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60 公司简称: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闫洪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锡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锡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企业、明冠新材 | 指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明冠 | 指 | 苏州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明冠国际 | 指 | 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越南明冠 | 指 | 明冠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 |
明冠锂膜 | 指 |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嘉明 | 指 | 苏州嘉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明冠投资 | 指 | 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嘉明薄膜 | 指 | 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 |
博强投资 | 指 |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
博汇银投资 | 指 | 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苏州达冠 | 指 | 苏州达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博创宏远 | 指 | 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 | 指 | 是通过光电效应或者光化学效应直接把光能转化成电能的装置 |
背板、太阳能背板、太阳能电池背板、光伏背板、电池背板 | 指 | 背板也称背膜,是一种位于太阳能电池组件背面的光伏电池封装材料,具有耐高低温、耐紫外线辐照、耐环境老化和水汽阻隔、电气绝缘等独特性能,能在户外环境下保护太阳能电池组件抵抗光湿热等环境影响因素对EVA胶膜、电池片等材料的侵蚀 |
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组件 | 指 | 若干个太阳能电池片通过串并联方式组成,其功能是将功率较小的太阳能电池片放大成为可以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 |
太阳能封装胶膜、胶膜 | 指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处于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中间位置,包裹住电池片并与玻璃及背板相互粘结,需要具有高水汽阻隔率、高可见光透过率、高体积电阻率、耐候性能和抗PID性能等特性。 |
太阳能电池组件转换效率 | 指 | 受光照射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所输出的最大功率与入射到该太阳能电池组件上全部辐射功率的百分比 |
BO结构 | 指 | 结构为耐候型PET/聚烯烃类薄膜,通常外层耐候PET膜需要进行抗紫外耐候的强化处理 |
KPK/KPM/K系列 | 指 | 采用PVDF薄膜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中间层为 |
结构 | PET基膜,通过胶粘剂与PVDF薄膜复合在一起。其中内外两侧均采用PVDF薄膜的为KPK结构,仅外侧采用PVDF薄膜的为KPM或KPC结构 | |
TPT/TPM结构 | 指 | 采用杜邦PVF薄膜生产的太阳能电池背板,中间层为PET基膜,通过胶粘剂与杜邦PVF薄膜复合在一起。其中内外两侧均采用杜邦PVF薄膜的为TPT结构,仅外侧采用杜邦PVF薄膜的为TPM结构 |
PET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二乙醇酯,由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EG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经加热缩聚而成的一种结晶性高聚物,长期使用可耐高温达120℃,短期使用可耐150℃高温、70℃低温,且高低温时对其机械性能影响很小 |
PET基膜 | 指 | 生产背板所需的一种PET膜,要求其具备突出的电气绝缘性,优良的阻汽阻水性、抗蠕变性、耐疲劳性和尺寸稳定性等性能 |
铝塑膜、锂电池铝塑膜 | 指 | 指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是一种软包锂离子电池的封装材料,对锂离子电池内部材料起着保护作用 |
W、KW、MW、GW | 指 | 功率的单位,1KW=1000W 1MW=1000KW,1GW=1000MW |
明冠(合肥) | 指 | 明冠新材料(合肥)有限公司 |
兴华财通 | 指 | 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明冠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rown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rown Materi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闫洪嘉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6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mg-crown.com/ |
电子信箱 | ir@mg-crown.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叶勇 | 邹明斌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
电话 | 0795-3666265 | 0795-3666265 |
传真 | 0795-7205383 | 0795-7205383 |
电子信箱 | ir@mg-crown.com | ir@mg-crown.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公司证券办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明冠新材 | 688560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835,820,805.21 | 916,083,802.34 | -8.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731,776.47 | 94,204,170.71 | -50.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635,608.30 | 91,888,863.53 | -47.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93,468.75 | -52,668,507.51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69,544,088.73 | 3,136,833,159.44 | -5.33 |
总资产 | 3,798,924,316.60 | 3,749,275,141.50 | 1.3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57 | -57.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57 | -57.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56 | -55.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8 | 6.44 | 减少4.9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4 | 6.28 | 减少4.7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92 | 3.89 | 增加0.0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0.39%,主要系上半年光伏硅料和锂电池碳酸锂等行业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影响,导致相关辅材竞争加剧。公司背板、胶膜、铝塑膜价格维持低位,毛利率同比下降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7.07%,主要系上半年光伏硅料和锂电碳酸锂等行业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影响,导致相关辅材竞争加剧。公司背板、胶膜、铝塑膜价格维持低位,毛利率同比下降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均减少57.89%,主要系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和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所致;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5.36%,主要系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和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44,753.3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56,318.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
