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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7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8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4.4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5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71,999,996.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270,754.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7,729,241.28元。

截至2022年8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6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71,999,996.00
减:发行费用14,270,754.7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57,729,241.2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振江”)、时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就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连云港振江变更为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JZNEE Renewable Energy TechnologyInc.)(以下简称“美国振江”),并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2023年6月,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振江、孙公司美国振江、时任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就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10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减: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募投项目支出225,319,200.0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302,617,267.05
减: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89,975.28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05,408.60
减:结项余额转出774,714.28
期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29,533,493.27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振江、孙公司美国振江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五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811050101240203537175,283,014.87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支行92040078801500000967158,000,000.00370,605.49活期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支行92040078801300000968130,000,000.00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63667061958,000,000.00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255900000056424366,000,000.002,715.01活期方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811018880192640,000,000.00已销户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01880104001909940,000,000.00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92040078801100000969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92040078801100000970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NRA9201000140100000729,160,172.77活期方式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31.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大华核字[2022]0013164号《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且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遇建设项目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江阴支行
合计567,283,014.8729,533,493.2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已于2024 年5月11日、6月14日和6月25日,分别归还人民币1,500万元、9,999,891元和25,000,109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0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结项。截至2024年7月10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4,989,777.83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4.48%,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升级建设项目”主要针对公司现有技术在研发

设备、研发能力、新产品测试和场地面积等方面的不足,整合现有研发资源进行升级建设。该项目能够有效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并间接减少公司运营成本,本身不对外经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具体投资项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了让公司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满足美国新能源市场对公司光伏支架等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将“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6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资项变更、延期和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号)。

“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6月完成建设,并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号)。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5,772.9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42.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5,8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793.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8.3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切割下料中心建设项目13,000.0013,000.0013,000.00-13,000.00-100.002023年2月186.81
8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项目5,800.005,800.005,800.00-5,800.00-100.002023年2月3,717.83
研发升级建设项目6,600.006,600.006,600.00-6,606.696.69100.10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6,000.0014,572.9214,572.92-14,505.45-67.4799.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5,800.00----------
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5,800.0015,800.004,542.2212,881.51-2,918.4981.532024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7,200.0055,772.9255,772.924,542.2252,793.65-2,979.2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 “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完成,但受到大型设备延期交付,配套项目尚未完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时间较长的影响,未能在预定日期完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6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2,953.35万元,系项目尾款未完全支付。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专项报告“三、(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的预先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5,800.0015,800.004,542.2212,881.5181.532024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5,800.0015,800.004,542.2212,881.5181.5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专项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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