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公司 |
执行法院: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23)粤1403民初213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时间:2023年8月25日案号:(2023)粤1403执2128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日期: 2024年7月23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告编号:2024-049
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78255.52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408元,减半收取6204元,保全费4824.05元,由被告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郑穆被限制高消费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目前暂无解决进展及后续的处理计划,公司将据相关事情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事件进展。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案件的截图信息。
(2023)粤1403民初213号民事判决书
公告编号:2024-049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