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83,3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5,897,166.6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788.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56,148.46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06,467.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903,831.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情况
目前,我国光伏产业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取得显著成就,成为全球光伏产业引领者,是我国具备全球竞争优势,实现端到端自主安全可控并有望率先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新兴产业。2023年,光伏产业继续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双碳绿色发展政策助力下,受益于全球气候状况变化、俄乌冲突导致能源危机的影响,以及各国绿色发展产业政策引导和非石化能源需求的双重驱动下,光伏行业产业链之产销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23年上半年光伏行业发展数据,2023年1-6月,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78.4GW,同比增长154%,其中,集中式37.46GW,分布式
40.963GW,分布式依然是光伏装机增长的主要引擎。其中6月中国光伏新增装机
17.2GW,同比增长140%,环比增长33.4%。同时1-6月全国晶硅组件产量超过204GW,同比增长65%。我国光伏组件出口达到108GW,同比增长37.3%。欧盟委员会计划到
2030年欧洲新增光伏装机420GW,上半年海外市场同样增速明显,有分析机构预测,到2030年欧盟光伏装机将达到672GW,长期看欧洲光伏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鉴于上半年光伏装机的实际情况,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在光伏行业2023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表示,将2023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预测由95-120GW上调至120-140GW。同时,将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预测由280-330GW上调至305-350GW。全球光伏市场规模仍然保持良好发展势态,上半年国内外光伏市场供需两旺。
2、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太阳能电池背板、封装胶膜等光伏组件封装材料在光伏行业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将为光伏组件企业提供高品高值的组件封装材料成作为公司经营发展的目标。坚持“守正出奇,行稳致远”的经营思路,始终围绕“客户”、“产品”、“品质”等经营主线,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秉承“新材料,创造低碳生活”的企业使命,以“追求全体员工物质与精神两方面幸福,同时为客户提供高品高值的产品与服务”为经营理念,致力于新能源领域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太阳能电池整体封装解决方案,不断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立足于太阳能电池封装背板、太阳能电池封装用胶膜和锂电池软包铝塑膜业务,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新能源复合膜材料产品持续创新、优化工艺技术和生产管理,坚持规模化生产、高效管理和严控品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按照“推广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经营策略组织企业经营,确保上半年太阳能电池封装用背板和胶膜产销量同比增长势态。
2023年1-6月,公司销售太阳能电池背板6499万平米,同比增长10.7%,其中BO背板销量为5150万平米,同比比增长24.8%,光伏背板产销规模仍居行业第一梯队;光伏组件封装胶膜销量为2551万平米,同比增长174%,目前光伏组件封装用胶膜产销规模位居行业第二梯队;锂电池封装铝塑膜销量为248万平米,销量同比变动率为-28.6%,主要是因碳酸锂价格不稳定导致下游客户铝塑膜订单波动较大。报告期内,因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胶膜和锂电池铝塑膜行业竞争加剧,销售价格出现同比10%-25%的降幅,营业收入未能与销量保持同比例增长,呈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其中,实现营业收入8.36亿元,同比变动率为-8.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73.18万元,同比变动率为-5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4863.56万元,同比变动率为-47.07%;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339.35万元。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的新产品研发思路,不断加大研发支出,在薄膜基材和胶粘剂制备、材料表面处理以及涂布复合工艺等核心技术基础上,提升新产品开发能力,形成关键技术以及技术延伸发展路线,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
报告期内,随着N型光伏组件时代的到来,公司以下一代新型高效N型组件封装材料为研发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围绕“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用透明网格背板、异质结网栅背板、低温快交联型聚氨酯封装材料”和“光伏组件封装用HJT胶膜、新型TOPcon组件封装用胶膜”等新产品的开发,提升N型TOPCON单晶组件、
异质结单晶组件、XBC组件等高效组件封装材料的性能稳定性,并实现批量生产和出货。
同时,针对锂电池铝塑膜产品的原材料自主化,公司通过“3C电池铝塑膜专用CPP研究与开发、一种低电解液渗透率铝塑膜用CPP的开发、一款高剥离力热法铝塑膜CPP开发”等铝塑膜用CPP功能膜的开发,实现了铝塑膜关键材料的自主化生产和铝塑膜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发的主要新产品及技术先进性体现如下:
(1)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用透明网格背板的开发,突破了高反射率网格的行业印刷难题,通过两面涂布优异耐候性透明材料,保证透光率和产品可靠性,电池面通过丝网印刷高反射率网格结构,提升组件的发电效率。随着此新产品的量产,将实现出货国内外太阳能电池组件客户,应用于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封装制造,最终应用于轻量高效率电站的建设。
(2)异质结太阳能电池互联用承载薄膜的开发,通过树脂配方选型,使产品能够适配不同异质结电池封装设备之间的互联工艺,在达到125℃/5分钟条件下,收缩率≤2.5%,满足电池片串联过程中在多阶段的不同温度下以及不同的串接设备的复合要求。目前,该新产品已实现两个客户的批量出货。
(3)新型TOPcon组件封装用胶膜的研究与开发。因TOPcon电池特性而需要采用低水透和低腐蚀的封装材料进行封装,针对光伏电池这一特性,通过添加特殊的助剂,研发TOPcon电池专用胶膜产品,提升胶膜的水汽阻隔性能,实现胶膜水汽透过率低于2g/day.m2,满足不同客户端组件封装需求。
(4)光伏组件封装用HJT胶膜的研发。高发电效率的HJT电池将成为未来电池的主流,但若采用常规EVA、POE封装胶膜进行封装,异质结电池表面的TCO镀层出现不易粘结的特性,从而与电池片的粘结力,远低于与PERC电池片的粘结,存在组件封装安全下降的风险。通过将传统胶膜与异质结电池片的粘结力由15-20N/cm提升到50-160N/cm,大幅度提升了与电池片的粘结力,提升了组件内部的材料间的粘结可靠性。此新产品的成功开发,满足了异质结电池组件客户端的封装需求,已实现客户批量交货。
(5)3C电池铝塑膜专用CPP研究与开发。针对多种树脂和多层共挤流延出来的CPP薄膜,其外观晶点和性能稳定性是产品应用必须要解决的难题。该CPP膜的成功开发,降低了CPP膜的晶点数,将其控制0.5mm以下,热封剥离力在80N/15mm以上,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成本可持续性、供应链安全。
(6)铝塑膜胶黏剂低温熟化添加剂的开发。通过铝塑膜胶黏剂低温熟化添加剂的开发,降低了产品的熟化温度,缩短了熟化时间,产品柔顺性更好,减少了冲壳卷曲的风险,提高了铝塑膜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和产品的翘曲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有关光伏组件封装用背板、胶膜、锂电池铝塑膜新品及其原材料的研发,实现了产品工艺技术突破和产品的降本目标。
