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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8月8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8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68-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2.0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4.00《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为全资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00《关于补充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0《关于补充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关于全资子公司追加“新能源膜材项目”投资预算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中,议案1及议案5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00需逐项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5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68-1号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

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68-1号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或发送邮件至IR@sinolong.net。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前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30分钟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它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中心

电话:0592-6883981

传真:0592-6883521

邮箱:IR@sinolong.net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68-1号公司会议室

(2)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预计为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565”;投票简称:“中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2.0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4.00《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为全资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00《关于补充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0《关于补充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关于全资子公司追加“新能源膜材项目”投资预算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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