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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0,由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2月19日~2024年8月16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8.05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517,089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3%
实际回购金额1,299.9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3.00元/股~31.97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00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0日和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6.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0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3月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7,0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97元/股,最低价为23.00元/股,回购均价为25.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6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0,571,085100.00120,657,438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517,0890.43
股份总数100,571,085100.00120,657,438100.00

注:本次回购期间,公司发行的“力合转债”累计转股44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转增20,086,309股。综上,公司总股本由100,571,085股增加至120,657,438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517,089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前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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