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等材料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各位董事以书面及传真方式提交了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262,600万元设立广德创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其中,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36,573.74万元、出资比例为52.01%,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26,000万元、出资比例为47.98%,北京电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26.26万元、出资比例为0.01%。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26,026.26万元。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丁焰章、王斌、王成海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至2026年10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情况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4.3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情况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