2023年1-6月,累计投入研发费用2,866.6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率为3.43%。报告期内,公司共拥有研发人员68人,约占员工总数的10.79%。公司在报告期内新增专利申请数5项;新增授权专利2项,累计授权专利131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3项。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获授权专利年年递增,为公司保持研发与技术优势奠定坚实基础。
2023年1-6月取得的专利如下表:
序号 | 专利名称 | 类型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1 | 一种带有高反射率黑色网格的透明背板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CN113299782A | 2021年6月9日 | 2023年4月7日 |
2 | 一种高反射光伏组件封装用复合胶膜 | 实用新型 | 202221496806.0 | 2022年6月15日 | 2023年2月17日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新增1个发明专利,1个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 | 1 | 62 | 33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1 | 91 | 85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3 | 13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5 | 2 | 166 | 131 |
报告期内,公司已出售参股公司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累计数量已剔除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参股公司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2,778,522.46 | 35,620,646.47 | -7.9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2,778,522.46 | 35,620,646.47 | -7.9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92 | 3.89 | 增加0.0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一种新型高结构强度的聚烯烃薄膜及其背板的研究与开发 | 9,000,000.00 | 1,882,032.64 | 7,133,376.02 | 完成大批量试制及客户推广使用 | 批量出货 | 与传统聚烯烃薄膜相比,薄膜的结构强度可提升30%-60%水平。 | 内层采用高结构强度聚烯烃薄膜的背板具有更优异的耐热尺寸稳定性,可提升组件层压工艺窗口温度、提升层压良率,获得较佳的背板结构强度,对组件起到更强的支撑保护作用。 |
2 | 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用透明网格背板的开发 | 5,500,000.00 | 1,358,877.83 | 3,713,308.48 | 大批量试制 | 大批量试制 | 网格结构的透明太阳能电池背板,满足光伏行业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封装应用要求,产品透光率不低于80%,网格区域反射率≥70%。 | 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 |
3 | 低温快交联型聚氨酯材料研究与开发 | 8,000,000.00 | 791,498.05 | 2,253,922.32 | 大批量试制,工艺改善适配中 | 大批量试制 | 常见双组份聚氨酯材料通过异氰酸酯基团与羟基基团反应,由于该反应的反应能垒较高,为达到产品要求,通常以高温的方式来加快反应速度,但是凸显出来的是高 | 本项目通过对聚氨酯原材料的设计与配比筛选,降低聚氨酯材料反应的能垒,达到低温快速交联的效果。将该材料应用于目前产品,可实现在较低温下实现快速固化,外观和性能都能 |
能耗、产线高要求等弊端。本项目通过在分子端设计,特异性引入快速反应基团,在相对降低温度下加快聚氨酯中氨基甲酸酯键的生成,优化产品生产能耗。 | 满足标准。同时低温固化使其固化条件更宽,实现低能耗目标,从而实现降本。 | |||||||
4 | 一体化成型技术共挤聚烯烃背板材料的研究与开发 | 7,500,000.00 | 2,042,412.39 | 3,968,178.50 | 中批量试制 | 大批量并验证客户端使用 | 通过全新的共挤工艺制备共挤型聚烯烃背板,大气面赋予材料的优异的耐UV性能,芯层具有优异的绝缘性能、水汽阻隔性能,内层赋予优异的粘结性,本项目采用一步成型工艺,优化流程、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具备降本优势。 | 一体化共挤型背板满足绿色环保理念,顺应光伏行业持续降本需求。 |
5 | 异质结太阳能电池互联用承载薄膜 | 6,500,000.00 | 155,408.83 | 155,408.83 | 小批量试产,客户端验证及认证阶段 | 小批量并在客户端完成认证 | 通过高分子材料筛选与配方设计的优化,提高承载薄膜与电池片的层压粘接力,并保持太阳能组件要求的高耐候标准 |
无主栅电池串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辅材,可实验无主栅电池的低温高速串片,对应电池片银浆消耗量有望降低近40%,可大幅度降低电池以及组件的成本。
6 | 新型 | 3,000,000.00 | 464,001.71 | 464,001.71 | 小批量试 | 中批量并 | 通过选择合适的胶 | 未来1-2年内TOPcon |
TOPcon电池光伏组件用高阻水背板的研究与开发 | 制送样客户试用 | 验证客户 | 黏剂、M膜和阻水膜,极大的提升了背板的阻水能力,适用于新型TOPcon电池片的应用 | 电池片会逐步替代现有电池片,适用TOPcon电池片的高阻水背板,也会逐步扩大市场,带动公司产品的升级换代。 | ||||
7 | 低能电子束辐照技术于光伏封装材料中的研究与应用 | 3,000,000.00 | 256,077.66 | 256,077.66 | 小批量试产,客户端验证及认证阶段 | 小批量并在客户端完成认证 | 通过高能电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来电离和激励各种物质的分子,从而引发化学反应以改善材料的性能或生成新材料 | 低能电子束工艺能源消耗只等于热加工和化学加工的1/40~1/200,无环境污染,无化学药品残留,不损害加工产品外观、品质和内在特性。 |
8 | 适用于分布式超耐候绿色背板开发 | 5,000,000.00 | 1,024,451.15 | 1,024,451.15 | 已完成前期实验室的配方筛选与开发,客户端送样测试验证中 | 小批量试制,客户端测试,满足光伏背板UV300kw.h等老化要求 | 通过配方设计开发一款具备高耐候、高粘结的无氟涂膜,该涂膜同时可在光伏背板的内外层使用;同时该涂膜可以使用一步法低温双面成型,降低能耗及碳排放。 | 材料无氟化符合光伏组件的绿色要求,满足海外客户对组件绿色、低碳要求 |
9 | 一款长期耐热性聚烯烃薄膜及其背板的研究与开发 | 3,000,000.00 | 68,304.62 | 68,304.62 | 小批量试制及评测 | 小批量试制 | 行业中聚烯烃膜的长期耐热温度普遍水平在90℃,我司通过主体聚丙烯树脂筛选、复配抗氧剂种类和添加比例考量、及树脂配方设计的优化,重点 | 分布式光伏以其高收益、就近发电、运行灵活等优势,呈现出了高速增长。以屋顶分布式电站为例,由于会受到高温、更强烈的屋顶紫外反射、阴影遮挡等影响,更 |
评估不同温度、不同老化时间的薄膜拉伸强度保持率指标,利用时温等效原理推算材料在规定的老化时间下拉伸强度保持率≥50%的对应的温度值,目标获得长期耐热温度≥100℃。 | 容易引起材料的老化等各种问题,因此,研发一款长期耐热性聚烯烃薄膜及其背板尤为重要。 | |||||||
10 | 美学双面光伏组件低封装损失背板的研究与开发 | 3,000,000.00 | 222,922.63 | 222,922.63 | 小批量试制,送样客户试用 | 中批量并验证客户 | 特种网格结构的透明太阳能电池背板,满足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双面太阳能电池美学组件的封装应用要求,产品透光率不低于85%,最终产品外观美观不影响建筑的一致协调性。 | 光伏建筑一体化用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封装 |
11 | 一种异质结组件专用复合封装胶膜的研究与开发 | 7,000,000.00 | 4,346,146.50 | 7,016,779.48 | 量产出货 | 量产出货 | 与传统胶膜相比,与TCO电池片的粘结力高于40N/cm | 异质结电池组件的封装 |
12 | 光伏组件封装用HJT胶膜 | 8,000,000.00 | 3,039,611.90 | 3,039,611.90 | 中批量试制 | 中批量试制 | 与HJT电池片的初始粘结力更高,耐老化性能更优异; | 异质结电池组件的封装 |
13 | 新型 | 3,000,000.00 | 1,858,131.70 | 1,858,131.70 | 小批量出 | 小批量出 | 与传统胶膜相比具 | 大部分N型封装组 |
TOPcon组件封装用胶膜的研究与开发 | 货 | 货 | 有更低的水气透过率和低酸值,更有效解决组件正面PID效应。 | 件,具体的包括TOPCON、HJT等类型的组件中 | ||||
14 | 低温高效交联型封装胶膜的研究与开发 | 2,000,000.00 | 804,912.63 | 804,912.63 | 小批量试制 | 小批量试制 | 胶膜采用特殊的交联体系,具有较高的活性,提高交联效率,能够满足140度下交联度达到>80% | N型尤其HJT电池的封装 |
