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08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8号)核准文件,青鸟消防本次发行不超过97,949,271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74,422,182股。截至2022年11月3日,本公司已收到承销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付认购对象缴付的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786,876,589.82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50,032,544.51元后的募集资金1,736,844,045.31元。所有认购对象均以货币方式出资,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3日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39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签署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绵阳产业基地升级改扩建项目和智慧消防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687,787,482.95元,2023年度投入使用募集资金367,790,950.27元,其中项目支出324,226,966.75元,募集资金置换资金43,563,983.5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49,132,860.32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余额21,866,313.51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余额11,539,447.26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1,082,538,621.09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79,538,621.09元,临时补流303,000,000.00元,理财余额100,000,000.00元。
3、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761,170,803.73元,2024年上半年度投入使用募集资金73,383,320.78元,其中项目支出73,383,320.7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975,673,241.58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余额23,907,813.51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余额18,605,857.78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1,018,186,912.87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08,186,912.87元,临时补流510,000,000.00元,理财余额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4日,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安徽青鸟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四川久远智能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7月21日,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26日,公司、正天齐消防设备(安徽)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1 |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桥支行 | 8016100000010559 | 智慧消防平台建设项目 |
2 |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3202401383 | 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 |
3 |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室 | 35000188000863014 | 绵阳产业基地升级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 |
4 |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 311900461810702 | 补充流动资金 |
5 | 安徽青鸟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 8112301012000867661 | 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 |
6 | 四川久远智能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绵阳分行 | 51190180803397628 | 绵阳产业基地升级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 |
7 |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 640480720 | 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 |
8 | 正天齐消防设备(安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2002691781 | 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 |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账户类别 | 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3202401383 | 募集资金专户 | 1,147,764.5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室 | 35000188000863014 | 募集资金专户 | 3,864,441.60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桥支行 | 8016100000010559 | 募集资金专户 | 56,149,918.4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 311900461810702 | 募集资金专户 | 24,180.7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 8112301012000867661 | 募集资金专户 | 68,541.93 |
中国光大银行绵阳分行 | 51190180803397628 | 募集资金专户 | 2,554,928.45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 640480720 | 募集资金专户 | 335,163,466.1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2002691781 | 募集资金专户 | 9,213,671.07 |
总计 | 408,186,912.87 |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正天齐消防设备(安徽)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356.40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2]第010947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置换。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1,0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使用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018,186,912.8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表1: | ||||||||||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4年半年度 | ||||||||||
编制单位: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736,844,045.31 | 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383,320.7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1,170,803.7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 | 否 | 967,523,600.00 | 967,523,600.00 | 73,312,540.78 | 442,442,945.88 | 45.73 | 部分投入使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绵阳产业基地升级改扩建项目 | 否 | 401,041,000.00 | 401,041,000.00 | 3,968,334.58 | 0.99 | 尚未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智慧消防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53,667,000.00 | 53,667,000.00 | 70,780.00 | 70,780.00 | 0.13 | 尚未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14,612,445.31 | 314,612,445.31 | 314,688,743.27 | 10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36,844,045.31 | 1,736,844,045.31 | 73,383,320.78 | 761,170,803.73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736,844,045.31 | 1,736,844,045.31 | 73,383,320.78 | 761,170,803.7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部分投入使用;绵阳产业基地升级改扩建项目、智慧消防平台建设项目未建设完成,尚未投入生产使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2月4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正天齐消防设备(安徽)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356.40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2]第010947号)。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1,0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018,186,912.8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