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颀中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5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737.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26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769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实施主体 |
1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 | 96,973.75 | 96,973.75 | 颀中科技 |
2 | 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高密度微尺寸凸块封装及测试技术改造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苏州颀中 |
3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二期封测研发中心项目 | 9,459.45 | 9,459.45 | 颀中科技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43,566.80 | 43,566.80 | 颀中科技 苏州颀中 |
合计 | 200,000.00 | 200,00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进度(%) |
1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 | 96,973.75 | 70,423.28 | 72.62 |
2 | 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高密度微尺寸凸块封装及测试技术改造项目 | 50,000.00 | 44,214.72 | 88.43 |
3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二期封测研发中心项目 | 9,459.45 | 2,586.00 | 27.34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43,566.80 | 43,566.80 | 100.00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 | 2024年6月 | 2024年12月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受限于设备境外
采购及供应商的产能因素,设备交付较原预计时间有所延后,且客户认证周期较长,受此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延缓。公司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前提下,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建航 曹显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