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771,860.3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8,227,520.38元。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8月15日,公司总股本113,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
份数3,813,675股后的股本109,186,32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20,991.50元(含税),约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6.97%。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制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在公司2024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规划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