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89 公司简称:力合微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LIU KUN、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
世权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力合微、力合微电子 | 指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力合科创 | 指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古树园投资 | 指 | 上海古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目标创新 | 指 | 深圳市目标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
志行正恒 | 指 | 深圳市志行正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
利普信通 | 指 | 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无锡景芯微 | 指 | 无锡景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力合微国际 | 指 | 力合微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甲士智能 | 指 | 深圳市甲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完成迁址并更名为“深圳市甲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力合微 | 指 | 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国网、国网公司、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南网、南网公司、南方电网 | 指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智能电网 | 指 | 智能电网是电网的智能化,也被称为“电网2.0”,是建立在集成的、高速双向通信网络的基础上,通过先进的传感和测量技术、先进的设备技术、先进的控制方法以及先进的决策支持系统技术的应用,实现电网的可靠、安全、经济、高效、环境友好和使用安全的目标,其主要特征包括自愈、激励和保护用户、抵御攻击、提供满足用户需求的电能质量、容许各种不同发电形式的接入、启动电力市场以及资产的优化高效运行。 |
电力物联网 | 指 | 电力物联网是物联网在智能电网中的应用,是信息通信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其将有效整合通信基础设施资源和电力系统基础设施资源,提高电力系统信息化水平,改善电力系统现有基础设施利用效率,为电网发、输、变、配、用电等环节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万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基础技术 | 指 | 在本报告中,主要指物联网通信物理层及网络层技术,例如调制解调、信道编码解码、收发机架构、信道均衡技术、正交频分复用(OFDM)技术、网络路由技术、多址接入技术等 |
底层算法 | 指 | 在本报告中,主要指将基础技术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中实现的算法 |
芯片 | 指 | 内含集成电路的硅片 |
集成电路、IC | 指 | 集成电路英文为Integrated Circuit,简称IC;把完成特定功能和算法的晶体管电路以高度集成的半导体工艺制造在硅片上,形成高度集成的微小电路,通常也称为集成电路 |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 | 指 | 英文Very Large Scale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VLSI;指芯片上所集成的电路的规模较大,复杂度较高 |
IP | 指 | 在集成电路领域,IP指具有特定电路功能的电路版图或硬件描述语言程序等设计模块 |
SoC | 指 | System-on-Chip,特指将一个一定规模的应用系统高度集成到单颗芯片上,该类芯片含有可运行系统软件的处理器 |
PLC、电线通信 | 指 | 电力线通信,即将信息数据调制到合适的载波频率上,以电力线作为物理介质进行传输,实现在数据终端之间的通信或控制 |
PLBUS | 指 | 公司推出的一整套完整电力线通信协议规范,包括物理层(窄带及高速)、数据链路层以及应用支持层,其窄带底层协议技术遵循GB/T31983.31-2017电力线通信国家标准,高速底层协议技术遵循IEEE1901.1国际电力线通信标准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力合微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Leaguer(Shenzhen)Microelectronics Corp.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M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LIU KUN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7 |
公司网址 | http://www.leaguerme.com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leaguerme.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夏镔 | 龚文静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 |
电话 | 0755-26719968 | 0755-26719968 |
传真 | 0755-26957410 | 0755-26957410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leaguerme.com | zhengquanbu@leaguerme.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力合微 | 68858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63,453,781.39 | 252,706,623.42 | 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215,498.46 | 50,603,403.76 | -16.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 38,387,161.43 | 44,614,950.30 | -13.96 |
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64,374.70 | 78,102,846.26 | -72.6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11,954,205.53 | 1,008,962,401.03 | 0.30 |
总资产 | 1,444,700,751.49 | 1,443,988,039.09 | 0.0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42 | -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42 | -16.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37 | -13.5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2 | 6.06 | 减少1.9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5 | 5.34 | 减少1.5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5.40 | 13.96 | 增加1.4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主要系计提可转债利息费用、费用及减值损失增加,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系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到期收款减少所致。
3、公司于2024年5月实施了权益分派,按每股收益的列报要求,每股收益等指标按送转股方案后股本总额120,657,438股扣减公司已回购的股份428,976股摊薄计算。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874.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 481,913.06 |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984,772.96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0,00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154.8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75,629.5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828,337.0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力合微是一家专注于物联网通信和连接SoC芯片的芯片设计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4年7月入选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指数。公司秉持“用自己的芯,做天下事”的理念,在电力线通信(PLC)、电力线+无线多模通信等领域拥有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及系列芯片。公司坚持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市场应用,为物联网(IoT)、智能家居、光伏新能源等多种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提供“最后一公里”的通信连接芯片及芯片级完整解决方案。2024年以来,新质生产力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核心重点,强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通过技术革命性突破和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促进产业的深度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物联网通信与SoC芯片设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部分,公司所处行业正处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前沿。公司的PLC芯片技术,作为物联网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正与智能家居、智慧城市、智能照明等新兴领域深度融合,体现了新质生产力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通过发展自主芯片技术和硬核科技,公司致力于提升品牌影响力,并以物联网、新能源、双碳经济、智能家居、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为市场驱动,以力争成为该领域芯片技术的领军企业为己任,这与国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布局高度契合。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全面布局物联网通信的工业化应用及消费类市场,在包括电力物联网、综合能效管理、智慧光伏、电池智慧管理等新能源领域、智能家居、智能照明等物联网业务领域,为广泛的物联网应用场景“最后1公里”通信连接提供基于电力线通信的芯片及芯片级完整解决方案。
公司以电力线通信芯片为核心,已成功推出窄带电力线载波、高速电力线载波、双模电力线载波系列芯片,并实现了芯片、模组、终端、软件、系统的多元化产品销售。同时公司在模拟芯片领域也积极拓展,公司开发的PLC线路驱动/放大器(PA)芯片成功实现国产替代并已批量销售。
公司产品市场布局:
主要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物联网数字通信和模拟芯片及基于公司自研芯片的模块、终端和系统,具体如下:
1.自主知识产权芯片产品:
2.基于自主芯片的模块、终端、系统产品: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主要特点及应用 |
模块 | 智能电网系列本地通信模块 | 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PLC芯片、双模芯片,参照国网、南网相关技术规范设计,应用于智能电网用电信息采集,低压配网创新应用、电网光伏等应用领域 。 |
工业物联网系列本地通信模块 | 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PLC芯片,可支持上千节点大网络容量,确保在复杂的工业环境下可靠通信,面向工业物联网智能设备可靠通信模块,应用于智能光伏及电池智慧管理、综合能效管理等领域 。 | |
消费物联网系列本地通信模块 | 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PLC芯片、双模芯片研发的面向消费类物联网(如智能控制、智慧照明等领域)智能设备的专用通信模块。技术特点:小体积、支持多种接口、多种通信方式、支持客户二次应用开发。 | |
终端 | 智能电网终端 | 智能电网终端包括集中器、采集器和现场手持测试终端、智能断路器、智能开关、中继器、光伏转换器等各类终端产品;应用于智能电网用电信息采集、低压配网创新应用以及电网光伏等领域。 |
工业物联网终端 | 包括工业网关、工业采集器和路灯控制器;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工业&商业照明和综合能效管理应用。 | |
消费物联网终端 | 主要指接入各个IoT平台的智能家居网关,目前公司已开发接入涂鸦、腾讯、联想等多家大型IoT平台的智能家居网关,使得家庭本地设备可以通过网关接入各家IOT平台,用户通过手机、中控屏或在线语音多种方式对家庭智能设备进行智能控制。 | |
系统 | 智慧路灯管理系统 | 专门针对城市智慧路灯管理的云平台配合公司电力物联网通信技术和芯片,实现对城市路灯智能控制,为城市智慧路灯管理提供完整解决方案。 |
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 专门针对能效管理的云平台及软硬件系统产品,基于公司通信技术和芯片,实现对用能设备终端的用能信息采集、监测、控制,在高铁市场已大规模应用。 | |
酒店客房智控系统 | 专门用于酒店智能控制细分市场的软硬件系统产品,基于公司PLC技术及芯片,实现酒店客房设备的智能控制。 |
(二)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作为物联网通信芯片设计企业,在技术上以数字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信号处理技术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专用芯片为特点和优势,在市场上致力于高速发展且具有巨大潜力的物联网应用。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I652“集成电路设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
1.行业情况
(1)集成电路芯片已成为国家重要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
集成电路产业目前是国家战略性基础产业的核心,对经济结构的优化、科技创新和国家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际竞争加剧的背景下,特别是面对发达国家对关键芯片实施的限制措施,中国正致力于加速构建一个自主可控的集成电路产业链。
集成电路产业链是一个高度专业化和相互依赖的系统,主要包括设计、制造和封装测试三个关键环节。设计环节负责规划芯片功能与性能,制造环节通过精密工艺将设计转化为实体硅芯片,封装测试环节则确保芯片的质量和可靠性,进行最终的性能检测。随着国内制造工艺技术的不断突破和产能的扩充,加之处于先进水平的国内封装测试能力,中国的集成电路产业链已经逐步成
熟和完善。这一成熟的制造体系也极大降低了Fabless设计企业的成本,增强了芯片产品的供货可靠性,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今年以来,受人工智能热潮和行业周期性复苏的推动,全球半导体产业迎来了显著的景气度回暖。据美国半导体产业协会(SIA)数据显示,2024年1-6月,全球半导体销售额为2,852亿美元,同比增长16.40%。其中,中国半导体销售额达872亿美元,同比增长25.30%,增速远超全球平均水平,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势头明显。在细分市场中,集成电路设计已成为产业链中销售规模最大的部分。2023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总销售额为12,276.90亿元,其中设计环节销售额达到5,470.70亿元,同比增长6.10%,在总销售额中的占比达到44.56%,较2017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
此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于5月份成立,注册资本高达3,440亿元人民币,超过了前两期基金的总和。该基金的设立不仅是对半导体产业的实质性资金支持,更是国家层面对于半导体产业发展战略意图和坚定决心的体现。预计随着大基金三期的实施,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将迎来一个新的快速发展阶段,国产芯片在更多领域有望取得突破,为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2)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业技术门槛高、需要长期和持续的核心技术积累
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当今芯片称为“Systemon Chip”(即SoC),它高度集成了过去一个完整的“系统”,而且涉及方方面面的核心和基础技术,包括各种理论基础、创新算法、系统架构、应用标准、CPU技术、DSP技术、超大规模数字逻辑技术、模拟电路技术等。企业成败很大程度取决于其掌握的专利数量及技术水平,该行业的研发环节需要投入相当大的研发费用、IP核授权费用等,同时也是高技术的知识劳动。
IC设计研发费用高,周期长、研发期间管理成本也不低。如果产品没有一定规模出货,平均成本将会很高,产品竞争力也就会受到影响。只有研发产品出货量与研发形成良性的循环才有企业快速的发展。随着集成电路发展,设计成本正在快速上升,这需要足够的资本支撑,并保持长期投资。
(3)智能化、数字化是当前电网建设的主要方向之一
当前,国家正致力于构建一个高效、绿色、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通过技术创新和体制改革,推动电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系统的核心目标是降低排放、提升能源效率,并确保能源供应稳定性。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重点在于整合低碳能源技术和前沿的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实现能量流与信息流的紧密结合,使实体电网能够在数字空间实现实时动态映射、智能计算推演、决策支持和优化引导,从而提高系统的可观测性、可测量性以及调节和控制能力。
2024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配电网的承载能力、灵活性和智能化水平,并设定了2025年和2030年的阶段性发展目标。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配电网的结构将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更加合理充裕,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
展望2030年,配电网将基本实现柔性化、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实现主配微网的多级协同、海量资源的聚合互动、多元用户的即插即用,有效促进分布式智能电网与大电网的融合发展,为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电力体系提供坚实支撑。目前,两大电网公司正积极加快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步伐,并持续增加对智能化和数字化电网的投资力度。1)国家电网正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2024年初国家电网表示,将继续加大数智化坚强电网的建设力度,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围绕数字化配电网、新型储能调节控制、车网互动等应用场景,国家电网计划打造一批数智化坚强电网示范工程。预计到2024年,电网建设投资总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2024年7月,国家电网进一步提出,为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的高质量发展,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全年电网投资将首次超过6,000亿元,较上年新增711亿元。新增投资主要用于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建设,加强县域电网与大电网联系,以及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2)南方电网正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南方电网已制定清晰的“十四五”电网发展蓝图,致力于数字化转型。2021年11月发布的规划提出,到2025年实现数字化平台全覆盖,智能电表和低压集抄系统普及,自动抄表率超99%,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超90%,通信网全面覆盖。预计“十四五”期间投资6,700亿元,其中3,200亿元用于配电网,强化智能电网建设,促进智慧能源发展。
2024年2月,南方电网提出了从七大方面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计划,目标是到2025年构建一个具备“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特征的电力系统。这包括打造数字电网作为关键载体,以适应电动汽车、分布式能源、储能等交互式用能设备的广泛应用,应对这些设备对电力系统安全、高效、优化运行带来的挑战。为此,需要加强主网架的安全性和坚强性,提升配电网的灵活性和可靠性,并使调度系统更加智能和响应迅速。
(4)物联网产业发展迅速,智能家居、光伏、高铁、新能源等应用领域前景广阔
随着“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物联网技术正迅速渗透到各个领域,从最初的智能家居、智能设备、智能装配线,到现在的智慧物流、智慧医院、智慧城市,展现出巨大的发展前景。物联网基于互联网和传统电网、电信网络,构建了一个让所有能够被独立寻址的物理对象互联互通的平台,它不仅是信息产业的新浪潮,也是推动连接革命的关键力量。根据《深圳市物联网产业白皮书(2023年)》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达到约3.60万亿,较上年增长
17.80%。“十三五”期间,全国物联网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3.4%,预计“十四五”期间仍将保持18.9%的高位增长,并且有望在2025年全国物联网产业规模超5万亿。
目前,公司正利用在电力线通信(PLC)芯片技术上的专业优势,积极融入物联网的创新变革之中,公司技术已经被成功应用于多个关键领域,包括电力物联网、智能光伏、电池智能管理等新能源领域,以及综合能效管理和智能家居等。通过提供基于电力线的芯片和完整的芯片级解决方案,公司专注于解决物联网应用场景中“最后1公里”的通信挑战。这些解决方案不仅优化
了物联网设备的连接能力,也推动了工业和消费类市场的智能化升级,为实现更广泛的物联网应用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优势及竞争力持续提升
公司是上海科创板首家以电力线通信芯片设计为核心技术、以电力线通信产品销售为主营业务的芯片设计企业。作为国内22年专注于PLC技术和芯片的企业,公司通过持续的创新研发、市场推广以及品牌建设,其优势和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在2024年6月份推出面向智能照明的高性价比、内置Risc-V 32bits MCU的PLC SOC芯片及通信模组(主打直流磁吸轨道灯智能照明应用场景),在光亚展、建博会一经推出,多家照明企业纷纷咨询,积极导入,该芯片的推出极大提高力合微PLC技术及产品在智能照明领域竞争力;公司于2023年在智能光伏领域推出的高速PLC 芯片,在2024年上半年已经实现规模量产及销售,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慧光伏新能源市场影响力;公司去年面向智能电网市场推出的一款高集成度、低成本的高速双模芯片,在2024年已经全面推广销售,亦将大幅提升公司在智能电网市场产品竞争力。
(2)公司品牌建设及行业地位持续提升
2024年7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正式发布上证科创板医疗指数和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指数,为市场提供更丰富的科创板投资标的,力合微成功入选“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指数”;
由智能头条着力打造的“2024年度智能家居创新产品总评榜”,力合微的“直流PLC磁吸轨道灯智能照明方案”和“PLC酒店智能客控方案”荣耀上榜;
2024年3月26日,力合微旗下子公司甲士智能获得上海酒店及智慧空间博览会授予的“最佳酒店及商业空间照明电器品牌奖”;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荣誉和资质如下:
序号 | 荣誉/资质名称 | 颁发组织 | 颁发时间 |
1 | 2023年度中国上市公司ESG TOP50 | 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 | 2024年1月 |
2 | 星耀合作伙伴奖 | 荣耀 | 2024年1月 |
3 | 2023 年分布式光伏智能示范产品 | 江苏省光伏行业协会 | 2024年3月 |
4 | 社会责任奖 | 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 | 2024年3月 |
5 | 中国IC设计 Fabless 100排行榜 “TOP10 射频和通信芯片公司” | ASPENCORE | 2024年3月 |
6 | 2023年度电子元器件行业优秀国产品牌企业 | 华强电子网 | 2024年4月 |
7 | 2023年度“中国LED照明灯饰行业100强”第63名 | 大照明 | 2024年6月 |
8 | 2023年度中国LED行业知识产权50强 | 深圳市照明与工程显示协会 | 2024年6月 |
9 | 2024智能灯具行业供应链领导力品牌 | 中国建博葵花奖评选委员会 | 2024年7月 |
10 | 2024智能灯具行业供应链技术种子奖 | 中国建博葵花奖评选委员会 | 2024年7月 |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作为物联网通信芯片企业,公司长期专注、致力于物联网通信和芯片设计基础及自主核心技术和底层算法研发并注重技术创新,包括物理层核心算法、低功耗芯片设计技术、高端芯片工艺设计技术、网络层核心技术,应用创新技术等。正是这样的专注和积累,使公司持续保持突出的技术优势,在市场需求变化及技术迭代中始终保持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力合微募投项目、可转债项目及自研项目均顺利进展,取得了多项技术突破和研发成果。
(1)研发投入持续加码,芯片研发进展顺利,研发成果产业化成效显著
公司持续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高度重视芯片产品的系列化和多元化发展。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4,057.02万元,同比增长15.04%。
公司自主研发了符合北美SUNSPEC协议标准的PLC电力线通信光伏组件快速关断芯片及模组,该芯片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国际CSA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芯片,获颁发符合光伏组件级快速关断SunSpec通信规范测试认证证书;同时,公司面向分布式光伏采集和关断应用需求推出的一款内嵌32位MCU并具有丰富外设接口的高集成度高速电力线通信(PLC)SoC芯片已实现了规模性销售。
在智能家居领域,一款面向智能家居市场的高集成度高速电力线通信(PLC)SoC芯片已流片成功,应用场景包括智能照明、智能家电、全屋智能、网关等。该芯片在消费类市场的全面应用,进一步提升了公司PLC技术和芯片在智能家居、全屋智能以及数字家庭产业中的竞争实力和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智能照明领域,公司攻克了基于Risc-V 的芯片核心技术,推出面向智能照明的高性价比、内置Risc-V 32bits MCU的PLC SOC芯片 LME3281及通信模组,主打直流磁吸轨道灯智能照明应用;通过大幅降低芯片的功耗,提升了芯片核心竞争力;同时创新算法方案,大幅降低芯片的实现复杂度,提升了芯片的成本竞争力,基于该芯片的PLC直流磁吸轨道灯智能照明应用方案相对于DALI、WiFi具有更高的性价比。
针对智能电网市场,公司推出的高集成度、低成本的高速双模芯片LME3960B芯片,2024年已经全面推广销售。公司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深化应用、低压配网创新应用、以及电网新能源(分布式光伏监控)应用等方向上积极投入研发,并依托智能电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规划,深度参与标准制定,研发新的技术和产品,并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智能电网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在算法与芯片技术方面,公司对“新一代宽带载波MIMO核心技术”、“新一代宽带载波的Polar编译码核心技术”及“无线通信的干扰抑制核心技术”做了充分的技术研究和储备, 围绕芯片技术展开的应用开发技术也在快速发展,形成了“基于双模通信的即装即采集核心技术”、“基于双模的物理脱皮识别核心技术”、“基于电力线载波的光伏监控和关断核心技术”、“分布式电源接入
调控核心技术” 、“基于双模的智能量测单元核心技术”等较大技术创新,上述技术创新已成功应用于芯片及系统方案产品之中,为未来的市场开拓奠定良好的基础。
(2)坚持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自主可控,持续参与各类标准制定
公司凭借长期积淀的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参与多项行业或团体标准的制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22项,其中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12项、行业/团体标准9项。2024年公司承办由国家电网中国电科院牵头组织的IEEE1901.3高速双模国际通信标准的工作组会议,并提供关键方案贡献。
基于PLBUS PLC Mesh电力线网络通信技术,公司已在智慧路灯、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等领域布局,相关应用正逐步展开并落地。与无线通信技术相比,PLC 具备穿墙越壁,不受阻挡的优点,能够有效解决无线通信连接不稳定的痛点,提供快速灵活的通信解决方案。从目前PLC 市场应用情况来看,部分国内外家电品牌商已经进入市场推广阶段,各种市场主体如物联网方案商、智慧家电服务商、家电品牌制造商及物联网生态品牌商等企业都在陆续导入此技术。PLBUS PLCMesh电力线网络通信技术一经推出,便获得了众多家电企业、照明企业、平台运营商、消费类及工业物联网厂家的积极响应。目前,该技术已在多家知名家电品牌的智能家电产品及全屋智控、智能照明、智慧厨房等场景中得到应用,在工业物联网领域也有智慧路灯、充电桩、智慧光伏、高铁能效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案例。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不适用 |
另:力合微全资子公司利普信通于2023年4月获得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颁发的“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23年度适用于国内电网环境的电力线通信关键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科技进步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颁发的2023年度配用电物联网双模通信芯片设计、装置研制及规模应用电力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69项、软件著作权119项,有效专利92项,其中发明专利78项,具备较强的芯片设计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软件研发能力。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发明专利 | 17 | 2 | 124 | 78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1 | 17 | 12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8 | 8 | 123 | 119 |
其他 | 8 | 12 | 111 | 90 |
合计 | 34 | 23 | 377 | 301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1,588,020.27 | 26,569,021.73 | 18.8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8,982,144.62 | 8,698,145.48 | 3.27 |
研发投入合计 | 40,570,164.89 | 35,267,167.21 | 15.0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40 | 13.96 | 增加1.4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2.14 | 24.66 | 减少2.5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智慧光伏及电池智慧管理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6,314,700.00 | 21,587,132.87 | 45,514,335.42 | 持续研发阶段 | 研发适用于国内和国外智慧光伏管理、电池管理等领域的系列PLC控制芯片及产业化 |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算法方案、芯片架构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应用于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行业的智能化管理、控制、监测、数据采集、运维等领域 |
2 | 智能家居多模通信网关及智能设备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76,722,400.00 | 10,758,298.56 | 38,878,675.43 | 持续研发阶段 | 研发应用于智能家居领域及智能照明领域的PLC网关及PLC控制等系列芯片,并推进产业化 |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算法方案、芯片架构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应用于家庭及公共场所环境下各类电子设备的智能通信连接与控制等物联网应用领域 |
3 | 智慧酒店项目 | 2,350,000.00 | 728,009.42 | 2,146,436.50 | 持续研发阶段 | 基于自主芯片,为智慧酒店应用提供有竞争力的应用方案,并实现产业化 | (1)实现简便的控制;(2)传感器采集,智能控制;(3)根据各种环境、习惯、人等,进行自动的智能控制 | 广泛应用于酒店、公寓等智能控制系统 |
