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风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2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7,219,26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780,73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战略配售股股东1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对应的限售股数量为1,492,76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75%。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492,760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8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发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根据《贵州振华风
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492,760股,限售期为24个月。经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492,760 | 0.75% | 1,492,760 | 0 |
合计 | 1,492,760 | 0.75% | 1,492,760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 1,492,76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合计 | 1,492,760 |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首发
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马峥 | 王彬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