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1,187,460万元。公司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稳步增长,新业务价值快速提升,绩优人力发展向好,公司高质量发展动能进一步增强。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