4 | 基于MIMO的新一代宽带载波算法研发项目 | 13,500,000.00 | 3,098,433.16 | 3,098,433.16 | 持续研发阶段 | 研究适用于新一代宽带载波的通信核心算 | 本项目是为新一代的宽带电力线载波的前 | 广泛用于智能电网、智慧城市等领域 |
法技术和系统算法方案 | 瞻性基础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
5 | 南网双模产品研发项目 | 8,500,000.00 | 1,997,706.25 | 1,997,706.25 | 持续研发阶段 | 研发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双模芯片,开发系列模组产品及方案 | 本项目是围绕数字电网的需求,研发自主知识产品的模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用于智能电网等领域 |
6 | 智慧高铁能效管理系统研发项目 | 1,800,000.00 | 1,015,723.85 | 1,015,723.85 | 持续研发阶段 | 研究智慧高铁能效管理及运维管理系统,满足高铁进一步智慧化运营管理的迫切需求,并实现产业化 | 本项目是围绕智慧高铁能效管理和运维管理的痛点,研发有竞争力的系统方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用于智慧高铁领域 |
7 | PLC运维工具产品研发项目 | 4,800,000.00 | 1,384,860.78 | 1,384,860.78 | 持续研发阶段 | 研发适应于智能电网和物联网应用场景的PLC运维工具产品 | 本项目是基于自主芯片进行创新研发,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用于智能电网、物联网等领域 |
合计 | / | 423,987,100.00 | 40,570,164.89 | 94,036,171.39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64 | 13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53.25 | 51.8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492.04 | 2,180.9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5.58 | 15.58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及以上 | 31 | 18.90 |
本科 | 93 | 56.71 |
大专 | 30 | 18.29 |
其他 | 10 | 6.10 |
合计 | 164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 岁及以下 | 61 | 37.20 |
31-40 岁 | 67 | 40.85 |
41-50 岁 | 35 | 21.34 |
51岁以上 | 1 | 0.61 |
合计 | 164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深厚的技术积累,强有力的研发团队和持续研发创新能力
(1)基于深厚的PLC技术积累,助力公司物联网核心竞争力
公司22年专注于PLC技术的研发、品牌建设和市场应用,使得公司在当今的物联网市场中突显竞争优势。公司在PLC技术和芯片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拥有多种自研芯片、丰富的应用经验和多种完整解决方案,也是多项相关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近年来,PLC在物联网及智能家居全屋控制等场景的应用迅速发展,公司提前布局和产品储备,使得公司在很多情况下成为客户的首选。
(2)研发团队经验丰富,研发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以LIU KUN博士为领军人的公司技术团队在电力线通信及物联网通信及芯片设计领域积累了多年的研发技术和经验。LIU KUN博士1992年获荷兰代尔夫特(Delft)大学电气工程博士学位,创建力合微电子之前,曾就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新科技电子集团、美国新思科技公司,在CDMA移动通信研究、无线通信系统研发、OFDM数字通信技术研究、无线和宽带通信专用集成电路(ASIC)设计和开发等技术领域有着30多年的研发及项目管理和团队经验,作为执笔人起草了电力线通信国家标准GB/T31983.31-2017《低压窄带电力线通信第31部分:窄带正交频分复用电力线通信物理层》,个人获得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颁发的2023年度配用电物联网双模通信芯片设计、装置研制及规模应用电力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颁发的2022年度面向能源互联网的高速双模融合通信关键技术及芯片研制科学进步奖(二等奖)、2024阿拉丁神灯全智奖十大人物奖(阿拉丁组委会)、2024葵花奖全屋智能态度人物奖(葵花奖组委会)。公司研发团队其它核心技术人员在数字通信技术、数字信号处理、数模混合超大规模芯片设计技术领域及应用方案开发上拥有20年以上的经验和技术积累,创新能力强,研发工作踏实,使公司成功推出多款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芯片产品和应用方案,助力公司规模稳步扩大、业绩持续提升。
2.聚焦物联网通信技术领域,保持技术领先,深度参与相关标准制定,抢占制高点
(1)深耕物联网通信基础技术、技术创新与底层算法
公司作为科创企业,深知掌握技术及核心芯片是应对市场快速变化、保持公司竞争力的关键。自成立以来,公司长期专注于物联网通信、芯片设计基础、自主核心技术和底层算法研发,并注重技术创新, 包括OFDM先进数字通信技术、低信噪比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收发机结构技术、载波调制及解调技术、信道编码及解码技术、信道估计及均衡技术、时域及频域处理技术、Mesh组网通信技术、低功耗芯片设计技术等,使公司在该领域积累了显著的技术优势,在市场需求变化及技术迭代中始终保持竞争优势。
(2)国内电力线通信技术领先者,PLC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核心芯片领先者
公司在电力线通信领域专注研发和持续技术创新,针对国内电网环境,公司开创性的在国内电力线通信上应用过零传输OFDM技术(Z-OFDM)并推出高集成度SoC专用芯片,引领国内窄带电力线通信进入新的一代发展,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建立了电力线通信物理层国家标准GB/T31983-31,于2017年正式颁布。公司同时也是国网及南网高速电力线通信标准制定及高速双模通信标准制定的核心参与企业。2018年,国网智能量测联盟为智芯微电子、海思半导体、力合微电子颁发“标准特殊贡献奖”。2020年,为表彰在下一代高速双模技术规范起草、制订中做出的贡献,国网智能量测联盟为力合微电子颁发“先进单位”称号。
公司主要参与起草的智慧路灯电力线通信国家标准《GB/T40779-2021 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应用于城市路灯接入的低压电力线通信协议》已于2021年10月11日正式颁布,并于2022年5月正式实施,这是首个具有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路灯智能照明的电力线通信国家标准。
除了电力线通信主芯片系列产品在市场上大规模应用外,公司新推出的电力线通信线路驱动芯片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可实现完全替代市场上使用的国外芯片,实现智能电网芯片完全国产化。报告期内,市场应用持续扩大。公司作为IEEE1901.3工作组成员,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基于国内自主知识产权实现HPLC双模通信技术的国际化。
(3)引领开放、统一的物联网PLC相关标准协议技术,构造行业生态基础
2019年6月10日,公司在广州国际建筑电气技术及智能家居展(GEBT)新品发布会上,首次发布面向开放物联网应用的电力线传输协议PLBUS协议。PLBUS协议是基于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力线通信技术——该技术基于MESH网络技术、实现节点间对等通信,具有“无需布线、有电即通信、低延迟、高可靠性”等特点。经过多年技术营销、品牌营销、市场推广、客户应用,PLBUS技术已逐渐被行业所接受。
2021年7月,基于PLBUS接口协议的电力线通信芯片获得国际AIOT生态发展大会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NICT)创新奖;2023年6月,基于PLBUS 电力线通信的智能照明PLC模组产品荣获2023阿拉丁神灯奖数智奖——全屋智能产品创新奖TOP10;2023年7月,智能家居/智能照明PLC芯片荣获2023年第七届葵花奖——2023全屋智能创新卓越奖;面向智能照明推出的高性价比、内置Risc-V 32bits MCU的PLC SOC芯片及直流PLC磁吸轨道灯智能照明方案,获得2024智能灯具行业供应链技术种子奖、力合微获得2024智能灯具行业供应链领导力品牌。
“PLBUS”作为专业词汇已被百度百科收录。目前,基于PLBUS技术下游客户开发的产品包括:空调、采暖、净水器、热水器、壁挂炉、温控器、灯开关、各种功率的智能灯、智能插座、各类传感器、报警器、窗帘电机以及智能家庭网关产品等等,基于PLBUS的行业生态正在逐步形成。
(4)持续保持在物联网电力线通信芯片领域的研发优势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巩固并提升了在物联网电力线通信领域的市场地位。针对电力物联网市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于本地通信信道更高速率的需求,公司推出了HPLC+HRF高速双模芯片,该芯片还可广泛应用于物联网的各种应用场景;面向光伏新能源智能管理应用,公司推出符合北美NEC2017(690.12)要求光伏发电系统实现“组件级控制”的SUNSPEC PLC SOC芯片,以及能够支持光伏组件发电信息采集的双向通信PLC SOC芯片,基于该芯片的光伏组件快速关断模组率先通过了国际CSA检测认证机构认证,并获得了符合光伏组件级快速关断SUNSPEC通信规范测试认证证书;面向分布式光伏采集和关断应用需求,公司推出了一款内嵌32位MCU并具有丰富外设接口的高集成度高速电力线通信(PLC)SoC 芯片,该芯片已实现规模性销售;在智能照明领域,公司在推出面向智能照明的高性价比、内置Risc-V 32bits MCU的PLC SOC芯片及通信模组,主打直流磁吸轨道灯智能照明应用。同时,在综合能效管理、智能家居、智慧城市路灯等方面,公司均取得了全面的进展,并开始进入智能电源数字化管理(电动车智能充电、智能电池管理)等应用领域,这些都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及产业生态建立奠定了优势基础。
3.打造可持续供应链,实现体系创新,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1)推动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不断加强供应链体系的管理,对内深入挖潜,控制成本;对外与芯片生产、封装、测试等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可持续供应链的发展。在芯片产能日趋紧张的形势下,公司得到了供应厂商的坚定支持,在价格、交货期、增量需求等方面都展现出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为公司市场开拓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2)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
即使遵循统一的检测标准,由于每家芯片原厂的设计工艺和设计水平存在差异,其芯片和基于芯片的模块的质量也会有所不同。受益于长期专注于核心基础技术和底层算法的研发以及具备自主设计能力的研发团队,公司产品质量可靠、性能优异,产品认可度持续提高。同时,通过技术创新降低产品能耗,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减少资源浪费,从而达到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绩效的高效统一。
(3)持续强化技术服务体系
尽管我国物联网通信芯片市场庞大,吸引了大量国外企业和跨领域企业进入,但对于已实现国产替代的细分领域,国内具有原创技术的企业凭借着成本优势、技术服务实力和快速响应逐渐营造出整体优势。针对物联网的细分应用板块(光伏新能源智能管理应用、智能家居、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等),公司建立了相应的技术支持队伍,通过深耕细作,积累相关板块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经验,为物联网技术支持服务提供保障。电网市场,公司在取得市场份额的同时,电网技术支持团队还具备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丰富的技术服务经验。
作为电力线通信技术和芯片原创设计企业、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司扎根智能电网应用市场已有十数年,深刻了解客户需求和应用需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持续强化专业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快速响应客户售前及售后各类技术服务需求,客户认可度显著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4.前瞻技术和市场布局,打造品牌领先优势
在董事长兼总经理、技术带头人LIU KUN博士的带领下,公司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前瞻布局,充分利用在电网市场10多年的上亿规模应用经验,全面规划了在电力物联网、智慧光伏和智慧电源等新能源智能管理、高铁智能用电管理、智能家居、智能酒店客控市场等物联网业务领域的技术路线、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发挥先发优势,树立品牌竞争力。
(1)以技术领先和优质产品增强客户粘性
公司凭借领先技术、卓越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技术服务,在行业内逐步树立起良好的市场口碑,积累了优质且稳定的客户和用户资源。
(2)引领标准,打造技术与品牌优势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力线通信技术研究及相关芯片研发。
公司在电力线通信领域基于创新的过零传输OFDM数字通信技术和芯片,引领国内电力线通信进入新的发展时代,建立了国家标准,成为市场上的领先企业。受益于电网市场大规模应用经
验,公司在面向包括电力物联网、智慧光伏和智慧电源等新能源智能管理、高铁智能用电管理、智能家居、智能酒店客控等更为广泛的物联网领域进行产品和应用拓展时,也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芯片随物联网应用快速发展,营收稳步增长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45.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21.55万元,同比减少16.5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38.72万元,同比减少13.96%。
报告期内,公司芯片在智能电网市场的应用不断深化,低压配网创新应用及国网光伏市场的业绩持续增长。同时,公司也在大力布局芯片在其它物联网市场的应用。公司智能电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4,573.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其它物联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682.6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18%。公司订单充足,截至报告期末,在手订单金额22,201.96万元(不含税)(不含7月中标南网模块 4,026.21 万元(不含税))。
(二)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布局多项物联网芯片项目
公司持续研发和技术创新,高度重视芯片产品系列化、多元化发展。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4,057.02万元,同比增长15.04%。公司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将为公司在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024年,公司在继续保持电力物联网市场领先优势的基础上,布局多项物联网芯片项目,包括智慧光伏和智慧电源等新能源智能管理、智能家居、智能酒店客控系统、高铁智能用电管理等芯片,以集成电路芯片技术为源头,构建“芯片及芯片级完整方案”的产品研发路线,并取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
研发成果请查阅本报告本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2.“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研发成果”。
(三)继续开拓公司芯片电力物联网市场应用,业绩取得稳步增长
1.继续大力开拓公司芯片在智能电网用电信息采集市场应用,开展深化应用,份额稳步提升
公司芯片在智能电网用电信息采集市场应用是公司目前业绩贡献最大且持续增长的市场板块。公司持续参与用电信息采集市场国网高速双模模块和南网高速PLC模块招标,并积极开拓深化应用的市场,通过领先的芯片开发能力及稳定可靠的产品和服务能力,公司实现市场份额的稳步提升,进一步巩固了其作为智能电网主要芯片供应商的地位。此外,公司的集中器终端产品在国网2024年统一采购招标中持续中标,保持增长。
2.积极拓展公司芯片在智能电网低压配网创新应用,挖掘新机遇,带动新增长
2024年公司芯片在既有市场以外,拓宽应用领域,顺应电网公司智能化、数字化发展的政策,在电力设备万物互联的大趋势下,公司积极开发应用于低压配网市场的新产品,并已在光伏开关、智能断路器、智能量测开关、四可装置一体机、中继器、物联网表模块(用于控制光伏开关)、能源管理器、融合终端、互感器等新型设备上成功应用。在国家电网大规模进行新能源建设的背景下,公司针对国家电网光伏市场的需求,完成了面向光伏新能源接入产品的研发,并在山东省、湖南省、江西省等省份的统一采购招标中中标,实现了批量供货。2024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低压配网合同额2,000 万以上,这进一步拓宽了公司在电网市场的覆盖面,使电网业绩来源更加多元和稳健。
(四)大力布局工业物联网市场,深入行业应用,快速占领市场
1.新能源领域精准布局,大力发展国内外市场,实现批量销售,为光伏多场景应用市场全面展开奠定基础
(1)伴随新能源发展大趋势,深入挖掘行业市场需求,打开新的市场空间
在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转型与升级的背景下,清洁能源领域中的光伏产业发展势头迅猛。然而,在此过程中,光伏电站的安全问题,尤其是火灾风险,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为有效应对这一严峻挑战,各国纷纷颁布了严格的安全标准与法规,推动了光伏安全关断技术的创新与进步。在这种大环境下,电力线通信技术(PLC)凭借其显著的优势,成为了光伏安全关断领域的首选通信技术,为光伏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保障。
随着国家电网新能源建设的不断扩展,分布式光伏大量接入,伴随着近些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容量迅速增加,电网安全运行,可调可控的要求不断提升,公司积极参与电网新能源数智化建设,深入参与标准制定及产品规划,提前布局,研发先行,推出多款应用于光伏领域的模块及终端产品。2024年上半年,电网公司招标采购用于监控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光伏模组及协议转换器等产品新增合同额1,400万以上。
同时,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光伏正走进各行各业,成为各个领域节能减碳的主流方向之一,这也给光伏产业拓展了更多的应用场景与市场空间,其中交通领域便是光伏+的典型应用场景。2022年,国务院下发的《“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明确指出: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让交通更环保,出行更低碳。2023年6月,国资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要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升级和行业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公交车客运枢纽,高铁火车站,机场航站楼,地上地铁站等,不论是日常耗电量,还是使用年限、光照、建筑结构强度这些基本条件,都能很好的适配分布式光伏的安装条件,在这些地方安装光伏系统,不仅可以为公共交通设施提供清洁能源,降低运营成本,还能为乘客提供绿色、环保的出行体验。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在运营的高铁站数量超过了500个,民用机场数量超过200个。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动能供给等充分结合的“光伏+交通”应用模式,正在释放海量发展空间,市场规模将达千亿级。公
司结合在电网光伏应用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创在高铁、机场等行业市场的智能光伏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并已有试点项目正在实施,为智慧光伏行业应用增加新的市场领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聚焦光伏组件级电力电子(MLPE)细分领域赛道市场,发展海外市场,并积极推动国内光伏市场应用全球光伏2022年新增装机容量240GW;这其中分布式光伏100GW;海外分布式光伏与国内分布式光伏占比分别为50%;也即海外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在50GW左右。随着光伏系统在家庭户用和工商业等领域不断普及,全球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占比显著提升,分布式光伏进入高速发展期。随着分布式光伏的加速渗透,安全、智能、效率成为分布式光伏建设重要的衡量标准。2023年分布式光伏组件级安全关断强制标准国家由北美、欧盟逐步推广到东南亚国家,其中泰国、菲律宾也推出了组件级的安全关断标准。因此,组件级电力电子(MLPE) 的市场机会也将日益凸显,它能够解决分布式光伏系统中安全隐患、提升系统发电效率、智能精准监控、低成本的运维服务。根据MLPE行业市场分析报告,从2024-2026年,MLPE的行业渗透率由目前的15%,提升到28%;市场规模2026年达到600亿规模,复合增长率40%。这是一个行业增速高,未来市场空间广阔的赛道。公司在2023年完成符合北美SUNSPEC协议标准的芯片发布,布局MLPE细分海外市场,与行业头部企业协同在海外刚性需求市场开拓更佳性价比的关断器、优化器产品,开发国产替代方案,协同中国光伏开拓海外市场客户。2023年,公司在这一细分市场已与部分头部光伏组件企业、接线盒企业、逆变器企业以及跟踪支架企业展开合作,相关客户已经完成采用公司2990芯片关断器产品小批挂测技术验证,达到量产准备;采用公司4011C高性能芯片的优化器产品已经实现规模出货,并已安装到海外市场。我们在开拓海外成熟MLPE市场的同时,积极推动国内安全关断监控应用市场发展。国内光伏市场中光伏组件级电力电子赛道(MLPE)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近两年分布式光伏建设的蓬勃发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光伏+交通分布式光伏建设,随之而来的是新能源公共建筑的安全管理被提到非常重要的高度,这也是国内安全关断、关断监控市场的刚需所在。因此,在政府大型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基础设施中,推动基于安全、效率、运维要素的应用解决方案由其市场发展必然。我们在报告期内针对光伏+交通应用场景,提出高铁站房分布式光伏安全关断、机场分布式光伏安全关断等解决方案,并与项目建设方开展技术评估、现场安装测试、运维安装等项工作,进行实质的业务开展。特别是力合微基于国标双向PLC技术,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完整分布式光伏安全关断监控解决方案。按照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报告;2026年中国分布式光伏达到100GW规模;MLPE市场渗透率达到10%,中国国内MLPE赛道智慧光伏芯片有巨大发展潜力和空间。
(3)积极参与行业交流活动
2024年6月,公司首次参加光伏行业全球顶级盛会上海SNEC展。力合微电子作为电力线通信(PLC)技术的领先企业,首次亮相本次展会,带来了国产电力线通信技术在智慧光伏各个场景的连接应用解决方案,用“芯”连接智慧光伏,获得非常好的品牌宣传和客户交流的机会。
2.双碳战略目标下,助力能源管理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高铁PLC技术应用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浪潮中,高铁作为现代交通的璀璨明珠,正迎来一场深刻的变革。“数字高铁,智慧管理”成为了引领高铁发展的新方向,电力线通信技术(PLC),作为自主、安全、可控的国标芯片级技术,驱动着高铁线路能源管理迈向崭新的高度。电力线通信技术(PLC)凭借其出色的稳定性、可靠性和高效性、易安装性,为高铁能源管理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它能够实时精准地采集和分析高铁线路用能能源数据、掌握高铁线路用能结构,实现对高铁能源系统的全方位监测和智能化数据监测。对高铁线路、区间、综合所、车站设施的能源消耗,都能得到优化和管理。报告期内,基于公司在高铁线路能源管理的深耕与应用推广,以高铁能源管理为切入点,延伸到高铁线路能源管理+供电运维管理,高铁线路能源管理+站房光伏安全运维管理等一站式解决方案。特别是国家铁路局联合多部门的《推动铁路行业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出台,国铁将进一步强化新建铁路和既有铁路开展高铁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和光伏系统建设。公司与国家铁路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配合,积极推动以国标电力线通信技术为基础的高铁线路能源管理系统建设,与中铁电气化局、中铁建电气化局等相关单位一同承担相关线路的高铁能源管理以及延伸供电运维、光伏安全、智能照明系统建设,通过累积的行业案例,培育了业务新增长点。在高铁能效管理细分市场中,基于公司自主核心技术的应用推广,公司已成功树立起在国铁领域高铁线路能源管理应用市场的知名品牌形象。2024 年上半年,公司斩获多条高铁线路能效管理系统的中标项目。与此同时,公司在坚守能源管理系统业务的根基之上,积极拓展“能源管理+”的业务开拓模式,涵盖能源管理、能源管理+供电运维管理、能源管理+站房智能照明、能源管理+隧道智能照明、能源管理+智慧光伏安全关断管理等相关系统建设服务,全力构建高铁供电运维管理一体化的综合服务系统。在报告期内,公司于能源管理+供电运维管理以及能源管理+智慧光伏安全关断管理方面,均成功获取样板客户订单,为发展成为一个可持续的业务板块奠定了坚实基础。
高铁作为一种可持续的交通方式日益普及,推动了对旨在支持高速列车运营的高铁线路能源管理解决方案的需求。按照中国铁路中长期规划,从2024年到2035年,我国将新建铁路4.1万公里,其中新建高铁2.5万公里。高铁建设规模的扩大,正在推动对强大、高效的供电系统能源管理的需求。这促进了物联网通信技术、能源管理技术、云计算技术、边缘计算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与发展。采用力合微自主核心PLC技术的芯片级高铁线路能源管理解决方案,实现了可量化的能源数据采集、远程控制、运营维护等数字化、精细化、集约化的管理能力,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能够为高铁低碳发展、数字化能源管理带来积极的影响。
(五)面向智能家居消费类物联网市场,推动PLC技术向纵深化发展,打造PLC IoT技术和芯片品牌及龙头企业
1.品牌建设与业务拓展双轨并行,用芯片技术赋能消费市场
在消费类市场,目前华为、小米、京东、腾讯、海尔、AO.SMITH等众多品牌已经进入全屋智能领域,2022年华为全屋智能、AO.SMITH AI-LINK均采用以PLC技术为主的全屋智能设备互联的通信技术,其他企业生态系统也在加速导入PLC,以PLC通信技术为家居全屋智能的主要连接技术态势正在形成。
(1)以核心技术和PLC芯片带动市场,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
公司持续打造PLBUS PLC技术品牌,并在2023年打造基于PLBUS PLC 技术的合作伙伴新模式,获得了智能家居平台企业、网关方案商和众多智能设备厂家的认可,成功构建了多品牌多品类设备端、多家网关和多家平台的开放连接、开放接入生态。
在2024年广州第七届葵花奖评选中,公司荣获2024智能灯具行业供应链领导力品牌和2024智能灯具行业供应链技术种子奖两大奖项。基于PLC Mesh网络技术构建稳定、可靠且适用于全屋智能应用场景的PLC互通生态,已在家居、地产、家装、酒店等各种场景中实现规模化应用。PLC技术已发展成为与KNX、DALI、Zigbee、Bluetooth并列的主流IoT通信方式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在家居全屋智能已与AO.SMITH、涂鸦、联想、腾讯连连、居然、金云等展开全方位的合作,与其他知名品牌也在陆续开展合作。
在传统家电企业,解决后装市场控制器与主机分离连接痛点的热水器、壁挂炉仍是PLC技术主要应用领域,如万家乐、万和。2021年,在国家双碳需求背景下,空调产品也开始向智能化、节能化方向发展,一些主流空调企业也开始导入公司PLC芯片,目前已进入正式立项开发阶段。在全屋智能场景中,家居和家电的界限逐渐模糊,场景联动、全屋智能将成为智慧家庭数字化生活的趋势。公司已在该领域树立了自己的技术品牌,并拥有了自己的客户群体,在该行业PLC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基于智能家居、智能家电产品线,公司继续巩固及提升品牌影响力。
在消费类行业应用上,5月28日CSHIA 2024智能家居技术生态大会·PLC互联生态峰会大会上,以“迎接全屋智能PLC互通连接新时代”为主题,力合微、居然智慧家、A.O. 史密斯、摩根智芯、中海科技、中海地产海智创、佛山照明研究院、TCL、慧锐通、欧司朗、世茂物联、佳普科技、甲士智能、浪潮通信、创维、迈睿、威德姆、一维、华腾、涂鸦、阿里、天猫、腾讯连连等企业代表出席本次峰会。基于PLC Mesh网络技术构建稳定、可靠适用于全屋智能应用场景的PLC互通生态,已经在家居、地产、家装、酒店等各种场景规模应用。PLC技术已经成长为与KNX、DALI、Zigbee、Bluetooth并列的主流IoT通信方式之一。
2024年1月15日,居然携手浪潮、力合微等企业打造居然智慧家并推出人车家战略,相隔不到半年,居然之家2家智能家居体验中心相继面世,展示了超过2000个SKU,涵盖手机+全屋智能+汽车全品类销售,实现1:1还原家庭空间,为消费者解锁多个空间生态子系统,打造“人、车、家”相融合消费场景的静距离、沉浸式、个性化体验。其中全屋智能子系统中本地连接的PLC技术就是采用力合微PLC Mesh技术。
2024年6月17日,无锡金云智联科技公司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清华深研院宣布,签订三方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三方将共同研发PLC产品和技术的解决方案,包括软件、硬件及软硬件咨询维护服务,以实现全屋智能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的双向整合。金云智联将发挥其在智能家居领域的运营经验优势,结合全屋智能的各个场景,为力合微电子提供技术研发的需求方向。力合微电子则将在充分理解业务需求的基础上,投入相应的技术资源,支撑PLC产品在全屋智能各个业务场景中的交付。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三方将携手共进,共同推动PLC技术在智能家居领域的应用和发展。上半年、公司先后在广州光亚展、上海AWE展、广州建博会等多个大型照明、家电和家装展会参展,公司PLC技术和芯片在物联网领域的影响力持续提升。
(2)围绕智能家居领域,拓展应用新场景、新模式
物联网“连接万物”,通信技术和芯片是物联网发展的关键,包括工业物联网及消费类物联网,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据Statista统计的数据显示,预计到2024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将达到1,588.76亿美元,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亦将达到372.05亿美元,智能家居市场将保持30%的增长幅度。智能家居作为最具前景的赛道之一,需要基于全屋智能生态、设备联动及模式创新,以此丰富智能家居、智能照明、智能家电的场景体验,让全屋智能落地应用。
PLC全屋智能系统拥有安装简单、即插即用、稳定不掉线、有电即可控、低延时、响应快、复用电源线、可节省布线成本30%-50%等诸多优势,PLC技术已经作为智能家居全屋智能最合适连接技术,并被业内专业人士所认可。PLBUS PLC是公司为开放的智能家居场景推出的一套PLC Mesh网络技术,该技术既适用于前装,也适用于后装,并且系统通信不受家庭个别电器设备故障及停电的影响,具备上电即可通信,支持任意设备间相互通信等优势。公司同时创新性的推出PLCP合作伙伴模式,构建开放理念下的智能家居新业态,通过与智能家居设备厂商合作,将PLC技术应用于智能家居的各个领域,以满足消费者对智能生活多样化的需求。
(3)关注绿色消费和健康消费趋势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的指导意见,在这一指导意见下,我们可以看到房地产领域的成长迈入一个相对平稳的发展期,精细化转型势在必行。市场对于住宅产品从之前的注重“量”的模块化产品,也转为更多的关注到“质”的健康住宅产品,相应的作为健康配置的住宅五恒空调系统也更多地被应用。我们在2023年与国内知名空调企业,协同开拓基于电力线通信(PLC)技术的五恒商用、家用空调、空气净化器的应用解决方案。通过PLC
技术,实现设备的远程控制和智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生活品质。
(4)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和推广
积极参与国内外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和推广工作,参加行业海外IEEE PLC标准工作,争取将PLBUS PLC技术和接口规范纳入行业标准应用,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巩固力合微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通过以上措施,有望将PLBUS PLC技术和芯片品牌打造成龙头企业,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智能家居产品和服务。随着智能家居、智能家电渗透率不断的提高,蕴藏千亿市场机遇的赛道将逐步呈现、落地。
2.智慧酒店市场不断突破,2024有望实现业绩突破
中国酒店业市场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每年新建酒店客房数量20万间+,存量酒店数量近百万家,每年翻新数量约 240万间。 当前,酒店客房智能化,已逐步成为酒店的标准配置。酒店智能客控(酒店客房的智能产品)市场近百亿规模。与传统智能客控产品(有线、无线)相比,PLC具有易安装、易维护、高可靠、响应快、极高性价比等优势,公司推出的PLC智能酒店客控系统有助于酒店行业智能化升级,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在智能酒店客控市场2023年开始布局,除将PLBUS PLC芯片、模组及方案推给下游酒店方案商之外,还成立甲士智能科技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专注基于力合微PLC合作伙伴产品进行系统集成,为酒店客户、酒店客控服务商、渠道商提供基于PLC的酒店客控系统完整解决方案。
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酒店及智慧空间博览会,甲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授予“最佳酒店及商业空间照明电器品牌奖”,目前已与行业内多家酒店集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积累了数百个酒店项目,目前已服务200多家酒店(含样板间),并成功进入了包括全季、亚朵、希尔顿、智选假日、格林豪泰在内的豪华连锁酒店和大型连锁商务酒店的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核心机密。为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也和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并通过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方式对核心技术进行有效保护。公司尚有多项产品和技术正处于研发阶段,公司的生产模式也需向委托加工商提供相关芯片版图,不排除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涵盖硬件、软件、电路、工艺等多个领域,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作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于专业人才尤其是研发人员的依赖远高于其他行业,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一方面,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于高端
