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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雷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9

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1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后拟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1.00元/股(含)调整至30.7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2024年7月2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5月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回购数量为4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止2024年5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2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4、截至2024年7月29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19,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3%,回购最高成交

价为19.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156,976.9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后拟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有关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的限制性规定。

2、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九条的规定。

六、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内,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31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已回购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注销前增减变动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77,360,55323.77%077,360,55324.1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8,093,34576.23%-5,319,300242,774,04575.83%
三、总股本325,453,898100%-5,319,300320,134,598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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