15 | 3C电池铝塑膜专用CPP研究与开发 | 2,000,000.00 | 508,765.05 | 1,452,624.05 | 中批量并验证客户 | 中批量并验证客户 | 通过采用特殊层厚比和配方,三层流延共挤成膜的工艺,并且使薄膜具有较好的板型与张力,更好适应3C用铝塑膜的薄款铝箔复合 | 随着国产铝塑膜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CPP的需求量猛增,自产铝塑膜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而且保证产品的供应链安全,为铝塑膜在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
16 | 一种低电解液渗透率铝塑膜用CPP的开发 | 3,000,000.00 | 1,602,685.36 | 2,066,903.55 | 中批量试产 | 中批量并验证客户 | 通过三层流延共挤成膜的工艺,采用特殊层厚比和原料配方,使薄膜具有较好的电解液阻隔性与表面张力,应用于锂电池铝塑膜复合的CPP薄膜 | 随着国产铝塑膜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和动力、储能电池市场的增大,对电池寿命的要求不断提高,通过电解液低渗透CPP生产的铝塑膜可有效提高电池寿命,为电池行业的发展和广泛应用提供保障 |
17 | 一款快速热封热法工艺铝塑 | 8,000,000.00 | 625,053.09 | 1,862,968.27 | 小批量试制送样客户试用 | 小批量试制送样客户试用 | 通过三层流延共挤成膜的工艺,采用超低温热封原料制 | 随着行业软包电池的体量不断增大,行业竞争也随之激烈,降 |
膜产品的研发 | 作CPP,通过铝塑膜热法工艺制作铝塑膜,降低铝塑膜的热法温度和时间,提高下游客户的封装效率。 | 低成本和提高效率是各工厂的必修课,该产品使得电池封装时间由目前的3s降低至1s,可有效的提高效率,较低成本,节碳减排,为行业发展赋能。 | ||||||
18 | 长期耐电解液热法工艺铝塑膜 | 30,000,000.00 | 540,447.89 | 540,447.89 | 小批量试制送样客户试用 | 小批量试制送样客户试用 | 本项目产品技术指标先进,全部达到并部分优于技术要求,与国际同类产品相比耐电解液能力更优,电池使用寿命更长,能够实现进口替代。 | 铝塑膜作为新能源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因其与电解液直接接触,赋予了对材料企业更高的要求,热法铝塑膜的量产突破,可以提升电池的可靠性和长寿命。 |
19 | 一款高剥离力热法铝塑膜CPP开发 | 2,000,000.00 | 234,504.58 | 234,504.58 | 小批量试制送样客户试用 | 小批量试制送样客户试用 | 通过开发CPP复合层原材料配方,优选MPP粒子和新型弹性体共混改性造粒,经过三层共挤出制作CPP,使CPP的热复合工艺温度更宽泛,即在更宽泛的温度工艺、更短的热复合过程时间条件下,达到铝塑膜PP层高剥离力的目的,此项目可以提高铝 | 当前动力和储能锂电市场稳定,并且发展快速,产业化成熟,市场前景广阔。 |
塑膜的生产速度,节约能源,走在国产铝塑膜的前列。 | ||||||||
20 | 一款耐电解液无铬铝塑膜 | 2,000,000.00 | 181,600.50 | 181,600.50 | 小批量试制送样客户试用 | 小批量试制送样客户试用 | 现有铝塑膜均是采用三价铬作为钝化液,三价铬为致癌物,对环境、健康不利,通过开发一款合适的无铬钝化液替代现有的三价铬钝化液,保护环境,保护健康,引领国产铝塑膜行业发展。 | 当前动力和储能锂电市场稳定,并且发展快速,产业化成熟,市场前景广阔。 |
合计 | / | 120,500,000.00 | 22,007,846.71 | 38,318,436.48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68 | 7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79 | 10.7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72.02 | 587.3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9.88 | 8.05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及以上 | 16 | 23.53 |
本科 | 27 | 39.71 |
大专 | 14 | 20.59 |
大专及以下 | 11 | 16.18 |
合计 | 68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以下 | 20 | 29.41 |
30-40岁 | 38 | 55.88 |
41-50岁 | 8 | 11.76 |
51岁及以上 | 2 | 2.94 |
合计 | 68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其主要包括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材料界面处理技术、材料光学设计技术、精密涂布复合技术和功能性材料分散技术等。在薄膜基材和胶粘剂制备、材料表面处理以及涂布复合工艺方面形成公司的核心能力,增强了公司的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GB/T31034-2014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用绝缘背板》国家标准;公司作为副组长单位参与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起草《T/CIAPS0005-2018锂离子电池用铝塑复合膜》团体标准。公司通过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已掌握太阳能电池背板和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的多项核心技术,构筑了公司的核心产品技术竞争力。
(1)功能性高分子薄膜研制技术
公司通过拥有的太阳能电池背板用聚烯烃薄膜基材制备技术,对不同类型的聚烯烃粒子进行选型、配方优化以及制膜工艺的改进等方式,成功开发出适用于太阳能电池背板的聚烯烃类薄膜制备相关技术,并通过持续不断的配方优化、工艺改进,开发出性能成熟的M膜产品。该产品可替代TPT/KPK结构背板内侧的氟膜,实现了太阳能电池组件背板产品的降本增效。
通过弹性体塑料配方设计及其热熔胶膜流延挤出加工技术,在选择具有优异的弹性体原材料粒子及自主开发的偶联剂、交联剂、助交联剂等基础上,成功开发出了具有高透光、耐紫外、耐高湿特点的光伏组件封装胶膜。
(2)特种粘合剂开发技术
公司通过复合膜材料特种粘合剂研发团队多年的研发,已成功研制出高分子薄膜粘合剂、金属铝箔与高分子薄膜粘合剂等复合膜材料的特种粘合剂。目前,公司已完全掌握的特种粘合剂研制技术主要有:抗水解耐候性胶粘剂改性开发技术。耐电解液高粘结力胶粘剂改性开发技术,公司通过聚氨酯、聚烯烃、丙烯酸等体系树脂利用交联复配工艺,开发出具有优异耐腐蚀性能的胶粘剂。
(3)材料界面处理技术
随着光伏发电行业降本增效趋势不断推进,公司积极推进复合膜材料研发降本措施。公司通过长期探索,已掌握聚合物薄膜表面改性处理技术,采用对聚酯、尼龙、氟膜、聚烯烃等基膜表面进行等离子处理增加表面张力,采用物理真空气相沉积无机陶瓷薄膜改善背板水透性能或者采用特别增加涂布过渡层等方法,有效增强聚合物薄膜复合可靠性。金属箔表面处理技术,金属箔如铜箔、铝箔等一般在复合前需要进行清洗、钝化等相关处理,公司采用独有的免清洗钝化工艺,使金属箔表面形成一层致密的氧化层,后续可直接与其他材料一步涂布复合成铝塑膜。胶膜表面结构设计技术,公司自主开发多种爆破纹、井字纹、斜条纹等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表面形貌,可快速将层压件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上的气体排出,从而实现快速层压的效果。
(4)材料光学设计技术
为更好的提高组件发电转换效率,提升光伏组件对太阳光二次吸收成为组件研发的新方向。公司通过材料研发团队的攻关,通过增强反射型薄膜成型技术、成功开发出背板反射率可超过90%的高反背板,尤其是黑色高反射背板可显著提升光伏组件1%左右的转换效率。
(5)精密涂布复合技术
公司针对双面涂布方法易出现的问题,经过长期探索实践,成功开发出可一次涂布多层及复合的精密涂布复合工艺技术。公司基于在高分子薄膜复合领域多年的经验累积,掌握了多层薄膜复合工艺的关键技术,保证了在量产太阳能电池背板及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产品的过程中产品质量可靠性。通过自主研发,设计了干热复合制备工艺,并进行了生产流程优化,开发出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铝塑膜干热法复合制备技术。
(6)功能材料分散技术
公司通过对分散装置提供外界驱动力增加粉末分散性,并通过在装置中增加温控系统,成功开发出涂料、纳米粉体改性胶粘剂分散技术。公司基于对M膜、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等多种薄膜的自生产要求而开发了相关共混方式,首先通过自动化定量计量配料,经由涡轮式锥形混料,成功开发薄膜共混粒子分散技术。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1-6月,在N型和双玻组件趋势下,光伏组件加快从PERC到N型的转型,以TOPcon为代表的N型电池开始进入爆发性增长的量产阶段,这对光伏组件的封装胶膜提出更高要求。公司针对光伏组件封装材料这一发展变化趋势,加大了光伏组件封装胶膜的产能建设,已建成年产1亿平米的越南明冠胶膜生产基地和年产1.2亿平米的江西宜春生产基地,总产能达到2.2亿平米。同时,公司定增项目年产1亿平米BO背板建设项目按建设计划推进中,其中2条线已投产,2条线处于调试阶段,另1条线处于安装阶段,预计4季度主设备全部安装完毕。
报告期内,光伏组件封装材料市场价格竞争加剧和背板PET基膜材料价格阶段上涨,对光伏背板等辅料行业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压力,特别是胶膜价格竞争尤为激烈,各光伏背板、胶膜企业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量增收但不增利的状况。1-6月,公司背板和胶膜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降价,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未能与销量保持同比例增长。