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与地区之间人才竞争也逐渐加剧,公司现有人才也存在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核心技术人员的引进、激励和保护力度,则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技术失密的风险,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 经营风险
1.电网采购需求周期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网市场。受到建设周期和技术迭代影响,电网市场对于电力线载波通信产品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第一轮大规模采购周期从2009年开始至2017年结束,第二轮大规模采购周期从2018年四季度开始,目前正处于建设初期,采购周期的变化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未来,如果由于技术发展,公司没有设计出符合下一轮采购周期的产品,或者两轮大规模采购周期之间的过渡期较长导致市场没有足够采购需求,且届时公司收入结构仍主要依赖于电网市场,则公司业绩可能受到电网市场需求周期性波动影响而下滑。
2.原材料及代工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作为Fabless芯片设计企业,具有轻资产属性,芯片产品及应用方案产品采用代工生产模式,自身不具有生产能力。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和代工服务可能受各种因素影响产生较大价格波动,若晶圆、辅助IC、电容、PCB板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受宏观经济形势、国际贸易形势及市场供应形势等因素影响而大幅上涨,或模块及整机代工价格受人工成本、能源成本、工期以及季节性因素影响而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规模抵消原材料与代工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业绩将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3.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包含电网市场在内的各类物联网应用领域,虽然非电网市场销售不断增长,但电网市场收入仍为总营收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在电网市场领域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各智能电表生产企业和电网公司,产品最终用户大部分为电网公司。因行业特性及终端客户性质,终端客户多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审批制度,项目的实际执行按照计划进行,营业收入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特点。
4.市场需求预测风险
由于订单交付周期短于产品的生产周期,公司产品的采购与生产计划高度依赖于对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与判断。在电力物联网领域的应用需求高速增长的过程中,为迅速响应市场需求,公司在备货过程中需要在历史数据的基础上预测一定程度的增量以满足客户的需求。若客户需求转向或市场需求增长停滞,可能会导致存货产生一定程度的积压,一方面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若最终无法实现销售,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产品认证未能续期的风险
公司相关产品在国网和南网市场销售需取得国网计量中心有限公司和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实验检测中心的认证。若未来相关认证未能续期或者公司研发的新产品或者公司研发的新产品未能通过相关认证,则存在公司未获认证的产品无法在相应市场进行销售的风险。
6.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20年公司业绩受到影响。未来在电网市场建设与采购周期、宏观经济环境、外部竞争环境、原材料与人工成本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影响下,公司将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7.非电网市场业务开拓风险
公司技术和芯片产品相关的非电网物联网的应用可分为消费类应用(如智能家居控制)、工业类应用(各种非电网应用场景下的智能控制、大数据采集、智慧能效管理、远程监测等)和垂直行业类应用(高铁能效管理、路灯控制、多表抄收等)。其中垂直行业应用受行业内权威企业或组织(如电网市场中的国网和南网)统一组织、部署、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的影响,非电网市场仍未建立起统一的互联互通标准,导致非电网市场应用规模和启动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已通过技术宣导、方案测试、样品测试等多种方式,在智慧光伏、电池管理、智能家居、路灯控制、能效管理、景观控制、多表集抄等非电网领域推广自身产品和方案。但受制于市场发展阶段,存在公司投入资金和技术资源大力开发非电网市场,但相关市场开拓达不到预期成果、PLC技术方案作为一种比较新的技术方案未能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的风险。
(三) 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也相应增长。公司直接客户主要为电网公司、电表企业和模块厂商等,终端客户主要为电网公司,主要客户信誉良好,历史发生坏账的情形较少。但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公司应收账款的正常回收,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 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产品所在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与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部分国内芯片设计公司以及部分具有市场、资金及技术优势的境外知名企业。北京智芯微电子在电网市场上具有优势,华为海思在技术上、资产规模及抗风险能力上具有一定优势。还有其他IC 设计公司不断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或将加剧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物联网行业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各具体应用行业的主管部门,涉及法规政策众多。目前,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经营。但是物联网行业发展迅速,各应用行业发展不平衡且具有一定的定制化特点,如果物联网下游应用行业的相关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发生变化且公司未能及时对产品研发及生产、产品类别及质量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则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如果行业发展不达预期或市场需求下滑,将导致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放缓,从而影响公司的快速成长。
(五) 宏观环境风险
1.国际政治及贸易变化的风险
作为一家典型的Fabless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公司并不自行组织生产,而是向代工厂采购生产服务以完成产品生产。中国和美国目前存在贸易争端,互相采取了关税壁垒、政府管制等方式进行应对,若未来贸易争端扩大化,对中国半导体行业的封锁日益加重,代工行业产能受阻,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参见本节“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63,453,781.39 | 252,706,623.42 | 4.25 |
营业成本 | 141,928,823.36 | 148,489,517.17 | -4.42 |
销售费用 | 26,274,570.61 | 22,126,352.80 | 18.75 |
管理费用 | 12,709,765.39 | 12,007,526.02 | 5.85 |
财务费用 | 1,904,094.63 | -3,778,156.21 | 150.40 |
研发费用 | 31,588,020.27 | 26,569,021.73 | 18.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64,374.70 | 78,102,846.26 | -72.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346,008.62 | -17,110,284.40 | -796.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92,113.93 | -28,169,963.10 | -77.82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4年公司芯片相关产品在各个市场方向上的应用开拓积极推进,电力物联网低压配网创新应用市场的持续增长,同时公司芯片在其他物联网市场的应用也持续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职工薪酬、股份支付及广告宣传费等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发行可转债计提利息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作为芯片设计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薪酬及股份支付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到期收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回购股份及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132,644.10 | 6.58 | 23,092,666.07 | 1.60 | 311.96 | 主要系本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4,869,349.64 | 0.34 | 13,671,687.58 | 0.95 | -64.38 | 主要系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
预付款项 | 5,361,303.39 | 0.37 | 3,394,332.44 | 0.24 | 57.95 | 主要系预付材料货款所致 |
合同资产 | 2,530,047.73 | 0.18 | 3,745,295.23 | 0.26 | -32.45 | 主要系一年以内的质保金到期收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87,355,469.84 | 12.97 | 95,002,843.69 | 6.58 | 97.21 | 主要系保本型固定收益现金理财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3,677,001.17 | 0.25 | 1,811,986.91 | 0.13 | 102.93 | 主要系本期支付联建大楼进度款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3,208,488.87 | 4.38 | 27,609,436.96 | 1.91 | 128.94 | 主要系本期附有条件的合同资产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11,208,311.85 | 0.78 | 25,167,220.90 | 1.74 | -55.46 | 主要系本期开立银行承兑票据减少所致 |
预收款项 | 99,000.00 | 0.01 | 75,000.00 | 0.01 | 32.00 | 主要系预收房租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3,713,446.64 | 0.26 | 962,869.69 | 0.07 | 285.66 | 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1,771,053.78 | 0.81 | 20,225,417.34 | 1.40 | -41.80 | 主要系支付上年奖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8,414,946.13 | 0.58 | 14,371,788.37 | 1.00 | -41.45 | 主要系缴纳上年增值税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482,748.06 | 0.03 | 125,169.16 | 0.01 | 285.68 | 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对应的 |
税金增加所致 | ||||||
库存股 | 10,952,743.77 | 0.76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回购股份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47,738.1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其他货币资金 | 3,999,342.4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回购股份证券账户使用受限 |
应收票据 | 12,931,325.25 |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背书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132,644.10 | 不可提前赎回的结构性存款 |
合计 | 112,063,311.76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13,671,687.58 | - | - | - | 27,196,010.85 | 35,998,348.79 | - | 4,869,349.6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092,666.07 | 132,644.10 | - | - | 407,000,000.00 | 335,092,666.07 | - | 95,132,644.10 |
合计 | 36,764,353.65 | 132,644.10 | - | - | 434,196,010.85 | 371,091,014.86 | - | 100,001,993.7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元) | 净资产(元) | 营业收入(元) | 净利润(元) |
利普信通 | 100% | 500 | 为力合微提供应用软件定制服务,同时独立对外销售 | 71,612,849.71 | 47,056,327.65 | 42,439,606.88 | 32,970,847.52 |
无锡景芯微 | 100% | 2500 | 为力合微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向有需求的客户销售定制研发的产品 | 35,969,416.06 | 14,730,307.68 | 2,404,076.83 | -328,566.84 |
力合微国际 | 100% | 935.46万港币 | 开展海外业务 | 647,738.11 | 240,129.51 | -149,254.81 | |
甲士智能 | 100% | 1000 | 基于力合微自主芯片的通信连接应用方案开发,开展非电物联网领域的智慧物联、智能家居等相关业务 | 10,447,754.73 | 5,334,106.91 | 334,527.66 | -2,318,204.79 |
长沙力合微 | 100% | 1000 | 为力合微提供系统、软件及整机,同时独立对外销售 | 27,477,610.58 | 3,293,864.64 | 9,218,830.59 | -1,943,295.7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9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4月30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过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刘元成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吴颖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陈丽恒 | 董事、副总经理 | 选举 |
夏镔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4月8日,刘元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辞职后,刘元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丽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陈丽恒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4年5月30日,吴颖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镔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LIU KUN、陈丽恒、张志宇、朱永。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来源内容进行修订。 | 2024年6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来源内容进行修订。 | 2024年6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15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6,200股调整为475,329股。 | 2024年6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因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将限制性股票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25.00元/股调整为20.55元/股,首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00,000股调整为1,919,552股,预留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0,000股调整为479,888股。 | 2024年6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不适用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将低碳环保、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到企业日常管理中,在 2023 年已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绿色企业认证、绿色供应链评价认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认证、绿色工厂认证等节能减排降碳的相关认证,建立节能减排理念,树立持续改进的信心,逐步形成节能减排的自律机制,从生产及日常经营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制止浪费,有效、合理的利用能源。并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发展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意识,坚持在公司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公
司发展。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经济 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2024年3月组织植树及地球一小时活动,号召全体员工及员工家属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共同缔造一个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绿色低碳、美好和谐的生活环境,为地球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赋能智慧城市/智慧路灯 用核心技术和自主芯片赋能智慧城市和智慧路灯。城市照明作为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更是城市进步的标志。城市照明耗能约占城市耗电量的20%,因此通过路灯智能化改造是城市迈向低碳化的重要途径。力合微作为《基于城市路灯接入的电力线通信协议》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基于符合标准的电力线通信芯片开发了完整的智慧路灯控制系统,包括主站软件、路灯集中控制网关和路灯灯控器。城市路灯管理部门的传统路灯管理模式是根据不同季节和每天的不同时段对整条路灯供电电源进行开启和关闭;而力合微智慧路灯控制系统可以根据光照度和实际道路照明需求进行精细化控制,比如:在夏天的18点-20点,还有太阳余辉的条件下,灯光亮度可调至60%;20点-23点灯光可以全亮;23点之后道路行人和车辆减少时,可以将灯光亮度调至80%;当遇到阴天下雨,也可以随时调整灯光亮度。总之,公司通过传感技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计算处理技术,在满足照明需求的前提下,对路灯的灯光进行智能调整,从而实现路灯用电精细化管理,达到低碳、节能减排的目的。 2、赋能商业智能照明 商业照明主要是指室内各种商业应用场景下的灯光照明,如:商场、楼宇、办公室、酒店、博物馆、图书馆、教室等各种工业或商业场合等。智能照明系统包括灯具、智能灯控器、本地智能灯开关、智能照明网关、光照传感器,部分应用场景包括远程主站系统和本地中控屏。力合微基于自主研发的电力线载波通信芯片,推出了PLBUS作为智能设备基于电力线的统一通信接口,配合下游方 |
4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125万吨,对中国的“双碳”贡献是非常巨大的。光伏发电效率会受到阳光强度、是否被遮挡,某个光伏组件损坏导致整个光伏组串发电效率下降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推出的智能光伏监测系统,可以实时监测光伏发电效率,定位发电下降的光伏组串、组件,及时通知到主站和运维人员,提高光伏发电效率和运维效率,降低系统运维成本。智能光伏监测系统包括智能光伏监测系统平台(软件)、智能光伏监测网关和光伏组件的智能接线盒中的智能光伏模组。集中式光伏发电地面电站通常在偏远的荒芜地区,传统的通信方案需要专门设计通讯线缆部分,埋地的方式需要铠装线缆或者穿管铺设,成本升高,且施工方面需要挖沟。采用电力线通信无需重新架设通讯线缆,只要有电线,就能进行数据传输对逆变器信息采集和监测,为提高逆变器电能转换效率、降低系统建设成本,做出了力合微自己的贡献。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注1 | 详见注1 | 详见注1 | 是 | 详见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详见注2 | 详见注2 | 长期有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注3 | 详见注3 | 长期有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注4 | 详见注4 | 长期有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详见注5 | 详见注5 | 详见注5 | 是 | 详见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详见注6 | 详见注6 | 详见注6 | 是 | 详见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注7 | 详见注7 | 长期有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注8 | 详见注8 | 长期有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注9 | 详见注9 | 长期有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注10 | 详见注10 | 详见注10 | 否 | 详见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详见注11 | 详见注11 | 详见注11 | 是 | 详见注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详见注12 | 详见注12 | 详见注12 | 是 | 详见注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有关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主要股东LIU KUN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LIU KUN先生作为公司主要股东、董事、总经理,且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作为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主要股东力合科创、古树园投资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力合科创、古树园投资作为公司主要股东,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主要股东LIUKUN、力合科创、古树园投资关于所持股份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LIUKUN先生、力合科创、古树园投资对所持股份的持股及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的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对于本人/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本公司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②如发生本人/本公司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未发生延长锁定期情形的,本人/本公司可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进行减持,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4)本人/本公司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5)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另外,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对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减持的价格预期和减持股数承诺如下:
(1)力合科创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60%。”
(2)LIUKUN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一年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43.75%。”
(3)古树园投资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一年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80%。”
4.冯震罡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冯震罡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鉴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200.12万股(以下简称“受让所得股份”)为自上海古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宁波东钱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受让所得,鉴于前述股份应比照转让方所持股份进行锁定,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受让所得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就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公司股份(即138万股),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该等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刘元成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刘元成先生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6.吴颖女士、金涛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吴颖女士、金涛先生,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7.黄兴平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黄兴平先生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鉴于本人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25万股(以下简称“受让所得股份”)为自宁波东钱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受让所得,前述股份应比照转让方所持股份进行锁定,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受让所得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就本人直接所持有的其余公司股份(即20万股),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该等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自前述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于公司上市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8.李海霞、张东宝、贺龄萱、赵欣、张艳丽、李强连、钟丽辉、力合泓鑫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9.周晓新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周晓新先生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鉴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20万股(以下简称“受让所得股份”)为自宁波东钱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受让所得,前述股份应比照转让方所持股份进行锁定,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受让所得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就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公司股份(即50万股),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该等股份。
(2)本人自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10.陈丽恒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陈丽恒先生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
(3)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11.朱永先生关于间接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朱永先生作为核心技术人员,就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
(2)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12.陈曦女士关于间接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陈曦女士就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自前述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于公司上市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13.员工持股平台目标创新、志行正恒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本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本合伙企业自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定的程序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操作,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员工持股平台内员工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自前述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员工持股平台内员工每年转让其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于公司上市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14.沈陈霖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沈陈霖先生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注2: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承诺
(1)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①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②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③若本公司违反在本次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2.主要股东力合科创、LIUKUN、古树园投资承诺
