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4年08月05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人现场出席(邢宗熙先生、柳成兴先生),1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罗彤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宗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