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福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6,106,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506,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获得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对“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两个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进度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6,000,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106,19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尤存国、冯恺
(三)结论性意见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