(1)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的不足部分依法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本公司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前述情形之日起,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公司上市后本人/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具体措施为: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本人/本公司购回公司股份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购回方案;
②本人/本公司应在作出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
(4)若本人/本公司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注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力合微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力合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欺诈发行,则力合微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力合微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力合微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力合微将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力合微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力合微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力合微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力合微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力合微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力合微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力合微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力合微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力合微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主要股东力合科创、古树园投资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力合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欺诈发行,本公司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启动股份回购程序。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本公司确认,力合科创、古树园投资就本承诺函项下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主要股东LIUKUN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力合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欺诈发行,本人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启动股份回购程序。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本人确认,LIUKUN就本承诺函项下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注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产能释放需要一定周期,在建设期内难以获得较高收益,因此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1)积极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净资产规模扩大,资产负债率下降,从而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力拓展主营业务,进一步拓展产品领域,持续产品升级,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和销售规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
(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日常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善并优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日常经营效率。具体而言,公司将继续改善采购、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节省各项成本费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经营业绩。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就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和利润分配形式、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注5: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3)现金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条件及最低比例: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注6:主要股东力合科创、LIUKUN、古树园投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与力合微及力合微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人/本公司作为力合微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力合微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本人/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持有51%股权以上的控股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力合微有竞争的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力合微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力合微,并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力合微;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经力合微同意的除外)属于力合微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承担给力合微造成的全部损失。
注7:主要股东力合科创、LIUKUN、古树园投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主要股东的义务,不利用该主要股东地位,就公司与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任何关联交易,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公司必须与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要求。本人/本公司保证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其利益。
(2)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正常商业交易价格及条件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给予公司相应的赔偿。
注8: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已发行但未上市,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已发行上市,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因公司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新股数量亦相应进行除权调整),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公司因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主要股东力合科创、LIUKUN、古树园投资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公司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有权监管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或有权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因被中国证监会或有权监管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中存在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或有权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因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注9: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就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确认和承诺如下:
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30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
2.主要股东力合科创、LIUKUN、古树园投资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主要股东力合科创、LIUKUN、古树园投资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在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如果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承诺人应承担责任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内容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确认和承诺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0: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1.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及LIU KUN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及LIU KUN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均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并就不触及短线交易相关事项出具了承诺函
1.公司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力合科创已出具承诺如下:
(1)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存在减持力合微股票的情形,本公司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力合微股票的情形,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即自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力合微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力合微股份或可转债的情况,本公司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力合微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力合微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LIU KUN已出具承诺如下:
(1)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持力合微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力合微股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即自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力合微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力合微股份或可转债的情况,本人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力合微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力合微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的董事(贺臻、LIU KUN、刘元成、冯震罡、别力子、沈陈霖、李忠轩、陈慈琼、常军锋)、监事(王慧梅、曹欣宇、艾迎春)、高级管理人员(LIU KUN、刘元成、吴颖、周世权、高峰、黄兴平)均已出具承诺如下:
(1)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持力合微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力合微股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即自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力合微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力合微股份或可转债的情况,本人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力合微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力合微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2: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主要股东力合科创承诺: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与力合微及力合微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公司作为力合微股东期间,本公司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力合微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持有51%股权以上的控股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力合微有竞争的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力合微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力合微,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力合微;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经力合微同意的除外)属于力合微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承担给力合微造成的全部损失。
2.主要股东LIU KUN承诺: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与力合微及力合微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人作为力合微股东期间,本人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力合微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本人现有或将来成立的、100%持股或持有51%股权以上的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控制的企业等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力合微有竞争的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力合微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力合微,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力合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经力合微同意的除外)属于力合微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给力合微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655.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四)之“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7日 | 483,570,000.00 | 425,551,557.20 | 317,870,000.00 | 107,681,557.20 | 292,567,112.03 | 96,000,000.00 | 68.75 | 89.15 | 2,598,252.20 | 0.61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3年7月4日 | 380,000,000.00 | 371,092,452.82 | 380,000,000.00 | 38,011,180.59 | 10.24 | 16,830,924.67 | 4.54 | ||||
合计 | / | 863,570,000.00 | 796,644,010.02 | 697,870,000.00 | 107,681,557.20 | 330,578,292.62 | 96,000,000.00 | / | / | 19,429,176.87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 | 是否涉及 | 募集资金计划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 | 本年实现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 节余金额 |
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变更投向 | 投资总额 (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投入进度(%) (3)=(2)/(1) | 状态日期 | 符合计划的进度 | 的具体原因 | 的效益 | 或者研发成果 | 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36,460,000.00 | 2,598,252.20 | 39,470,832.86 | 28.92 | 2027年3月 | 否 | 是 | 不单独产生效益 | 不单独产生效益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64,210,000.00 | 62,139,168.91 | 96.77 | 2023年7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34.92万元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 | 研发 | 是 | 否 | 50,460,000.00 | 42,971,304.18 | 85.16 | 2023年3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77.49万元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66,740,000.00 | 51,985,806.08 | 77.89 | 2023年7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823.13万元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07,681,557.20 | 96,000,000.00 | 89.15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智慧光伏及电池智慧管理 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53,000,000.00 | 10,521,414.73 | 18,497,844.76 | 12.09 | 2025年6月 | 否 | 是 | 详见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智能家居多模通信 | 研发 | 是 | 否 | 137,000,000.00 | 6,309,509.94 | 19,513,335.83 | 14.24 | 2025年6月 | 否 | 是 | 详见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网关及智能设备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科技储备资金项目 | 其他 | 是 | 否 | 81,09 2,452.82 | 2025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796,644,010.02 | 19,429,176.87 | 330,578,292.62 | / | / | / | / | / | / | / |
注1: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通过优化“智慧光伏及电池智慧管理 PLC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流程、提高研发人员及现有设备使用效率,审慎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并放缓了项目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因此项目投资比例较少。注2: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优化“智能家居多模通信网关及智能设备 PLC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流程、提高研发效率,审慎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并放缓了项目软硬件设备的采购。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07,681,557.20 | 96,000,000.00 | 89.15 | 补流 |
合计 | / | 107,681,557.20 | 96,000,000.00 | 89.15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12月8日 | 5.00 | 2024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4.77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00,570,770 | 100 | - | - | 20,086,309 | 359 | 20,086,668 | 120,657,438 | 1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0,570,770 | 100 | - | - | 20,086,309 | 359 | 20,086,668 | 120,657,438 | 1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100,570,770 | 100 | - | - | 20,086,309 | 359 | 20,086,668 | 120,657,438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力合转债”)自2024年1月4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已有16,000元“力合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股数为359股。
(2)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本20,086,309股。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由100,570,770股变更为120,657,438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01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2,600,000 | 15,600,000 | 12.93 | 0 | 0 | 无 | 国有法人 |
LIU,KUN | 1,658,000 | 9,948,000 | 8.24 | 0 | 0 | 无 | 境外自然人 | |
沈陈霖 | 666,667 | 4,000,000 | 3.32 | 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元成 | 580,000 | 3,480,000 | 2.88 | 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冯震罡 | 512,240 | 3,193,440 | 2.65 | 0 | 0 | 质押 | 1,380,00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古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 | 2,400,000 | 1.99 | 0 | 0 | 冻结 | 2,4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吴颖 | 340,000 | 2,040,000 | 1.69 | 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樊红 | 325,536 | 1,991,315 | 1.65 | 0 | 0 | 质押 | 1,260,000 | 境内自然人 |
陈金城 | -20,000 | 1,980,000 | 1.64 | 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力合泓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 | 1,800,000 | 1.49 | 0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15,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00,000 | ||||||
LIU,KUN | 9,94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48,000 | ||||||
沈陈霖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
刘元成 | 3,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80,000 | ||||||
冯震罡 | 3,193,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3,440 | ||||||
上海古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00 | ||||||
吴颖 | 2,0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0,000 | ||||||
樊红 | 1,991,3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1,315 | ||||||
陈金城 | 1,9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0,000 | ||||||
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力合泓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陈金城为沈陈霖父亲;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LIU,KUN | 董事长、总经理 | 8,290,000 | 9,948,000 | 1,658,000 | 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
冯震罡 | 董事 | 2,681,200 | 3,193,440 | 512,240 | |
黄兴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468,000 | 561,600 | 93,600 | |
陈丽恒 | 董事、副总经理 | 131,500 | 157,800 | 26,300 | |
高峰 | 副总经理 | 18,000 | 21,600 | 3,600 | |
钟丽辉 | 副总经理 | 54,810 | 65,772 | 10,962 | |
张志宇 | 副总经理 | 15,000 | 18,000 | 3,000 | |
李海霞 | 财务总监 | 30,000 | 36,000 | 6,000 | |
刘元成(离任)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900,000 | 3,480,000 | 580,000 | |
吴颖(离任)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700,000 | 2,040,000 | 340,000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董事、副总经理陈丽恒先生通过志行正恒、目标创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46.04万股;副总经理张志宇先生通过志行正恒、目标创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0.08万股;财务总监李海霞女士通过志行正恒、目标创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64.58万股;监事艾迎春女士通过志行正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0.36万股;核心技术人员朱永先生通过志行正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3.6万股。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号),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9年6月27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
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5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2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力合转债”,债券代码“118036”。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力合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5,913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49,286,000 | 12.9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411,000 | 5.63 |
嘉实新机遇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986,000 | 4.2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00 | 3.9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48,000 | 3.3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151,000 | 3.2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34,000 | 2.6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085,000 | 2.39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733,000 | 2.3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弘丰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00,000 | 2.24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力合转债 | 380,000,000 | 16,000 | 0 | 0 | 379,984,000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力合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6,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359 |
累计转股数(股) | 359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04 |
尚未转股额(元) | 379,984,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958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力合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2023年10月9日 | 43.72元/股 | 2023年9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 |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9日起调整为43.72元/股。 |
2024年5月23日 | 36.15元/股 | 2024年5月17日 |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调整为36.15元/股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36.15元/股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44,470.08万元,负债总额43,274.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95%。东方金诚于2024年5月23日出具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力合转债”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4】0017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为AA-。
公司发行38,000.00万元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目前公司各方面经营情况稳定,资产结构较为合理,资金压力总体较小,未来公司盈利能力可有效保障偿债能力,不存在兑付风险。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82,015,490.39 | 896,458,313.0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95,132,644.10 | 23,092,666.0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5,013,116.35 | 13,084,391.20 |
