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 2024-011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中审众环为公司服务年限已超过8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
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祥龙电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义喜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洪通燃气、海峡创新、安硕信息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安硕信息、钱江摩托、绿地控股、力合科技、洪通燃气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4.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0万元,总计44.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已为公司提供27年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众环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中审众环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中审众环为公司服务年限已超过8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众环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选聘的招标原则及招标文件,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了选聘过程,讨论确认了评标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