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虹桥1819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819号(紫藤路地铁
站3号口步行90米),7楼71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2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2,786,31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7.261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晨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雷安华、虞丽新和王锡伟因个人原因未
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陈雪敏、林维群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秀新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汤永庐、副总经理梁明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0,720,410 | 96.7096 | 1,981,200 | 3.1554 | 84,700 | 0.135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5,220,410 | 71.6468 | 1,981,200 | 27.1907 | 84,700 | 1.1625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梁效威、陈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