应收账款 | 七、5 | 170,619,516.92 | 155,634,698.2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4,869,349.64 | 13,671,687.58 |
预付款项 | 七、8 | 5,361,303.39 | 3,394,332.4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563,221.83 | 1,399,711.6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76,146,712.53 | 88,323,197.6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2,530,047.73 | 3,745,295.2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87,355,469.84 | 95,002,843.69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0,606,872.72 | 1,293,807,136.7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4,391,892.70 | 26,686,909.44 |
在建工程 | 七、22 | 3,677,001.17 | 1,811,986.9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268,130.42 | 8,533,351.65 |
无形资产 | 七、26 | 48,016,472.12 | 39,163,592.6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八、(2) | 12,236,658.74 | 14,167,263.2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3,433,634.71 | 10,913,291.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0,861,600.04 | 21,295,069.5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63,208,488.87 | 27,609,436.9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4,093,878.77 | 150,180,902.30 | |
资产总计 | 1,444,700,751.49 | 1,443,988,039.0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1,208,311.85 | 25,167,220.90 |
应付账款 | 七、36 | 80,937,030.93 | 67,067,125.69 |
预收款项 | 七、37 | 99,000.00 | 75,000.00 |
合同负债 | 七、38 | 3,713,446.64 | 962,869.6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771,053.78 | 20,225,417.34 |
应交税费 | 七、40 | 8,414,946.13 | 14,371,788.3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0,123,767.62 | 9,352,140.25 |
其中:应付利息 | 99,746.26 | 574,750.00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304,470.34 | 4,468,194.4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82,748.06 | 125,169.16 |
流动负债合计 | 132,054,775.35 | 141,814,925.8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七、46 | 295,651,742.94 | 286,918,365.57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547,768.61 | 4,726,505.21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32,142.88 | 271,938.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260,116.18 | 1,293,902.6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0,691,770.61 | 293,210,712.22 | |
负债合计 | 432,746,545.96 | 435,025,638.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20,657,438.00 | 100,570,77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93,084,688.59 | 93,088,608.11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08,207,731.59 | 521,413,153.74 |
减:库存股 | 七、56 | 10,952,743.77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815,167.75 | -817,932.3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6,576,664.93 | 36,576,664.9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65,195,593.94 | 258,131,136.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11,954,205.53 | 1,008,962,401.0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11,954,205.53 | 1,008,962,401.0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44,700,751.49 | 1,443,988,039.09 |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77,463,377.65 | 888,611,153.4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132,644.10 | 23,092,666.0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013,116.35 | 13,084,391.2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74,938,263.46 | 148,255,615.73 |
应收款项融资 | 4,869,349.64 | 13,671,687.58 | |
预付款项 | 5,301,297.56 | 3,307,935.7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49,527,299.70 | 50,113,024.4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4,133,917.21 | 107,559,769.8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530,047.73 | 3,745,295.2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7,147,050.68 | 94,950,033.4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06,056,364.08 | 1,346,391,572.7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62,043,055.03 | 61,155,867.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818,089.69 | 10,262,667.21 | |
在建工程 | 3,677,001.17 | 1,811,986.9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918,863.54 | 6,734,329.15 | |
无形资产 | 41,161,011.66 | 32,839,541.4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2,236,658.74 | 14,167,263.2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908,521.79 | 10,153,735.9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199,121.22 | 17,637,130.9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2,724,368.87 | 27,609,436.9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6,686,691.71 | 182,371,959.59 | |
资产总计 | 1,542,743,055.79 | 1,528,763,532.3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208,311.85 | 25,167,220.90 | |
应付账款 | 164,927,986.31 | 182,832,644.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124,375.48 | 791,176.5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181,075.76 | 17,636,236.62 | |
应交税费 | 6,307,630.63 | 12,243,325.27 | |
其他应付款 | 19,662,569.11 | 16,871,971.07 | |
其中:应付利息 | 99,746.26 | 574,750.00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28,118.05 | 3,519,179.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6,168.81 | 102,852.96 | |
流动负债合计 | 220,146,236.00 | 259,164,606.5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295,651,742.94 | 286,918,365.57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044,609.70 | 3,728,238.9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32,142.88 | 271,938.7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7,726.15 | 1,024,049.2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9,986,221.67 | 291,942,592.53 | |
负债合计 | 520,132,457.67 | 551,107,199.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0,657,438.00 | 100,570,77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93,084,688.59 | 93,088,608.1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08,207,731.59 | 521,413,153.74 | |
减:库存股 | 10,952,743.77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6,576,664.93 | 36,576,664.93 | |
未分配利润 | 275,036,818.78 | 226,007,136.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22,610,598.12 | 977,656,333.2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42,743,055.79 | 1,528,763,532.35 |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63,453,781.39 | 252,706,623.4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63,453,781.39 | 252,706,623.4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5,929,345.44 | 207,032,806.2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41,928,823.36 | 148,489,517.1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524,071.18 | 1,618,544.72 |
销售费用 | 七、63 | 26,274,570.61 | 22,126,352.80 |
管理费用 | 七、64 | 12,709,765.39 | 12,007,526.02 |
研发费用 | 七、65 | 31,588,020.27 | 26,569,021.73 |
财务费用 | 七、66 | 1,904,094.63 | -3,778,156.21 |
其中:利息费用 | 9,670,042.30 | 470,076.95 | |
利息收入 | 7,848,230.74 | 4,401,152.4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639,859.21 | 11,725,055.2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852,128.86 | 2,075,654.3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32,644.1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562,758.72 | -1,453,037.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748,771.79 | -823,445.8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063.5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836,474.11 | 57,198,043.2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1,205.31 | 1,623.0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988.25 | 16,203.8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842,691.17 | 57,183,462.3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627,192.71 | 6,580,058.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215,498.46 | 50,603,403.7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215,498.46 | 50,603,403.7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215,498.46 | 50,603,403.7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64.58 | 16,682.84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64.58 | 16,682.84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64.58 | 16,682.8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764.58 | 16,682.84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2,218,263.04 | 50,620,086.6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218,263.04 | 50,620,086.6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35 | 0.42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35 | 0.4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68,594,184.53 | 251,475,359.2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92,093,409.04 | 198,328,742.78 |
税金及附加 | 790,082.00 | 394,578.09 | |
销售费用 | 23,193,431.19 | 20,261,126.34 | |
管理费用 | 11,414,333.33 | 9,879,594.90 | |
研发费用 | 22,178,526.84 | 18,535,118.00 | |
财务费用 | 1,867,132.45 | -3,777,044.35 | |
其中:利息费用 | 9,623,012.85 | 413,538.54 | |
利息收入 | 7,837,409.91 | 4,357,655.14 | |
加:其他收益 | 901,601.54 | 4,885,954.2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73,852,128.86 | 72,075,654.3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2,644.1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16,985.06 | -1,833,068.0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82,198.06 | -823,445.8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63.5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4,643,397.56 | 82,158,338.2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205.31 | 1,623.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92.89 | 14,923.1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4,652,409.98 | 82,145,038.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471,686.61 | -314,495.1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180,723.37 | 82,459,533.2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180,723.37 | 82,459,533.2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4,180,723.37 | 82,459,533.2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8,469,003.54 | 306,833,307.4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87,402.73 | 7,598,336.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0,918,220.27 | 8,765,129.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3,974,626.54 | 323,196,773.4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2,315,100.38 | 140,832,514.1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758,917.95 | 40,061,743.3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400,392.24 | 28,169,791.0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0,135,841.27 | 36,029,878.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610,251.84 | 245,093,927.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64,374.70 | 78,102,846.2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2) | 345,000,000.00 | 38,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65,287.69 | 805,793.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6,766,537.69 | 38,805,793.8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112,546.31 | 17,916,078.2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2) | 477,000,000.00 | 38,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0,112,546.31 | 55,916,078.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346,008.62 | -17,110,284.4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151,041.10 | 25,048,692.5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41,072.83 | 3,121,270.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092,113.93 | 28,169,963.1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92,113.93 | -28,169,963.1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94.24 | 33,966.2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2,072,053.61 | 32,856,564.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0,088,201.59 | 292,936,327.7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8,016,147.98 | 325,792,892.69 |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5,950,671.03 | 295,448,466.1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26,354.05 | 19,530,342.6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377,025.08 | 314,978,808.7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9,922,821.99 | 235,116,155.8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586,904.85 | 31,972,687.1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952,918.47 | 7,540,053.3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671,130.71 | 35,993,755.3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4,133,776.02 | 310,622,651.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56,750.94 | 4,356,157.0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5,000,000.00 | 38,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1,765,287.69 | 70,805,793.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6,766,537.69 | 108,805,793.8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232,546.31 | 17,912,300.2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77,000,000.00 | 38,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8,232,546.31 | 55,912,300.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466,008.62 | 52,893,493.6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151,041.10 | 25,048,692.5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403,209.91 | 2,583,407.6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554,251.01 | 27,632,100.1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54,251.01 | -27,632,100.1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6 | 65.3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8,777,006.81 | 29,617,615.8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2,241,042.05 | 285,200,707.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3,464,035.24 | 314,818,323.63 |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570,770.00 | 93,088,608.11 | 521,413,153.74 | -817,932.33 | 36,576,664.93 | 258,131,136.58 | 1,008,962,401.03 | 1,008,962,401.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570,770.00 | 93,088,608.11 | 521,413,153.74 | -817,932.33 | 36,576,664.93 | 258,131,136.58 | 1,008,962,401.03 | 1,008,962,401.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86,668.00 | -3,919.52 | -13,205,422.15 | 10,952,743.77 | 2,764.58 | 7,064,457.36 | 2,991,804.50 | 2,991,804.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64.58 | 42,215,498.46 | 42,218,263.04 | 42,218,263.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9.00 | -3,919.52 | 6,880,886.85 | 10,952,743.77 | -4,075,417.44 | -4,075,417.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59.00 | -3,919.52 | 15,591.77 | 12,031.25 | 12,031.2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865,295.08 | 6,865,295.08 | 6,865,295.08 |
4.其他 | 10,952,743.77 | -10,952,743.77 | -10,952,743.77 | ||||||||||||
(三)利润分配 | -35,151,041.10 | -35,151,041.10 | -35,151,041.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151,041.10 | -35,151,041.10 | -35,151,041.1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086,309.00 | -20,086,309.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0,086,309.00 | -20,086,309.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657,438.00 | 93,084,688.59 | 508,207,731.59 | 10,952,743.77 | -815,167.75 | 36,576,664.93 | 265,195,593.94 | 1,011,954,205.53 | 1,011,954,205.53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194,770.00 | 504,290,091.55 | -825,687.74 | 26,943,290.06 | 185,926,572.58 | 816,529,036.45 | 816,529,036.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194,770.00 | 504,290,091.55 | -825,687.74 | 26,943,290.06 | 185,926,572.58 | 816,529,036.45 | 816,529,036.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30,242.36 | 16,682.84 | 25,554,711.26 | 28,901,636.46 | 28,901,636.4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682.84 | 50,603,403.76 | 50,620,086.60 | 50,620,086.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30,242.36 | 3,330,242.36 | 3,330,242.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330,242.36 | 3,330,242.36 | 3,330,242.3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048,692.50 | -25,048,692.50 | -25,048,692.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048,692.50 | -25,048,692.50 | -25,048,692.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194,770.00 | 507,620,333.91 | -809,004.90 | 26,943,290.06 | 211,481,283.84 | 845,430,672.91 | 845,430,672.91 |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570,770.00 | 93,088,608.11 | 521,413,153.74 | 36,576,664.93 | 226,007,136.51 | 977,656,333.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570,770.00 | 93,088,608.11 | 521,413,153.74 | 36,576,664.93 | 226,007,136.51 | 977,656,333.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86,668.00 | -3,919.52 | -13,205,422.15 | 10,952,743.77 | 49,029,682.27 | 44,954,264.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180,723.37 | 84,180,723.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9.00 | -3,919.52 | 6,880,886.85 | 10,952,743.77 | -4,075,417.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59.00 | -3,919.52 | 15,591.77 | 12,031.2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865,295.08 | 6,865,295.08 | |||||||||
4.其他 | 10,952,743.77 | -10,952,743.77 | |||||||||
