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一被告;
? 是否对公司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单独或合称“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12个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法院判决无效,已有10个案件被ATL主动撤诉(其中有8个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ATL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ATL称公司产品涉嫌侵犯其ZL201620821929.5号专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该裁定书,法院裁定准许ATL撤诉,该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并由ATL承担。
针对该涉诉专利,ATL两次起诉公司侵权,均于(一审)判决前主动撤诉。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7月,ATL以公司侵犯其ZL201620821929.5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2月,法院裁定准许ATL撤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和2023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2023年7月,针对相同专利ZL201620821929.5,ATL再次以公司侵权为由,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ATL再次主动撤诉。
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12个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法院判决无效,已有10个案件被ATL主动撤诉(其中有8个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