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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2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五一路3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9日以其他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为人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高为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高为人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高为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高为人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瞿劲先生、李德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瞿劲、李德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顾珂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顾珂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李德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李德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文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钱爱民先生、唐毓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因涉及回避表决事项,非关联独立董事不足二人,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陈文化、钱爱民、唐毓国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刘娟芳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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