(三)利润分配 | -35,151,041.10 | -35,151,041.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151,041.10 | -35,151,041.1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086,309.00 | -20,086,309.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0,086,309.00 | -20,086,309.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657,438.00 | 93,084,688.59 | 508,207,731.59 | 10,952,743.77 | 36,576,664.93 | 275,036,818.78 | 1,022,610,598.12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194,770.00 | 504,290,091.55 | 26,943,290.06 | 164,355,455.22 | 795,783,606.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194,770.00 | 504,290,091.55 | 26,943,290.06 | 164,355,455.22 | 795,783,606.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30,242.36 | 57,410,840.71 | 60,741,083.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459,533.21 | 82,459,533.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30,242.36 | 3,330,242.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330,242.36 | 3,330,242.3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048,692.50 | -25,048,692.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048,692.50 | -25,048,692.50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194,770.00 | 507,620,333.91 | 26,943,290.06 | 221,766,295.93 | 856,524,689.90 |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深圳市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有限公司”),力合微有限公司系由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刘鲲、朱方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年8月12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万元。力合微有限公司以2014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4123041XA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2,065.74万元,股份总数12,065.74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20,657,438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集成电路芯片设计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开发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主要产品:物联网芯片、芯片配套产品及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4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开发支出、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超过资产总额5%的投资活动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外购研发项目 | 公司将资本化研发项目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项目认定为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公司将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认定为重要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十二)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包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下同)-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
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3 | 1.94-4.85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房屋配套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3 | 9.7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专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房屋装修 | 装修完成通过验收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房屋及建筑物 | 房屋及建筑物验收合格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非专利技术 | 10 年,预计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软件 | 2-5 年,预计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可供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职工薪酬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折旧及摊销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摊销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3)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直接消耗的材料费用。
(4)技术费用
技术费用是指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
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5)企业孵化合作费
企业孵化合作费是指公司用于研发活动的租赁建筑物折旧及相关水电和物业管理费用。
(6)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研发人员限制性股票,根据各期最佳估计数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7)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及办公费等。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5.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科学或新的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运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产品等活动的阶段。根据研发项目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公司研发项目可划分为资本化研发项目和费用化研发项目,公司资本化研发项目以系统方案设计评审为节点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通过系统方案设计评审前为研究阶段,相关研发投入计入当期损益;通过系统方案设计评审且满足有关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条件后方可进入开发阶段,相关研发投入计入开发支出。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
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的主要业务分为三种类型:产品销售(含芯片、模块、整机等)、软件销售、技术开发,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方法具体如下:
1)各业务类型收入确认方法
1)产品销售(含芯片、模块、整机等)业务收入
公司的核心产品是自主研发的芯片。公司芯片可直接销售或通过公司技术方案加工形成载波通信模块或整机产品后再销售给下游客户如电表厂商、通信终端厂商和其他客户,客户取得相关产品后,不需要复杂的安装程序,另一方面不会轻易变更公司写入软件的内容,因此,公司销售给上述客户的货物于送达签收、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即满足确认销售收入条件。
公司与电网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通常规定了较为明确的验收条款,销售给电网公司的产品在送达后需要进行验收,确认验收通过后才视为完成交付,因此,公司销售给电网公司的货物于验收合格后、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满足确认销售收入条件。
2)软件业务收入
根据软件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公司按照约定向客户交付相关软件,对于写入公司的芯片、模块或整机等产品中的软件,于客户收到软件载体并在签收回执上签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对于非写入式的软件,根据合同要求,在完成合同义务后,于客户在签收回执上签字或验收、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3)技术开发业务收入
完成产品交付及按项目约定提交项目成果并取得客户确认的验收报告、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满足确认收入条件。
(2)收入确认的其他信息
项目 | 产品销售 | 软件及技术开发 |
确定交易价格、估计可变对价、分摊交易价格以及计量预期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所采用的方法 | 交易价格的确定:根据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并在考虑可变对价后的金额; 可变对价的估计方式:按照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预期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的计量:根据预估的销售退货率确定。 | |
履约义务的实现方式 | 向客户交付商品 | 向客户交付软件或技术开发成果 |
收入确认时点及判断依据 | 收入确认时点:货物交付并经签 | 收入确认时点:软件或技术成果交付并经签收或验收; |
收或验收 | 判断依据:控制权转移。 | |
时段履约义务履约进度的计量方法及判断依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5、6、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利普信通 | 15 |
力合微国际 | 16.5 |
长沙力合微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注:本公司设立于香港的子公司力合微国际适用的利得税税率为16.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
(1)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44200257,税收优惠期限为三年,优惠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据此,本公司2023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利普信通于2023年10月16日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4202654,税收优惠期限为三年,优惠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据此,利普信通2023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长沙力合微于2023年10月16日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3000034,税收优惠期限为三年,优惠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据此,长沙力合微2023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收入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利普信通、长沙力合微被认定为集成电路企业及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因此本公司按照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442.32 | 17,419.71 |
银行存款 | 678,014,705.66 | 860,070,781.88 |
其他货币资金 | 3,999,342.41 | 36,370,111.44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682,015,490.39 | 896,458,313.0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47,738.11 | 800,368.05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为使用受限货币资金(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844,950.00元、履约保函保证金1,104,871.54元、回购股份证券账户49,520.87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5,132,644.10 | 23,092,666.07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95,132,644.10 | 23,092,666.07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95,132,644.10 | 23,092,666.0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823,116.35 | 11,604,043.59 |
商业承兑票据 | 190,000.00 | 1,480,347.61 |
合计 | 15,013,116.35 | 13,084,391.2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931,325.25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2,931,325.25 |
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由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由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由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待票据到期后终止确认。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023,116.35 | 100 | 10,000.00 | 0.07 | 15,013,116.35 | 13,162,304.23 | 100.00 | 77,913.03 | 0.59 | 13,084,391.2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823,116.35 | 98.67 | 14,823,116.35 | 11,604,043.59 | 88.16 | 11,604,043.59 | ||||
商业承兑汇票 | 200,000.00 | 1.33 | 10,000.00 | 5.00 | 190,000.00 | 1,558,260.64 | 11.84 | 77,913.03 | 5.00 | 1,480,347.61 |
合计 | 15,023,116.35 | / | 10,000.00 | / | 15,013,116.35 | 13,162,304.23 | / | 77,913.03 | / | 13,084,391.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200,000.00 | 10,000.00 | 5.00 |
合计 | 200,000.00 | 10,000.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77,913.03 | 10,000.00 | 77,913.03 | 10,000.00 | ||
合计 | 77,913.03 | 10,000.00 | 77,913.03 | 1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8,484,471.85 | 121,133,888.41 |
1年以内小计 | 138,484,471.85 | 121,133,888.41 |
1至2年 | 14,028,754.79 | 20,885,586.57 |
2至3年 | 25,928,189.56 | 21,310,559.2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461,396.56 | 12,146,704.88 |
4至5年 | 10,435,946.24 | 4,350,589.70 |
5年以上 | 11,054,470.30 | 10,964,331.95 |
合计 | 212,393,229.30 | 190,791,660.7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224,175.20 | 3.4 | 7,224,175.20 | 100 | 7,254,175.20 | 3.8 | 7,254,175.20 | 1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224,175.20 | 3.4 | 7,224,175.20 | 100 | - | 7,254,175.20 | 3.8 | 7,254,175.20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5,169,054.10 | 96.6 | 34,549,537.18 | 16.84 | 170,619,516.92 | 183,537,485.53 | 96.2 | 27,902,787.31 | 15.2 | 155,634,698.2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5,169,054.10 | 96.6 | 34,549,537.18 | 16.84 | 170,619,516.92 | 183,537,485.53 | 96.2 | 27,902,787.31 | 15.2 | 155,634,698.22 |
合计 | 212,393,229.30 | 100 | 41,773,712.38 | 19.67 | 170,619,516.92 | 190,791,660.73 | 100 | 35,156,962.51 | 18.43 | 155,634,698.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阳光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442,991.20 | 3,442,991.20 | 100 | 客户经营困难,公司已注销 |
广州市海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978,080.00 | 2,978,080.00 | 100 | 客户存在诉讼且有强制执行 |
安阳优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655,000.00 | 655,000.00 | 100 | 客户存在诉讼且资金被冻结 |
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48,104.00 | 148,104.00 | 100 | 客户经营困难,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合计 | 7,224,175.20 | 7,224,175.20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8,482,461.85 | 6,924,712.44 | 5 |
1-2年 | 14,028,754.79 | 1,402,875.48 | 10 |
2-3年 | 25,928,189.56 | 7,778,456.87 | 30 |
3-4年 | 12,313,292.56 | 6,156,646.28 | 50 |
4-5年 | 10,418,975.89 | 8,335,180.71 | 80 |
5年以上 | 3,995,369.45 | 3,995,369.45 | 100 |
合计 | 205,167,044.10 | 34,593,241.23 | 16.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254,175.20 | 30,000.00 | 7,224,175.2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902,787.31 | 6,646,749.87 | 34,549,537.18 | |||
合计 | 35,156,962.51 | 6,646,749.87 | 30,000.00 | - | 41,773,712.3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A | 30,000.00 | 本期收到该款项 | 本期收到该款项 | |
合计 | 3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A | 77,329,060.52 | 7,864,425.97 | 85,193,486.49 | 30.28 | 5,554,717.48 |
B | 4,433,103.10 | 20,542,722.65 | 24,975,825.75 | 8.88 | 1,248,791.29 |
C | 4,900.00 | 21,079,575.64 | 21,084,475.64 | 7.49 | 1,054,223.78 |
D | 17,028,849.59 | - | 17,028,849.59 | 6.05 | 2,874,742.96 |
E | 11,648,014.00 | - | 11,648,014.00 | 4.14 | 3,352,351.08 |
合计 | 110,443,927.21 | 49,486,724.26 | 159,930,651.47 | 56.84 | 14,084,826.59 |
其他说明上述表格“合同资产”包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2,773,117.48 | 243,069.75 | 2,530,047.73 | 4,026,741.97 | 281,446.74 | 3,745,295.23 |
合计 | 2,773,117.48 | 243,069.75 | 2,530,047.73 | 4,026,741.97 | 281,446.74 | 3,745,295.2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73117.48 | 100.00 | 243,069.75 | 8.77 | 2530047.73 | 4026741.97 | 100.00 | 281446.74 | 6.99 | 3745295.23 |
其中: |
合计 | 2773117.48 | 100.00 | 243,069.75 | 8.77 | 2530047.73 | 4026741.97 | 100.00 | 281446.74 | 6.99 | 3745295.2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质保金 | 2,773,117.48 | 243,069.75 | 8.77 |
合计 | 2,773,117.48 | 243,069.75 | 8.7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8,424.15 | -46,801.14 | ||
合计 | 8,424.15 | -46,801.14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869,349.64 | 13,671,687.58 |
合计 | 4,869,349.64 | 13,671,687.5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777,711.57 | 12,931,325.25 |
小计 | 12,777,711.57 | 12,931,325.2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777,711.57 | ||
合计 | 12,777,711.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311,303.39 | 99.07 | 3,344,332.44 | 98.53 |
1至2年 | 50,000.00 | 1.47 | ||
2至3年 | 50,000.00 | 0.93 | ||
3年以上 | ||||
合计 | 5,361,303.39 | 100.00 | 3,394,332.44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 585,741.52 | 10.93 |
广东中建普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50,000.00 | 10.26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 499,695.48 | 9.32 |
勒乐(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416,365.00 | 7.77 |
深圳市顺景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 386,472.92 | 7.21 |
小计 | 2,438,274.92 | 45.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63,221.83 | 1,399,711.64 |
合计 | 1,563,221.83 | 1,399,711.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75,967.03 | 912,552.90 |
1年以内小计 | 1,275,967.03 | 912,552.90 |
1至2年 | 158,057.90 | 142,648.65 |
2至3年 | 28,021.00 | 452,202.1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34,476.60 | 156,522.20 |
4至5年 | 100,835.45 | 48,000.00 |
5年以上 | 936,577.47 | 944,577.47 |
合计 | 2,833,935.45 | 2,656,503.3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677,786.74 | 1,846,673.39 |
备用金及代扣员工款 | 1,156,148.71 | 809,829.99 |
合计 | 2,833,935.45 | 2,656,503.3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 |
信用减值) | 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5,627.64 | 14,264.87 | 1,196,899.23 | 1,256,791.74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7,902.89 | 7,902.89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2,802.10 | 2,802.10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 24,292.65 | -3,559.87 | -6,810.90 | 13,921.88 |
本期转回 | - | |||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62,017.40 | 15,805.79 | 1,192,890.43 | 1,270,713.6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公司将其他应收款账龄1年以内的划分为第一阶段,计提比例为5%,将1-2年的划分为第二阶段,计提比例为10%,将2年以上或单项计提的划分为第三阶段,计提比例为85.2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6,791.74 | 97,059.09 | 83,137.21 | 1,270,713.62 | ||
合计 | 1,256,791.74 | 97,059.09 | 83,137.21 | - | - | 1,270,713.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1,249,996.05 | 44.11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3-4年、5年以上 | 984,923.80 |
应收代付社保公积金 | 512,012.03 | 18.07 | 代扣员工款 | 1年以内 | 25,624.35 |
湖南湘商律师事务所 | 81,737.60 | 2.88 | 押金及保证金 | 5年以上 | 81,737.60 |
西安软件园发展中心 | 79,950.00 | 2.82 | 押金及保证金 | 3-4年 | 39,975.00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61,600.00 | 2.17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2-3年 | 6,480.00 |
合计 | 1,985,295.68 | 70.05 | / | / | 1,138,740.75 |
注: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6,416,017.65 | 530,036.32 | 15,885,981.33 | 31,301,003.82 | 311,599.25 | 30,989,404.57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66,649,697.24 | 14,113,145.58 | 52,536,551.66 | 61,148,603.12 | 14,779,217.08 | 46,369,386.04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500,352.93 | 500,352.93 | 232,194.17 | 232,194.17 |
发出商品 | 126,063.38 | 126,063.38 | 7,618,748.65 | 7,618,748.65 | ||
委托加工物资 | 7,097,763.23 | 7,097,763.23 | 3,113,464.26 | 3,113,464.26 | ||
合计 | 90,789,894.43 | 14,643,181.90 | 76,146,712.53 | 103,414,014.02 | 15,090,816.33 | 88,323,197.69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11,599.25 | 241,093.73 | 22,656.66 | 530,036.3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4,779,217.08 | 687,874.72 | 1,353,946.22 | 14,113,145.58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5,090,816.33 | 928,968.45 | 1,376,602.88 | 14,643,181.90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存货销售导致跌价转销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留抵增值税进项税 | 219,749.97 | 130,878.01 |
待认证 | 89,758.73 | 132,414.88 |
理财产品 | 187,045,241.14 | 94,738,830.80 |
减免税额 | 720.00 | 720.00 |
合计 | 187,355,469.84 | 95,002,843.69 |
其他说明:
该理财产品为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4,391,892.70 | 26,686,909.4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4,391,892.70 | 26,686,909.4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办公设备 | 运输设备 | 专用设备 | 房屋配套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317,138.39 | 5,249,846.83 | 1,161,619.47 | 18,720,553.18 | 1,226,000.00 | 47,675,157.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7,828.24 | 9,217,699.99 | 9,565,528.23 | |||
(1)购置 | 347,828.24 | 9,217,699.99 | 9,565,528.2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377.43 | 37,576.89 | 153,954.32 | |||
(1)处置或报废 | 116,377.43 | 37,576.89 | 153,954.32 | |||
4.期末余额 | 21,317,138.39 | 5,481,297.64 | 1,161,619.47 | 27,900,676.28 | 1,226,000.00 | 57,086,731.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177,199.40 | 2,869,901.96 | 281,692.65 | 11,470,234.42 | 1,189,220.00 | 20,988,248.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6,789.12 | 427,543.21 | 112,677.06 | 1,088,905.08 | 1,845,914.47 | |
(1)计提 | 216,789.12 | 427,543.21 | 112,677.06 | 1,088,905.08 | 1,845,914.4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1,172.24 | 28,151.58 | 139,323.82 | |||
(1)处置或报废 | 111,172.24 | 28,151.58 | 139,323.82 |
4.期末余额 | 5,393,988.52 | 3,186,272.93 | 394,369.71 | 12,530,987.92 | 1,189,220.00 | 22,694,839.0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923,149.87 | 2,295,024.71 | 767,249.76 | 15,369,688.36 | 36,780.00 | 34,391,892.7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139,938.99 | 2,379,944.87 | 879,926.82 | 7,250,318.76 | 36,780.00 | 26,686,909.4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4,931,351.15 |
合计 | 4,931,351.15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677,001.17 | 1,811,986.9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677,001.17 | 1,811,986.91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3,214,244.55 | 3,214,244.55 | 1,811,986.91 | 1,811,986.91 | ||
测试台体 | 462,756.62 | 462,756.62 | ||||
合计 | 3,677,001.17 | 3,677,001.17 | 1,811,986.91 | 1,811,986.9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046,372.80 | 21,046,372.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40,231.03 | 2,140,231.03 |
(1)租入 | 2,140,231.03 | 2,140,231.0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822.57 | 38,822.57 |
(1)其他 | 38,822.57 | 38,822.57 |
4.期末余额 | 23,147,781.26 | 23,147,781.2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513,021.15 | 12,513,021.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66,629.69 | 2,366,629.69 |
