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价格与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含预留部分)价格与数量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和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含预留部分)价格与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股份(含预留部分)价格与数量进行调整。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