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东重机”“上市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重组方案自完成相关批准、注册程序之日起六十日内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交易日披露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并在此后每三十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实施完毕。”公司依据本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周文元控制的广东元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元元”“收购方”)出售持有的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星科技”)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全部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重组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周文元、广东元元签署的《关于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7亿元,由收购方以货币方式分三期支付给上市公司,各期付款金额如下: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为14,000.00万元,系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00%;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为21,700.00万元,系股权转让总价款的31.00%;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为34,300.00万元,系股权转让总价款的49.00%。公司应在收到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资产产权过户,润星科技应在产权过户日之前偿还对上市公司关联应付款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东元元已累计支付股权转让款1.4亿元,润星科技逐步分期偿还上市公司对其的借款,已累计偿还7,500万元,其中新增偿还2,000万元。广东元元筹集资金进度有所延迟,经确认周文元及广东元元将遵守相关约定,继续积极通过减持股票、个人及金融机构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尽快推进款项支付。
周文元分别于2023年12月5日、2024年3月13日签署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共减持华东重机100,769,0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交易金额合计为39,299.93万元,减持获得的资金将专项用于履行本次重组对价的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分别在2023年12月9日、2024年1月20日、2024年3月15日、2024年7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详见公司披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部分。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