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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星: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3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终止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以下简称“本次终止上市”)。

为帮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次终止上市相关工作进展,公司作出说明如下,供投资者参考:

一、相关进展情况说明

(一)持续停牌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8月16日开市起停牌,将直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如本次终止上市事项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

日(2024年8月27日)起复牌。停牌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3)。

(二)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次投资者说明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关注,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举行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第二次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具体交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第二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三)公司将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

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决定。公司审议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2)。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供投资者查阅了解。

(四)现金选择权事宜

根据本次终止上市方案,公司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由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扬州)”)向包括异议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东)在内的、除潍柴(扬州)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

于公司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的除潍柴(扬州)外的全体A股股东(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均有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如有调整,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如本次终止上市事项获得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另行确定并公告现金选择权的具体申报日期,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现金选择权申报相关公告。

(五)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及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投资者申报现金选择权的提示

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划转后方能获得现金选择权派发),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仅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二、风险提示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终止上市的相关工作,本次终止上市有关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终止上市事项最终能否通过相关审批及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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