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尚纬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99号《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761,904股,每股发行价为5.8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22.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610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15.20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246.1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23,703.62万元,详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1,600.00 |
减:发行费用 | 1,077.85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60,522.15 |
加:累计利息收入 | 1,387.76 |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28,246.12 |
减:本报告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加:其他注 | 39.83 |
截止 2024年 6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3,703.62 |
注:其他系公司通过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64901040022179)、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80747)、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562251)、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51623)。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日,本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97180)。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万元) |
乐山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 020000451623 | 60.24 |
兴业银行乐山分行 | 431190100100280747 | 12,319.77 |
农行乐山直属支行 | 22364901040022179 | 10,815.00 |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万元) |
兴业银行芜湖分行 | 498010100100562251 | 0.96 |
兴业银行乐山分行 | 431190100100297180 | 507.65 |
合 计 | — | 23,703.62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246.1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16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15.2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246.1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 / | 32,270.00 | 32,270.00 | 32,270.00 | 1,314.78 | 10,320.06 | 21,949.94 | 31.98 | 2024年9月 | / | / | / | |
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 / | 13,023.00 | 13,023.00 | 13,023.00 | 625.41 | 2,667.00 | 10,356.00 | 20.48 | 2024年9月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5,229.15 | 15,229.15 | 15,229.15 | 275.01 | 15,259.06 | 0.00 | 100.20 | / | / | / | / | |
合计 | — | 60,522.15 | 60,522.15 | 60,522.15 | 2,215.20 | 28,246.12 | 32,305.9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主要原因是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进度缓慢所致。公司于2022年7月开始办理“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常办理周期预计1.5-3个月。因“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存在绿地率指标超出有关规定和项目退距无法满足《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两个问题,需要对工程规划进行调整。涉及工程规划调整相对复杂,具体办理完成时间无法在立项可研阶段准确预计,最终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为2023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年3月,超出预期7-8个月。 2、“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建设区域位于部分老车间,需要将老车间内部分基础设施和生产线拆除并搬运至“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厂房内使用,由于“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因而“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建设时间随之推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4月21日,公司已将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年4月25日,公司已将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 年 4 月 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说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100.20%,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主要原因为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部分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2年3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17幢、19幢”;“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366号”,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尚纬股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实施。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