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刘娟芳女士(简历如下)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娟芳,女,1986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8年1月至2017年8月任公司财务助理;2017年9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成本会计;2020年4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财务副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特此公告。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