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对其股票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于2024年7月7日首次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在首次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上证综指(代码:000001.SH)、万得环保行业指数(886024.W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项目 | 首次信息披露前第21个交易日(2024/6/6) | 首次信息披露前1个交易日(2024/7/5) | 涨跌幅 |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 20.07 | 21.28 | 6.03% |
上证综指(000001.SH) | 3,048.79 | 2,949.93 | -3.24% |
万得环保行业指数(886024.WI) | 9,988.67 | 9,735.39 | -2.54%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 9.27%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涨跌幅 | 8.56% |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即剔除上证综指和万得环保行业指数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不构成异常波动的情况。
特此说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