公司贯彻“新材料,创造低碳生活”的企业使命,继续稳步提升BO背板产销占比。因此,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主要是围绕客户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降本、逾期货款和库存管理、经营性现金流管理等开展,以实现产品销量增长和提升资产质量;通过推进定增项目建设进度并提升BO背板产能、加强生产用气用电能耗管理、优化生产工艺和提升产品良率等措施,保障全年各项经营指标如期实现。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光伏组件封装材料行业竞争力的前提下,针对行业价格竞争加剧和产品价格波动情况,通过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推行降本增效措施,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调整背板产销结构,保持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初确定的2023年BO型背板产销占比达80%的经营目标,保持BO型背板产销量占比优势。BO型背板2023年1-6月出货量达5,150万平米,同比增幅达24.8%,占背板总出货量6,499万平米的比例为79.2%,占比继续保持销量增长,实现了年初既定目标。报告期内,背板产品产销量结构比得到进一步优化,保持公司在全球太阳能电池背板细分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背板营业收入5.31亿元,其中BO型背板营业收入
4.06亿元,占背板总收入的76.46%。
三年公司BO型结构背板销量占比变化趋势如下图:
(二)调整客户结构,客户订单稳定增长
2023年1-6月,公司积极开发全球排名前二十的优质客户,保持市占率和销量增长。在维护现有晶澳科技、隆基绿能、东方日升、中节能等核心客户订单稳定增
长的基础上,拓展天合光能、阿特斯新能、正泰能源、比亚迪、东磁和协鑫等行业优质客户的合作,提升公司在光伏组件封装材料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同时,通过海外越南生产基地胶膜产能的提升,扩大海外市场胶膜订单,满足东南亚双玻光伏组件封装材料市场的需求。
(三)加强库存和经营现金流管理,提升良率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将提升产品良率实现降本,加强原材料及成品的库存管理,优化经营现金流净额,提升公司经营资产质量和抵御行业风险能力,通过以下措施保持背板产品盈利能力及行业竞争力,具体如:
1、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安排产品适当调价;
2、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提升生产良率,保持背板产品持续降本;
3、优化库存存货管理,及时清理积压产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盘活存量资产,缩短采购周期,提升库存资产质量和资产利用效率。
4、加快逾期货款的回收,降低应收货款坏账风险,增加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提高公司抵御行业风险能力。
(四)加快胶膜和BO背板项目建设
1、太阳能电池封装用胶膜项目建设进度
截止2023年6月,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年产1.2亿平米太阳能电池封装用胶膜建设项目”已全部安装完毕,其中2条线预计8月底调试完毕。同时,海外生产基地越南明冠10条胶膜生产线已安装完毕,其中4条线已投产。预计9月,公司年产
2.2亿平米胶膜产能将全部建成投产。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太阳能电池封装用胶膜2,551万平米,销量同比增幅为176.77%,实现胶膜产品营业收入2.4亿元,收入同比增幅106%。
2、BO背板建设项目进度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1亿平米BO背板建设项目按建设计划推进中,其中2条线已投产,2条线处于调试阶段,另1条线处于安装阶段,预计4季度主设备全部安装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太阳能电池背板行业的竞争主要表现为制造成本、产品功能等方面的竞争,随着技术进步和行业竞争的加剧,组件适用场景越来越多样化,光伏组件对背板性能的要求也日趋多样。如果未来下游组件厂商继续对背板产品类型提出新的需求,而公司又未能及时迭代相关技术以满足客户需求,则可能对公司市场份额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铝塑膜产品目前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其应用领域决定了铝塑膜产品在外观、冲深成型、耐电解液及阻水性等方面需要良好的产品质量与综合性能,同时随着3C产品及储能电池等应用领域的逐渐丰富及行业竞争的加剧,要求铝塑膜产品具备更丰富的应用场景及产品质量。为满足上述要求,需要公司不断进行产品研
发及技术迭代。若公司未来相关产品的研发进展与技术迭代无法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则可能导致公司铝塑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二)经营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比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最主要的部分。公司生产光伏背板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受市场供需及其初级原料(如聚酯切片、LLDPE 等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商品)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性。公司生产铝塑膜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受大宗商品价格影响较大,随着经济周期及原材料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存在一定的波动。若未来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无法采取积极的措施减少其影响,将直接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出现波动,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财务风险
报告期,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占流动资产比例比较大。公司应收款项主要系对下游组件客户的应收货款,整体回款周期较长。若相关客户资信状况出现不良情况、或与公司合作关系不顺畅,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款项无法按期收回,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公司存货余额主要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下滑,或相关客户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存货可能面临一定的跌价计提风险。
(四)行业风险
公司当前的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属于光伏发电行业的子行业,受国内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光伏产业政策,不断对光伏发电政策进行积极调整。随着我国“双碳政策”的提出与持续推进,预计未来光伏行业将保持良好发展。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及清洁能源行业近年来迅速发展,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的需求量大幅上升,以及固态电池等新电池技术的突破,预计应用于软包锂电池的铝塑膜未来需求量也将持续增长。但是若未来光伏产业政策的动态调整及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相关行业的发展不及预期,下游企业投资意愿及产能产量下降,进而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下降,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宏观环境风险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世界各国均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国内市场优势地位的基础上,也不断加大对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若未来国际贸易形势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对我国光伏组件产品海外销售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销售。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582.08万元,同比下降8.7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80,794.66万元,同比下降9.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73.18万元,同比下降5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63.56万元,同比下降47.0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
