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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5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号)核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相股份”)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5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54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45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4年11月26日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为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3月2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以及该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变压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银川变压器亦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54550188000010585),并于2020年6月3日与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该“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2020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2020-064)。

公司已严格按照以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2023年12月,公司完成银川变压器100%股权的工商变更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川变压器在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54550188000010585)已不再纳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账户 名称开户银行专户账号原承诺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募集资余额(万元)账户状态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129970100100242526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注]补充流动资金0.00本次注销

注:“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因公司转让项目实施主体(银川变压器)的100%股权及置出变压器业务的战略规划安排,该项目已无继续实施的必要;同时,为聚焦发展公司重点产业方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红相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时代金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节能型牵引变压器产业化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2,200.44万元与公司收购银川变压器持有的盐池华秦100%股权的部分股权收购款进行冲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209.06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409.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9,409.5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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