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预期信用损失减少703.62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2024年度税前利润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2024年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分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充分参考应收账款历史回款情况和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公司进一步细化账龄组合,对细化后的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议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公司拟进一步细化应收款项账龄组合,对细分后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将账龄为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细分为0-3个月(含3个月)、3个月至1年(含1年),将原来1年以内(含1年)账龄组合预期损失率5%相应细分为0-3个月(含3个月)预期损失率0%、3个月至1年(含1年)预期损失率5%。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预期损失率变更前后如下:
变更前会计估计 | 变更后会计估计 | ||
账龄 |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 账龄 |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0-3个月(含3个月) | 0% |
3个月至1年(含1年) | 5% | ||
1至2年 | 20% | 1至2年 | 20% |
2至3年 | 5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3年以上 | 100% |
注:1、银行承兑汇票因信用风险较小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
2、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间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1、公司主要客户为世界知名电子生产厂商、大型储能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较强,根据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核销情况来看,公司的应收款项整体信用损失风险较低。同时,结合公司与客户关于信用政策的约定,行业内一般销售信用期在3个月左右,公司FFC柔性扁平线缆、涂碳铝箔及LED柔性线路板应收账款基本在对账3个月内回款,部分外销客户为款到发货或见提单付款,公司账龄在3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公司账龄在3个月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因账面余额较小,且实际损失较小,其与账龄在3个月以内的应收款项可适用相同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可进行同步调整。
2、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2024年6月30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总体比例为2.92%,
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比例为1.10%;其中,0-3个月的应收账款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为0.21%,4-12月为0.69%,计提比率均较低;公司综合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后对4-12个月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维持在5%,这样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账龄在1年以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达到1.96%,高于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比例0.40%,符合谨慎性原则。(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因此,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结合当前状况,对应收款项之回款情况及趋势分析进行预期损失率统计和测算,参考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复核,拟进一步细化账龄组合,将账龄在一年内的应收账款细分为0-3个月(含3个月)、3个月至1年(含1年),细化后账龄组合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也进行了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为了完善优化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准确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坏账损失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在符合谨慎性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参考历史回款情况和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进一步细化账龄组合,对细化后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以更准确的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预期信用损失减少703.62万元。本次会
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指,综合考虑公司最近连续三个年度内各账龄段应收账款迁徙率并考虑前瞻性系数1.10计算得出。
计估计变更事项对2024年度税前利润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2024年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分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的经营情况完善优化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而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旨在提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精细化程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调整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4)0500411号《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