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7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下午在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黄建荣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审阅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审议,同意批准《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金额从原定的1,265万元增加至1,31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建荣先生、茅元恺先生回避未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