(1)计提 | 2,366,629.69 | 2,366,629.6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879,650.84 | 14,879,650.8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268,130.42 | 8,268,130.42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33,351.65 | 8,533,351.6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843,103.62 | 8,765,403.45 | 35,758,562.67 | 63,367,069.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12,749.15 | 3,494,659.89 | 14,407,409.04 | ||
(1)购置 | 3,494,659.89 | 3,494,659.89 | |||
(2)内部研发 | 10,912,749.15 | 10,912,749.1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843,103.62 | 19,678,152.60 | 39,253,222.56 | 77,774,478.7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04,682.90 | 3,879,278.70 | 19,819,515.45 | 24,203,477.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6,988.70 | 1,855,083.82 | 3,382,457.09 | 5,554,529.61 | |
(1)计提 | 316,988.70 | 1,855,083.82 | 3,382,457.09 | 5,554,529.6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21,671.60 | 5,734,362.52 | 23,201,972.54 | 29,758,006.6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021,432.02 | 13,943,790.08 | 16,051,250.02 | 48,016,472.1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338,420.72 | 4,886,124.75 | 15,939,047.22 | 39,163,592.6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4.03%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联建大楼土地使用权 | 16,696,224.95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16,696,224.95 |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709,867.02 | 628,364.27 | 470,641.31 | 1,867,589.98 | |
光罩 | 9,203,424.77 | 2,672,879.98 | 310,260.02 | 11,566,044.73 | |
合计 | 10,913,291.79 | 3,301,244.25 | 780,901.33 | 13,433,634.71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5,732,219.23 | 8,359,832.89 | 49,094,692.66 | 7,364,203.9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2,668,322.27 | 3,400,248.34 | 22,436,857.60 | 3,365,528.64 |
可抵扣亏损 | 36,744,040.34 | 5,511,606.05 | 52,138,475.62 | 7,820,771.34 |
股份支付 | 15,080,512.79 | 2,262,076.92 | 9,102,405.05 | 1,365,360.76 |
租赁负债 | 8,852,238.95 | 1,327,835.84 | 9,194,699.65 | 1,379,204.95 |
合计 | 139,077,333.58 | 20,861,600.04 | 141,967,130.58 | 21,295,069.5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32,644.10 | 19,896.62 | 92,666.07 | 13,899.91 |
使用权资产 | 8,268,130.42 | 1,240,219.56 | 8,533,351.65 | 1,280,002.75 |
合计 | 8,400,774.52 | 1,260,116.18 | 8,626,017.72 | 1,293,902.6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199,373.51 | 4,447,067.32 |
可抵扣亏损 | 38,338,920.39 | 33,322,526.38 |
合计 | 44,538,293.90 | 37,769,593.7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
2024年 | 389,462.37 | 389,462.37 | |
2025年 | 1,687,007.52 | 2,474,848.72 | |
2026年 | 208,496.63 | 208,496.63 | |
2027年 | 370,591.23 | 370,591.23 | |
2028年 | 7,125,418.48 | 7,125,418.48 | |
2029年 | 7,907,893.26 | 4,915,566.59 | |
2030年 | 1,770,929.92 | 1,770,929.92 | |
2031年 | 4,765,948.13 | 4,765,948.13 | |
2032年 | 0.00 | 22,830.81 | |
2033年 | 7,913,176.54 | 8,749,028.25 | |
2034年 | 3,498,505.44 | ||
无限期可弥补亏损 | 2,701,490.87 | 2,529,405.25 | |
合计 | 38,338,920.39 | 33,322,526.3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合同资产 | 66,218,968.19 | 3,536,009.96 | 62,682,958.23 | 28,183,281.19 | 1,677,829.63 | 26,505,451.56 |
预付技术开发费 | ||||||
预付设备款 | 525,530.64 | 525,530.64 | 1,103,985.40 | 1,103,985.40 | ||
预付土地款 | ||||||
合计 | 66,744,498.83 | 3,536,009.96 | 63,208,488.87 | 29,287,266.59 | 1,677,829.63 | 27,609,436.96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其他货币资金 | 3,999,342.41 | 3,999,342.41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回购股份证券账户使用受限 | 6,370,111.44 | 6,370,111.44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使用受限 |
其他货币资金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冻结 | 提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申请过程中而被冻结 | ||||
应收票据 | 12,931,325.25 | 12,931,325.25 | 其他 |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背书 | 8,791,775.25 | 8,791,775.25 | 其他 |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背书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132,644.10 | 95,132,644.10 | 其他 | 不可提前赎回的结构性存款 | 23,092,666.07 | 23,092,666.07 | 其他 | 不可提前赎回的结构性存款 |
合计 | 112,063,311.76 | 112,063,311.76 | / | / | 68,254,552.76 | 68,254,552.76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1,208,311.85 | 25,167,220.90 |
合计 | 11,208,311.85 | 25,167,220.9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69,198,964.42 | 53,594,232.33 |
应付加工费 | 11,738,066.51 | 13,472,893.36 |
合计 | 80,937,030.93 | 67,067,125.6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赁款 | 99,000.00 | 75,000.00 |
合计 | 99,000.00 | 75,000.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3,713,446.64 | 962,869.69 |
合计 | 3,713,446.64 | 962,869.6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货款 | 2,750,576.95 | 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
合计 | 2,750,576.9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225,417.34 | 39,657,533.89 | 48,111,897.45 | 11,771,053.7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89,811.08 | 2,789,811.08 | ||
三、辞退福利 | 173,057.48 | 173,057.48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0,225,417.34 | 42,620,402.45 | 51,074,766.01 | 11,771,053.7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220,553.26 | 36,584,479.96 | 45,039,131.55 | 11,765,901.67 |
二、职工福利费 | 675,582.24 | 675,582.24 | ||
三、社会保险费 | 1,162,482.28 | 1,162,482.2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09,914.37 | 1,009,914.37 | ||
工伤保险费 | 75,748.15 | 75,748.15 | ||
生育保险费 | 76,819.76 | 76,819.76 | ||
四、住房公积金 | 1,185,084.95 | 1,184,134.95 | 950.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864.08 | 49,904.46 | 50,566.43 | 4,202.1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0,225,417.34 | 39,657,533.89 | 48,111,897.45 | 11,771,053.7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51,577.72 | 2,651,577.72 | ||
2、失业保险费 | 138,233.36 | 138,233.3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789,811.08 | 2,789,811.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208,689.97 | 11,447,261.9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946,649.79 | 825,272.96 |
个人所得税 | 522,339.63 | 633,513.5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88,384.86 | 807,086.24 |
教育费附加 | 166,450.65 | 345,894.11 |
地方教育附加 | 110,967.11 | 230,596.08 |
房产税 | 34,295.58 | 37,652.52 |
土地使用税 | 3,286.50 | 3,286.50 |
印花税 | 33,806.09 | 38,183.65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75.95 | 3,040.75 |
合计 | 8,414,946.13 | 14,371,788.3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99,746.26 | 574,750.00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0,024,021.36 | 8,777,390.25 |
合计 | 10,123,767.62 | 9,352,140.25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99,746.26 | 574,75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99,746.26 | 574,750.00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58,400.00 | 497,549.03 |
员工报销款 | 1,127,882.50 | 965,134.54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3,594,876.36 | 1,487,702.64 |
应付个人的补助款 | 1,300,000.00 | |
物业房租 | 56,210.14 | 73,951.57 |
服务费 | 4,511,174.30 | 3,993,004.73 |
其他 | 275,478.06 | 460,047.74 |
合计 | 10,024,021.36 | 8,777,390.2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304,470.34 | 4,468,194.44 |
合计 | 5,304,470.34 | 4,468,194.4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482,748.06 | 125,169.16 |
合计 | 482,748.06 | 125,169.1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力合转债118036 | 295,651,742.94 | 286,918,365.57 |
合计 | 295,651,742.94 | 286,918,365.57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转股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力合转债118036 | 100.00 | 2023-06-28 | 6年 | 380,000,000.00 | 286,918,365.57 | 0.00 | 664,985.01 | 8,749,377.37 | 16,000.00 | 295,651,742.9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380,000,000.00 | 286,918,365.57 | 0.00 | 664,985.01 | 8,749,377.37 | 16,000.00 | 295,651,742.94 | / |
注: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力合转债118036 | 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7月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 2024年1月4日至2029年6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上述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7月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可按照当期转股价格行使将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的权利。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3.7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
记手续,“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9日起由43.78元/股调整为43.72元/股;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从43.72元/股调整为36.15元/股。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总计减少应付债券-面值16,000.00元,减少应付债券-利息调整3,700.98元,减少其他权益工具3,919.52元,冲减应付利息-可转债利息36.75元,增加股本359.00元(对应转股359股,每股面值1元),不足一股的部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付
304.52元,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5,591.77元。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695,355.54 | 4,857,490.07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47,586.93 | -130,984.86 |
合计 | 3,547,768.61 | 4,726,505.2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71,938.78 | 39,795.90 | 232,142.88 | 尚未结转收益 | |
合计 | 271,938.78 | 39,795.90 | 232,142.8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重20200094基于线性Chirp扩频技术的物联网无线通信芯 | 271,938.78 | 39,795.90 | 232,142.88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片关键技术研发 | |||||||
小计 | 271,938.78 | 39,795.90 | 232,142.88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0,570,770.00 | 20,086,309.00 | 359.00 | 20,086,668.00 | 120,657,438.00 |
其他说明:
(1)公司因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本20,086,309股;
(2)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已有16,000元“力合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股数为359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号)核准,公司获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380,000,000.00元,其中权益成分公允价值为93,084,688.59元。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权益工具变动原因及相关会计处理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所致,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46)应付债券说明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债权益成分 | 3,800,000.00 | 93,088,608.11 | 160.00 | 3,919.52 | 3,799,840.00 | 93,084,688.59 | ||
合计 | 3,800,000.00 | 93,088,608.11 | 160.00 | 3,919.52 | 3,799,840.00 | 93,084,688.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13,658,532.39 | 15,591.77 | 20,086,309.00 | 493,587,815.16 |
其他资本公积 | 7,754,621.35 | 6,865,295.08 | 14,619,916.43 | |
合计 | 521,413,153.74 | 6,880,886.85 | 20,086,309.00 | 508,207,731.5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增加15,591.77元,系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转股形成的股本溢价所致。本期减少20,086,309.00元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股份支付费用6,865,295.08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份 | 10,952,743.77 | 10,952,743.77 | ||
合计 | 10,952,743.77 | 10,952,743.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28,976股,支付的成交总金额10,952,743.77元(包含交易费用)计入库存股。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17,932.33 | 2,764.58 | 2,764.58 | -815,167.7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 |
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17,932.33 | 2,764.58 | 2,764.58 | -815,167.7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17,932.33 | 2,764.58 | 2,764.58 | -815,167.7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6,576,664.93 | 36,576,664.9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6,576,664.93 | 36,576,664.9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8,131,136.58 | 185,926,572.5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8,131,136.58 | 185,926,572.5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2,215,498.46 | 106,886,631.3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633,374.87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5,151,041.10 | 25,048,692.5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5,195,593.94 | 258,131,136.5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2,559,138.53 | 141,776,805.93 | 251,829,011.98 | 148,339,176.66 |
其他业务 | 894,642.86 | 152,017.43 | 877,611.44 | 150,340.51 |
合计 | 263,453,781.39 | 141,928,823.36 | 252,706,623.42 | 148,489,517.1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自主芯片 | 2,424,571.77 | 1,637,852.73 |
基于自研芯片及核心技术的产品 | 259,735,005.88 | 139,924,612.68 |
其他配套产品 | 399,560.88 | 214,340.5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262,559,138.53 | 141,776,805.93 |
境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62,559,138.53 | 141,776,805.93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62,559,138.53 | 141,776,805.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38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22,019,566.22元,其中:
222,019,566.22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52,731.70 | 770,261.65 |
教育费附加 | 316,904.14 | 330,058.55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72,044.59 | 73,723.32 |
土地使用税 | 6,573.00 | 6,573.00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59,115.34 | 215,974.5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11,269.42 | 220,039.04 |
其他 | 5,432.99 | 1,914.65 |
合计 | 1,524,071.18 | 1,618,544.7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及福利 | 9,826,435.91 | 8,600,331.25 |
宣传投标费 | 4,117,593.23 | 2,911,134.18 |
差旅费 | 2,040,416.38 | 1,781,321.03 |
办公费 | 326,525.46 | 325,111.17 |
招待费 | 4,497,342.67 | 4,245,143.61 |
维护费 | 3,937,229.85 | 3,241,895.76 |
股份支付 | 1,300,102.34 | 871,918.02 |
其他 | 228,924.77 | 149,497.78 |
合计 | 26,274,570.61 | 22,126,352.8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及福利 | 7,266,748.67 | 7,907,567.65 |
差旅费 | 214,975.45 | 370,961.58 |
办公费 | 375,553.91 | 418,093.47 |
中介费 | 180,179.28 | 314,022.54 |
折旧及摊销 | 879,364.04 | 801,612.19 |
招待费 | 741,987.34 | 1,069,860.30 |
企业孵化合作费 | 657,247.65 | 459,098.12 |
股份支付 | 1,581,744.78 | 464,720.18 |
其他 | 811,964.27 | 201,589.99 |
合计 | 12,709,765.39 | 12,007,526.0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及福利 | 18,256,910.26 | 15,575,845.37 |
折旧及摊销 | 3,130,785.65 | 2,919,755.40 |
材料费 | 936,712.76 | 1,516,801.38 |
技术费用 | 2,875,263.68 | 2,720,780.81 |
企业孵化合作费 | 1,485,510.81 | 1,154,577.02 |
股份支付 | 3,031,377.90 | 1,509,853.36 |
其它 | 1,871,459.21 | 1,171,408.39 |
合计 | 31,588,020.27 | 26,569,021.7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670,042.30 | 470,076.95 |
减:利息收入 | -7,848,230.74 | -4,401,152.41 |
汇兑损益 | 22,896.10 | 34,703.47 |
银行手续费 | 59,386.97 | 118,215.78 |
合计 | 1,904,094.63 | -3,778,156.2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9,795.90 | 2,455,416.53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033,859.83 | 9,168,674.5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52,917.31 | 100,964.15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413,286.17 | |
合计 | 5,639,859.21 | 11,725,055.2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金融工具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966,981.64 | 1,966,578.11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85,147.22 | 109,076.27 |
合计 | 3,852,128.86 | 2,075,654.38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2,644.10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32,644.1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32,644.10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063.50 | |
合计 | -1,063.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7,913.03 | 1,291,591.6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616,749.87 | -2,787,290.9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921.88 | 42,661.5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6,562,758.72 | -1,453,037.72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28,968.45 | -1,050,753.0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8,376.99 | 333,999.30 |
十四、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1,858,180.33 | -106,692.07 |
合计 | -2,748,771.79 | -823,445.83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废料收入 | 8,805.31 | 8,805.31 | |
其他 | 2,400.00 | 1,623.01 | 2,400.00 |
合计 | 11,205.31 | 1,623.01 | 11,205.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937.80 | 7,716.23 | 4,937.8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937.80 | 7,716.23 | 4,937.80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50.45 | 8,487.64 | 50.45 |
合计 | 4,988.25 | 16,203.87 | 4,988.2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227,504.37 | 10,133,382.4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99,688.34 | -3,553,323.84 |
合计 | 5,627,192.71 | 6,580,058.6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7,842,691.1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176,403.6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66,915.9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878,699.5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6,960.3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12,125.4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的影响 | -4,676,159.73 |
所得税费用 | 5,627,192.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证金等往来款 | 2,395,603.77 | 1,858,195.43 |
收到的政府补助和个税手续费返还 | 546,371.32 | 2,496,233.73 |
银行利息收入 | 7,962,131.46 | 4,400,549.41 |
其他 | 14,113.72 | 10,151.33 |
合计 | 10,918,220.27 | 8,765,129.9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 8,020,971.42 | 7,793,550.53 |
支付销售费用 | 16,718,987.20 | 14,808,121.96 |
支付银行手续费等(财务费用) | 40,847.18 | 302,637.50 |
支付保证金等往来款 | 5,355,035.47 | 13,125,568.61 |
合计 | 30,135,841.27 | 36,029,878.6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投资 | 345,000,000.00 | 38,000,000.00 |
合计 | 345,000,000.00 | 38,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投资 | 477,000,000.00 | 38,000,000.00 |
合计 | 477,000,000.00 | 38,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租金 | 2,801,120.83 | 2,443,770.60 |
支付与发行相关费用 | 677,500.00 | |
支付可转债利息 | 1,139,952.00 | |
支付证券账户 | 11,000,000.00 |
合计 | 14,941,072.83 | 3,121,270.6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2,215,498.46 | 50,603,403.7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748,771.79 | 823,445.83 |
