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4,022,001.8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12,976,478.17元。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55,226,949元,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502,372 股,以余额154,724,57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1,515,890.45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67.78%。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等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