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航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夏航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62号)的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04,070,29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3,500万元。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4,673,90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4,999,93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397,899.3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9,602,035.8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4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390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引进4架A320系列飞机 | 255,028.00 | 119,210.20 |
购买14台飞机备用发动机 | 78,816.40 | 48,7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73,050.00 | 73,050.00 |
合计 | 406,894.40 | 240,960.20 |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2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 2,409,437,835.84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618,173.91 |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 704,786.92 |
减:手续费 | 0.00 |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922,848,010.91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41,136,074.79 |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881,711,936.12 |
募集资金余额 | 1,486,676,437.94 |
注:募集资金净额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的差异为增值税税金及到账后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8月2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类别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76320180802155555 | 999,324,194.72 |
募集资金类别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10770 | 487,352,243.22 | |
合计 | 1,486,676,437.94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归还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83,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1,482,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6日、2024年8月2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8,500,000.00元、1,443,5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
四、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机队数量增长、业务规模扩大,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航油款、机场费用、民航局费用、飞机租金等日常费用和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等用途),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3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航油款、机场费用、民航局费用、飞机租金等日常费用和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等用途),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汤毅鹏 陆 猷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