信用减值损失 | 6,562,758.72 | 1,453,037.7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45,914.47 | 1,451,639.8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366,629.69 | 2,178,601.16 |
无形资产摊销 | 5,554,529.61 | 3,253,277.0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80,901.33 | 5,110,339.8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63.5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37.80 | 7,716.2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2644.1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692,938.40 | 426,356.6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52,128.86 | -2,075,654.3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3,474.82 | -3,547,246.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786.48 | -6,077.1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756,769.20 | -53,088,181.4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134,578.12 | 68,515,020.0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311,970.61 | -333,074.53 |
其他 | 6,865,295.08 | 3,330,242.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64,374.70 | 78,102,846.2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78,016,147.98 | 325,792,892.6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60,088,201.59 | 292,936,327.7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2,072,053.61 | 32,856,564.9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78,016,147.98 | 860,088,201.59 |
其中:库存现金 | 1,442.32 | 17,419.7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78,014,705.66 | 860,070,781.8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8,016,147.98 | 860,088,201.5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3,999,342.41 | 9,430,056.16 | 不能随时支取的票据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回购股份证券账户投资款项 |
合计 | 3,999,342.41 | 9,430,056.1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633,485.46 |
其中:美元 | 88,263.96 | 7.1268 | 629,039.59 |
港币 | 3,404.24 | 0.9127 | 3,107.05 |
澳门元 | 1,511.60 | 0.8857 | 1,338.82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 | - | 596,320.20 |
其中:美元 | 30,000.00 | 7.1268 | 213,804.00 |
欧元 | |||
港币 | 419,103.98 | 0.9127 | 382,516.2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第十节、七、25之说明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72,000.00 | 68,127.06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25,592.89 | 24,995.75 |
合计 | 97,592.89 | 93,122.81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899,121.0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894,642.86 | |
合计 | 894,642.86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014,000.00 | 1,999,620.00 |
第二年 | 243,000.00 | 663,000.00 |
第三年 | 156,000.00 | 148,800.00 |
第四年 | 158,400.00 | 158,400.00 |
第五年 | 26,400.00 | 105,600.0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597,800.00 | 3,075,420.00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920,410.72 | 21,809,788.16 |
折旧及摊销 | 3,948,498.82 | 3,559,884.56 |
材料费 | 936,712.76 | 1,851,604.07 |
技术费用 | 2,875,263.68 | 3,267,573.98 |
企业孵化合作费 | 1,922,814.78 | 1,558,087.27 |
股份支付 | 3,983,447.96 | 1,993,604.16 |
其它 | 1,983,016.17 | 1,226,625.01 |
合计 | 40,570,164.89 | 35,267,167.2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1,588,020.27 | 26,569,021.7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8,982,144.62 | 8,698,145.48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智能设备PLC芯片研发项目 | 10,471,241.30 | 441,507.85 | 10,912,749.15 | |||
光伏监测快速关断驱动芯片研发项目 | 3,696,021.97 | 3,569,258.30 | 7,265,280.27 | |||
智慧光伏电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 | 4,971,378.47 | 4,971,378.47 | ||||
合计 | 14,167,263.27 | 8,982,144.62 | 10,912,749.15 | 12,236,658.74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光伏监测快速关断驱动芯片研发项目 | 排队流片 | 2024年12月 | 通过产品销售实现 | 系统方案设计评审通过 | (1)公司研发项目前期相关算法研究与系统建模、性能仿真验证工作已完成,经过项目组评估与分析论证后输出《系统仿真报告》、《性能评估分析报告》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芯片仿真验证结果进行评估,认为该芯片设计从技术层面上可行,可以进入后续开发阶段工作,并最终实现产业化。 (2)评审委员会结合研发项目下游市场需求的整体概况、下游市场对产品或技术的需求情况、公司研发项目的产品或技术的竞争实力、公司的竞争地位等因素对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确认研发项目所对应产品存在应用市场,且能够进入该应用市场,具有明确的经济利益流入方式 |
智慧光伏电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 | 开发实现阶段 | 2025年12月 | 通过产品销售实现 | 系统方案设计评审通过 | (1)公司研发项目前期相关算法研究与系统建模、性能仿真验证工作已完成,经过项目组评估与分析论证后输出《系统仿真报告》、《性能评估分析报告》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芯片仿真验证结果进行评估,认为该芯片设计从技术层面上可行,可以进入后续开发阶段工作,并最终实现产业化。(2)评审委员会结合研发项目下游市场需求的整体概况、下游市场对产品或技术的需求情况、公司研发项目 |
的产品或技术的竞争实力、公司的竞争地位等因素对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确认研发项目所对应产品存在应用市场,且能够进入该应用市场,具有明确的经济利益流入方式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利普信通 | 深圳市 | 5,000,000.00 | 深圳市 | 软件业 | 100.00 | 设立 | |
无锡景芯微 | 无锡市 | 25,000,000.00 | 无锡市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力合微国际 | 香港 | 9,354,600港币 | 香港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甲士智能 | 深圳市 | 10,000,000.00 | 深圳市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100.00 | 设立 | |
长沙力合微 | 长沙市 | 10,000,000.00 | 长沙市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71,938.78 | 39,795.90 | 232,142.8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71,938.78 | 39,795.90 | 232,142.88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9,795.90 | 2,455,416.53 |
与收益相关 | 5,033,859.83 | 9,168,674.53 |
合计 | 5,073,655.73 | 11,624,091.0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第十节之七4、七5、七6、七7、七9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下同)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56.84%(2023年12月31日:58.05%)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11,208,311.85 | 11,208,311.85 | 11,208,311.85 | ||
应付账款 | 80,937,030.93 | 80,937,030.93 | 80,937,030.93 | ||
其他应付款 | 10,123,767.62 | 10,123,767.62 | 10,123,767.6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04,470.34 | 5,643,869.24 | 5,643,869.24 | ||
租赁负债 | 3,547,768.61 | 3,695,355.54 | 3,158,280.54 | 537,075.00 | |
应付债券 | 295,651,742.94 | 379,984,000.00 | 17,663,898.25 | 52,909,108.17 | 309,410,993.58 |
小计 | 406,773,092.29 | 491,592,335.18 | 125,576,877.89 | 56,067,388.71 | 309,948,068.58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25,167,220.90 | 25,167,220.90 | 25,167,220.90 | ||
应付账款 | 67,067,125.69 | 67,067,125.69 | 67,067,125.69 | ||
其他应付款 | 9,352,140.25 | 9,352,140.25 | 9,352,140.2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68,194.44 | 4,850,199.21 | 4,850,199.21 | ||
租赁负债 | 4,726,505.21 | 4,857,490.07 | 4,850,213.87 | 7,276.20 | |
应付债券 | 286,918,365.57 | 380,000,000.00 | 8,914,520.85 | 53,554,171.06 | 317,531,308.06 |
小计 | 397,699,552.06 | 491,294,176.12 | 115,351,206.90 | 58,404,384.93 | 317,538,584.26 |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第十节、五、10。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132,644.10 | 95,132,644.10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5,132,644.10 | 95,132,644.1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结构性存款 | 95,132,644.10 | 95,132,644.1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869,349.64 | 4,869,349.6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5,132,644.10 | 4,869,349.64 | 100,001,993.7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以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收益率测算的价值作为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项目市价确定的依据。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十、1、(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 |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股公司 |
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股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水电物业管理 | 402,989.67 | 否 | 297,216.10 |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水电费、空调费、专项维修基金、会议室租用费 | 100,094.86 | 否 | 105,447.4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067,198.04 | 1,897,947.54 | 193,981.72 | 192,153.65 | 852,456.3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38.54 | 425.99 |
本期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包含工资薪酬430.50万元和股份支付费用208.04万元。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1,158,189.16 | 921,636.24 | 1,070,444.05 | 860,578.72 | |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4,577.46 | 46,058.14 | 71,342.25 | 52,708.03 | |
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17,229.43 | 17,229.43 | 17,229.43 | 17,229.43 | |
小计 | 1,249,996.05 | 984,923.81 | 1,159,015.73 | 930,516.18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20,098.32 | 11,605.53 | |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8,419.22 | 28,920.65 |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471,698.11 | ||
小计 | 68,517.54 | 512,224.29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管理人员、研发人员、销售人员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23.17元/股(调整后) | 1年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价格为20.55元/股(调整后) | 3年 |
注:其他权益工具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其他说明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15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由25.00元/股调整为20.55元/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股息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 |
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6,450,227.93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1,581,744.78 | |
研发人员 | 3,983,447.96 | |
销售人员 | 1,300,102.34 | |
合计 | 6,865,295.08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自主芯片 | 2,424,571.77 | 1,637,852.73 | 9,378,268.99 | 5,479,871.28 |
基于自主芯片及核心技术的产品 | 259,735,005.88 | 139,924,612.68 | 241,820,096.64 | 142,450,536.99 |
其他配套产品 | 399,560.88 | 214,340.52 | 630,646.35 | 408,768.39 |
小 计 | 262,559,138.53 | 141,776,805.93 | 251,829,011.98 | 148,339,176.66 |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第十节、七、25之说明;
(2)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五、38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72,000.00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25,592.89 |
合计 | 97,592.89 |
(3)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目 | 本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59,380.90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899,121.03 |
(4)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第十节、十(二)之说明。
(5) 租赁活动的性质
单位:元
租赁资产类别 | 数量 | 租赁期 | 是否存在续租选择权 |
房屋及建筑物 | 7 | 3-5年 | 否 |
2.公司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
1) 租赁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租赁收入 | 894,642.86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2) 经营租赁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固定资产 | 4,931,351.15 |
小计 | 4,931,351.15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详见本第十节、七、21之说明。
3)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未来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单位:元
剩余期限 | 期末数 |
第一年 | 1,014,000.00 |
第二年 | 243,000.00 |
第三年 | 156,000.00 |
第四年 | 158,400.00 |
第五年 | 26,400.0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597,800.00 |
(2)其他信息
租赁活动的性质
租出资产类别 | 数量 | 租赁期 | 是否存在续租选择权 |
房屋及建筑物 | 5 | 1-3年 | 否 |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9,643,868.40 | 121,880,921.37 |
1年以内小计 | 149,643,868.40 | 121,880,921.37 |
1至2年 | 13,525,240.61 | 14,994,122.57 |
2至3年 | 15,254,691.17 | 17,696,730.9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3,614,399.68 | 10,351,122.03 |
4至5年 | 8,706,161.70 | 4,350,589.70 |
5年以上 | 11,036,836.10 | 10,946,697.75 |
合计 | 211,781,197.66 | 180,220,184.3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224,175.20 | 3.41 | 7,224,175.20 | 100 | 7,254,175.20 | 4.03 | 7,254,175.20 | 1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224,175.20 | 3.41 | 7,224,175.20 | 100 | 7,254,175.20 | 4.03 | 7,254,175.20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4,557,022.46 | 96.59 | 29,618,759.00 | 14.48 | 174,938,263.46 | 172,966,009.17 | 95.97 | 24,710,393.44 | 14.29 | 148,255,615.73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4,557,022.46 | 96.59 | 29,618,759.00 | 14.48 | 174,938,263.46 | 172,966,009.17 | 95.97 | 24,710,393.44 | 14.29 | 148,255,615.73 |
合计 | 211,781,197.66 | 100.00 | 36,842,934.20 | 17.40 | 174,938,263.46 | 180,220,184.37 | 100 | 31,964,568.64 | 17.74 | 148,255,615.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阳光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442,991.20 | 3,442,991.20 | 100 | 客户经营困难,面临破产风险,公司已注销 |
广州市海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978,080.00 | 2,978,080.00 | 100 | 客户存在诉讼且有强制执行 |
安阳优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655,000.00 | 655,000.00 | 100 | 客户存在诉讼且资金被冻结 |
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48,104.00 | 148,104.00 | 100 | 客户经营困难,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合计 | 7,224,175.20 | 7,224,175.20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8,116,132.26 | 6,905,806.61 | 5 |
1-2年 | 13,318,489.19 | 1,331,848.92 | 10 |
2-3年 | 14,990,441.16 | 4,497,132.35 | 30 |
3-4年 | 12,279,859.68 | 6,139,929.84 | 50 |
4-5年 | 8,555,051.60 | 6,844,041.28 | 80 |
5年以上 | 3,900,000.00 | 3,900,000.00 | 100 |
合计 | 191,159,973.89 | 29,618,759.00 | 15.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254,175.20 | 30,000.00 | 7,224,175.2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710,393.44 | 4,908,365.56 | 29,618,759.00 | |||
合计 | 31,964,568.64 | 4,908,365.56 | 30,000.00 | - | - | 36,842,934.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A | 30,000.00 | 本期收到该款项 | 本期收到该款项 | |
合计 | 3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A | 77,329,060.52 | 7,864,425.97 | 85,193,486.49 | 30.40 | 5,554,717.48 |
B | 4,433,103.10 | 20,542,722.65 | 24,975,825.75 | 8.91 | 1,248,791.29 |
C | 4,900.00 | 21,079,575.64 | 21,084,475.64 | 7.52 | 1,054,223.78 |
D | 17,028,849.59 | - | 17,028,849.59 | 6.08 | 2,874,742.96 |
E | 9,254,522.18 | 2,260.08 | 9,256,782.26 | 3.30 | 536,533.94 |
合计 | 108,050,435.39 | 49,488,984.34 | 157,539,419.73 | 56.21 | 11,269,009.4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9,527,299.70 | 50,113,024.43 |
合计 | 49,527,299.70 | 50,113,024.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327,670.52 | 6,562,939.50 |
1年以内小计 | 4,327,670.52 | 6,562,939.50 |
1至2年 | 6,979,328.91 | 8,878,775.00 |
2至3年 | 25,716,739.98 | 34,409,424.7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338,157.64 | 120,973.68 |
4至5年 | 84,023.68 | 45,000.00 |
5年以上 | 1,096,293.36 | 1,104,293.36 |
合计 | 50,542,214.09 | 51,121,406.2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406,455.27 | 1,585,341.92 |
备用金及代扣员工款 | 956,084.77 | 700,776.7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 | 48,179,674.05 | 48,835,287.59 |
合计 | 50,542,214.09 | 51,121,406.2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0,174.98 | 14,264.87 | 953,942.01 | 1,008,381.86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7,902.90 | 7,902.90 | ||
--转入第三阶段 | -2,802.10 | 2,802.1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1,046.83 | -3,559.88 | -10,954.42 | 6,532.53 |
本期转回 | -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53,318.91 | 15,805.79 | 945,789.69 | 1,014,914.3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公司将其他应收款账龄1年以内的划分为第一阶段,计提比例为5%,将1-2年的划分为第二阶段,计提比例为10%,将2年以上或单项计提的划分为第三阶段,计提比例为2.4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8,381.86 | 89,523.57 | 82,991.04 | 1,014,914.39 | ||
合计 | 1,008,381.86 | 89,523.57 | 82,991.04 | - | - | 1,014,914.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无锡景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18,839,787.93 | 37.2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 |
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13,539,413.65 | 26.79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 |
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380,055.21 | 24.49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 |
深圳市甲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37,918.42 | 6.0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 | 1年以内,1-2年 | -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1,013,401.33 | 2.01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751,091.43 |
合计 | 48,810,576.54 | 96.58 | / | / | 751,091.4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2,043,055.03 | 62,043,055.03 | 61,155,867.69 | 61,155,867.6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62,043,055.03 | 62,043,055.03 | 61,155,867.69 | 61,155,867.6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无锡景芯微 | 25,223,498.26 | 38,077.64 | 25,261,575.90 | |||
力合微国际 | 8,542,713.69 | 8,542,713.69 | ||||
利普信通 | 6,547,888.73 | 485,260.74 | 7,033,149.47 | |||
甲士智能 | 10,081,606.73 | 144,152.34 | 10,225,759.07 | |||
长沙力合微 | 10,760,160.28 | 219,696.62 | 10,979,856.90 | |||
合计 | 61,155,867.69 | 887,187.34 | 62,043,055.0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8,594,184.53 | 192,093,409.04 | 251,475,359.22 | 198,328,742.78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68,594,184.53 | 192,093,409.04 | 251,475,359.22 | 198,328,742.7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自主芯片 | 2,428,890.35 | 1,712,555.83 |
基于自研芯片及核心技术的产品 | 261,509,351.28 | 185,905,413.38 |
其他配套产品 | 4,655,942.90 | 4,475,439.8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268,594,184.53 | 192,093,409.04 |
境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68,594,184.53 | 192,093,409.04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68,594,184.53 | 192,093,409.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38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21,280,290.82元,其中:
221,280,290.82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金融工具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966,981.64 | 1,966,578.11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85,147.22 | 109,076.27 |
合计 | 73,852,128.86 | 72,075,654.3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874.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1,913.0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984,772.96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0,00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154.8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75,629.5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828,337.0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2 | 0.35 | 0.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5 | 0.32 | 0.3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LIU KUN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