营业收入 | 835,820,805.21 | 916,083,802.34 | -8.76 |
营业成本 | 729,046,322.17 | 719,131,219.05 | 1.38 |
销售费用 | 9,980,127.87 | 14,272,370.45 | -30.07 |
管理费用 | 28,332,343.67 | 23,262,911.96 | 21.79 |
财务费用 | -28,229,950.67 | -1,913,204.01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32,778,522.46 | 35,620,646.47 | -7.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93,468.75 | -52,668,507.51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721,791.08 | -199,179,839.3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076,511.85 | 74,000,000.00 | -248.75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产品认证检测减少及合并方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汇率损益影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回购股票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长期股权投资 | 67,216,720.13 | 1.79 | -100.00 | 主要系出售股权所致 | ||
在建工程 | 130,720,292.45 | 3.44 | 66,391,714.99 | 1.77 | 96.89 | 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29,231,987.46 | 3.40 | 主要系应收票据贴现因票据未到期重分类所致 |
租赁负债 | 2,390,036.37 | 0.06 | 3,701,234.70 | 0.10 | -35.43 | 主要系本期租赁减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2,783,300.00 | 7.97 |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78,724,456.77 | 2.07 | 114,085,809.82 | 3.04 | -31.00 | 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2,619,397.63 | 0.86 | 2,045,429.13 | 0.05 | 1,494.75 | 主要系预提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及应收股权转让款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6,473,190.43 | 0.43 | 25,022,605.44 | 0.67 | -34.17 | 主要系期末增值税留抵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442,660.78 | 0.83 | 15,618,346.57 | 0.42 | 101.32 | 主要系期末预付募投项目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
商誉 | 1,687,341.05 | 0.05 | -100.00 | 主要系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 ||
应付账款 | 276,531,568.51 | 7.28 | 192,154,944.34 | 5.13 | 43.91 | 主要系本期购买原材料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53,480.65 | 0.04 | 52,112,706.43 | 1.39 | -96.83 | 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6,228,733.85 | 0.16 | 11,829,651.57 | 0.32 | -47.35 | 主要系支付年终奖所致 |
应交税费 | 9,196,185.93 | 0.24 | 3,271,029.76 | 0.09 | 181.14 | 主要系预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6,579,860.55 | 1.23 | 12,285,527.48 | 0.33 | 279.14 | 主要系本期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592,918,897.88 | 15.61 | 423,069,177.85 | 11.28 | 40.15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48,545,111.6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6.5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说明 |
货币资金 | 333,500.00 | 开具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92,295,234.29 | 已背书或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存货 | 3,652,597.94 | 发出商品 |
使用权资产 | 3,882,080.62 | 租赁办公楼 |
合计 | 200,163,412.85 |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98,942,600.00 | 87,631,200.00 | 12.91%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苏州明冠 | 开展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销售业务 | 增资 | 5,000.00 | 100% | 自由资金 | 累计投资772.50万元。 | - | 2023年3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
合计 | / | / | 5,000.00 | / | /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及定向增发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 11,699.00 | 11,109.42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4,376.41 | 2,786.55 |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 3,000.00 | 1,697.75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 | 19,404.55 | 15,100.62 |
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 136,871.42 | 3,428.15 |
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 55,573.65 | 15,122.05 |
合计 | 230,925.03 | 49,244.54 |
备注: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投资总额19,404.5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4,479.9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4,924.59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114,085,809.82 | -35,361,353.05 | 78,724,456.7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2,783,300.00 | 302,783,300.00 | ||||
合计 | 114,085,809.82 | - | - | - | 4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32,578,053.05 | 381,507,756.7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直接持有参股公司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35%的股权转让给陕西安康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为4,540.338万元。
2、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赣州睿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款总额为4,500.00万元。
3、2023年6月5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金 | 主要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本期收入 | 本期净利润 |
