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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7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19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53.9827万份,公司拟注销前述股票期权。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00万份由公司注销。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2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5.9827万股。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0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7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4.35万份。

关联董事盛家方先生、蔡新辉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委托理财,购买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萧行杰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

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等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群英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增补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当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充分发挥多业态协同办公的集团化优势,公司与各事业部以及其他部分子公司集中统一办公,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航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航盛”)分别与上海盛泽智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智景”、“出租方”)、上海汤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和物业”)分别签订《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协议》,向盛泽智景租赁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建华科创·松江发展中心项目5幢1-4层,以供工业生产与科研办公使用。总租赁面积4,728.69㎡,租赁期限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34年7月31日止,共10年,总租赁金额约2,502.66万元、物业管理费332.43万元,租期内租赁保证金人民币62.57万元,另外在租赁期间分摊出租方提供的装修服务相关费用及装修费用利息预计1,627.08万元,后续根据结算金额据实调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盛泽智景、汤和物业均为汤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和控股”)旗下子公司,汤和控股持有公司15.16%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乐兴”)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盛泽智景、汤和物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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