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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马股份”)57,440,081股(占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比例为5.66%

)的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0股(不超过总股本的0.69%)。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德生、陆珍玉、张珊珊、张禾阳;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7,440,0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6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集中竞价买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本公司股份20,546,762股,此处及以下涉及持股比例的计算均为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即1,014,942,336股。

入的股份、协议转让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9%。若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变,减持比例将对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7.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情形。

(二)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智能科技集团、张德生、张珊珊2009年7月,智能科技集团承诺:自万马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马股份,也不由万马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张德生作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女儿张珊珊承诺:自万马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马股份,也不由万马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履行完毕
2智能科技集团2011年10月17日,在公司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智能科技集团承诺其所认购的万马股份的锁定期限为:自2011年10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履行完毕
3智能科技集团201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智能科技集团于 2011 年 10 月 19 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860,721 股,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履行完毕
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智能科技集团公司于2012年10月19日接到智能科技集团的通知,其自2011年10月19日开始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已经完成。智能科技集团在该公告中承诺:在增持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履行完毕
5智能科技集团2012年11月5日,在公司发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中,智能科技集团及张德生承诺:“本次所认购万马股份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履行完毕
6智能科技集团201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发布《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禁日期顺延的提示性公告 》,智能科技集团追加承诺一年限售期期满,但因公司 2012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有关规定,智能科技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之限售期顺延至 2013 年 11 月 6 日。履行完毕

综上,截至本公告日,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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