苏州明冠 | 全资子公司 | 100% | 10,000.00 | 开展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销售业务 | 6,088.62 | 2,359.73 | 3,705.89 | -543.74 |
明冠锂膜 | 全资子公司 | 100% | 103,060.00 | 铝塑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2,404.40 | 19,614.25 | 3,750.42 | -2,022.69 |
明冠国际 | 全资子公司 | 100% | 1500万美元 | 各类电池背板、铝塑膜产品的研发、销售与国际贸易 | 10,477.46 | 10,450.17 | 227.84 | |
越南明冠 | 全资孙公司 | 100% | 1500万美元 | 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生产、销售业务 | 24,818.11 | 11,637.06 | 15,157.21 | 1,249.94 |
苏州嘉明 | 全资子公 | 100% | 500.00 | 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和销售;合成材料的销 | 806.12 | 198.25 | -114.79 |
司 | 售;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互联网设备相关等业务 | |||||||
苏州达冠 | 全资子公司 | 100% | 200.00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18.24 | 18.24 | -18.57 | |
明冠投资 | 全资子公司 | 100% | 5,000.00 |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5,866.62 | 5,518.18 | -855.77 | |
嘉明薄膜 | 全资子公司 | 100% | 46,580.00 | 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 | 32,653.28 | 23,857.34 | 12,680.40 | 488.07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2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2月17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4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5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31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6月1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27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6月28日 | 议案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张国利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郭华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独立董事郭华军先生自2017年6月2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报告期内郭华军先生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国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2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5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07.1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谋求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能耗主要为电能,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良好,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标准均符合要求,实现环保部门抽检及自行监测双达标目标。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收集处理,固体废弃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后进入污水站生化系统处理。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与程序,并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宏观指导政策方面,制定《环保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微观实操性流程方面,制定《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通过实施废水排放监控,加强水污染防治管理,产生的废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站生化系统进一步处理。公司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颗粒物。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尾气采用RTO焚烧处理,尾气达标排放。公司制定《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明确固体废弃物应按照防泄漏、防飞扬的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不同类别的固体废弃物实施标准化的处置流程。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所在地排放法规要求持续改造升级相关环保设施,设置了RTO设备处置有机废气,并且保证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处置及排放结果均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公司通过不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及定期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水、废气、噪声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测,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以及固体废物处理的排放处置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厂区内多栋建筑物的房顶安装了光伏发电系统,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和锂离子电池用铝塑膜,分别应用于光伏发电和锂电池等新能源领域。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其中高反背板优异的反射功能,能提升太阳能电池组件功率。公司在厂区安装了光伏发电设施,引入太阳能发电,提升绿能替代率。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 | 注解1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及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 | 注解2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及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解3 | 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职期间;离职后半年内;锁定期届满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 | 注解4 | 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 | 注解5 | 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 | 注解6 | 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泰创投 | 注解7 | 股票锁定期满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解8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解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解1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 | 注解1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解1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及其控制的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 | 注解1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股东博强投资、中泰创 | 注解1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投、博汇银投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 | 注解1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中泰创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解1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闫洪嘉,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 | 注解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解1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解19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注解20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 | 注 | 自承诺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
