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7月24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7月21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调动核心团
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健康、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关联监事方红敏、范红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关联监事方红敏、范红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