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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公开招标选聘程序并根据评选结果,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十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履行公开招标选聘程序并根据评选结果,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54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50,183.34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35,481.2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裕成,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健,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情况以及相关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报价共计121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费用为1万元),相比 2023年度减少 3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此期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研究,公司制订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暂行)》,并提出更换聘请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计划,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经履行公开招标选聘程序并根据评选结果,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说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公司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经公开招标评选,选聘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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