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应瑛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审核意见,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萧钢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萧钢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