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总行大厦四楼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张晓艳监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