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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8

证券代码:873743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调整后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当前证券市场最新政策要求和证券市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调整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渊恺、钟力生、谢冰

2024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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