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一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