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朱海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