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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2024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8月20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会议同意对本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进行调整。上述调整后的公司四大专门委员会组织设置及成员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钱京委 员:徐霄凌、高强、丁虹、王佩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佩委 员:钱京、丁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丁虹委 员:陈雪娇、姜贤能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雪娇委 员:丁虹、钱京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9.2万份予以注销。

公司董事高强先生、徐霄凌女士、陈妹妹女士、姜贤能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详见2024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董事高强先生、徐霄凌女士、陈妹妹女士、姜贤能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详见2024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3,880,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并于2024年7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215元/份调整为

4.085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43元/份调整为4.30元/份。

公司董事高强先生、徐霄凌女士、陈妹妹女士、姜贤能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详见2024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详见2024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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