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5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5,547,84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5,547,84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7.325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7.325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范一先生、宋治平先生、邹华先生、独立董事王云霞女士、陆冬梅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段宇女士、汤琴慧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鲍洱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5,456,510 | 99.7430 | 91,334 | 0.257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5,453,654 | 99.7350 | 89,534 | 0.2518 | 4,656 | 0.0132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256,510 | 96.1098 | 91,334 | 3.8902 | 0 | 0.0000 |
2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253,654 | 95.9882 | 89,534 | 3.8134 | 4,656 | 0.1984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王卓、高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