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信重工:关于对外担保涉诉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涉诉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涉诉基本情况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研院”)为江门市嘉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嘉洋”)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下称“建行江门分行”)签订的矿物材料精细加工项目及配套2X10000吨级码头工程《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向建行江门分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八年。由于江门嘉洋未能按约定足额偿还应还本金,建行江门分行向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24,941,738.5元,其中借款本金124,022,007.12元,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879,731.42元,律师费4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对外担保涉诉的公告》。

二、担保涉诉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该案件仍在一审审理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已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通知》中所列义务人的债权及担

保权利转让给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嘉洋与建行江门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将于2024年8月25日到期,江门嘉洋预计不能到期足额偿还剩余款项。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贷款担保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江门嘉洋原法定代表人刘某才以其合法持有的江门嘉洋51%股权向矿研院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江门嘉洋偿付矿研院在贷款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此外,在矿研院承担保证责任后,江门嘉洋同意将其抵押给建行江门分行且尚未执行的抵押物(包含项目土地、房产及机械设备等抵押资产)转给矿研院承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因上述案件仍在审理,后续诉讼结果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履行在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内对未偿还的贷款金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如公司最终履行担保责任,且后续因各种意外无法追回代偿款项,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后续将采取积极措施,沟通协调相关各方,以促使相关纾困措施的可能落地,同时要求江门嘉洋切实履行反担保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