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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晶就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达成和解并分别签署了《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

由于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晶均未履行《和解协议》,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于2023年10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信中利赞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案号:[2023]京0105民初50915号);公司起诉张晶合同纠纷案(案号:[2023]京0105民初509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2024年08月0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2023]京0105民初50916号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京0105民初50916),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7,570元、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负担(已交纳)。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前述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最终判决情况需以终审判决结果为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0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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