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晓菲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符合相关通知及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全体董事认为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因所在地区涉及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地方统筹整体建设规划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在预计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目前建设投入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其中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 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
1 | 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 2025年10月 | 2027年12月 |
2 | 阿里神山圣湖景区创建国家5A景区前期基础设施改建项目 | 2024年8月 | 2027年12月 |
3 | 数字化综合运营平台项目 | 2024年8月 | 2027年12月 |
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不属于对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项目投资内容、实施主体等均保持不变,本次延长实施期限,有利于相关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保障募投项目在资金更为合理、充裕的前提下实现完成目标建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四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