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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3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189,702,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365,956.7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9,702,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164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
206*****568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
302*****885米超杰
401*****732米奇
501*****023米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外环路南段

咨询联系人:李璐、曾庆利、郭一多

咨询电话:0530-2263536

传真电话:0530-2263536

七、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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