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22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7.2727万股—363.63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778%—0.44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9月9日,每星期一至星期五的8:30-12:0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邝女士联系电话:0757-25336206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邮政编码:528322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