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半年度的相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22年度募集资金”)
1、2022年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号),公司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新股,该批复自同意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438,381.5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361,618.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2SZAA5030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91,625.54万元,累计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525.51万元。
3、2022年度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237.04万元,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1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结息余额为0.26万元(已转入基本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2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024年半年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 3,236.13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236.13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 3,237.04 |
其中:2024年1-6月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3,237.04 |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1.17 |
减: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结息余额 | 0.26 |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 0.00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23年度募集资金”)
1、2023年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38,462.2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0,561,537.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3SZAA5B0159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2023年度募集资金。
3、2023年度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58,355.52万元,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65.95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列支的发行费用金额为283.8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50,066.58万元。2024年半年度,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 108,340.00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8,340.00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 58,355.52 |
其中:2024年1-6月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7,237.28 |
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金额 | 41,118.24 |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365.95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列支的发行费用 | 283.85 |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 50,066.58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0,066.5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
1、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南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或其一级支行或分行、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所有专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专户的注销。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
1、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深圳分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南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上述银行或其一级支行或分行、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按规范要求使用完毕,并完成专户的注销。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 767977979844 | 152,856,990.3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南城支行 | 4000050919100935954 | 83,680,456.66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 | 338280100100061751 | 50,281,965.09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 | 8110301013100712824 | 213,846,372.30 | |
合计 | — | 500,665,784.3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度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4,336.1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37.0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862.5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88,047.08 | 88,047.08 | 0.00 | 88,481.24 | 100.49 | 2024年第三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289.08 | 6,289.08 | 3,237.04 | 6,381.35 | 101.47 | 2024年第三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4,336.16 | 94,336.16 | 3,237.04 | 94,862.59 | 100.56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无 |
合计 | 94,336.16 | 94,336.16 | 3,237.04 | 94,862.5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所有项目按计划进行,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未发生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未发生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8,969.0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38.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2SZAA50307)。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2年全部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8,056.1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355.5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355.5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108,056.15 | 108,056.15 | 58,355.52 | 58,355.52 | 54.00 | 2024年第三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8,056.15 | 108,056.15 | 58,355.52 | 58,355.52 | 54.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无 | |||||||||
合计 | 108,056.15 | 108,056.15 | 58,355.52 | 58,355.5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项目按计划进行,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尚处于建设阶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与原实施地点位于同一园区的“惠州市仲恺区潼湖镇三和村 ZKD-004-19-02 号”地块为新的实施地点。本次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38号”,与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同一园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未发生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118.24万元及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7.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4SZAA5F0001)。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4年2月全部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余额为50,066.58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未及时披露的情况。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