诺 | 东闫洪嘉 | 解21 | 至2023年4月 | 用 |
注解1: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注解2:
公司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单位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注解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5)本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注解4: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自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本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注解5:
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减持公司股票,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数量的25%;
(2)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4)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按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履行公告义务。
注解6:
公司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承诺:
(1)在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减持公司股票,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数量的25%;
(2)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4)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按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履行公告义务。
注解7:
公司股东中泰创投承诺:
(1)在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的股价表现,实施减持行为;
(2)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3)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4)公司上市后,在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按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履行公告义务。
注解8: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时,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各实施主体应当在触发启动条件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时间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等事项,并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各实施主体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当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①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
②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③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20%。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①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入股份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薪酬的20%。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再作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本公司于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照本预案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3、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及时、充分地披露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原因。
(2)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公司有权暂停归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现金分红,直至其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公司有权扣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总额,直至其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注解9: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的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因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因公司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督促公司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因公司欺诈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解10: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相应储备,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产能的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下降,投资即期回报将被摊薄。针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事项,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措施:
(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董事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将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公司上市后将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还将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在募集资金管理事项的作用。如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或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公司将提请独立董事、监事会等发表意见。
(2)加大现有业务发展力度,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良好的市场环境,继续加大现有产品的销售力度,进一步开拓国内外的市场空间,并合理控制各项成本开销,从而努力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争取在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之前,努力降低由本次发行导致投资者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在扩大市场份额和提升竞争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以提升现有业务盈利能力以更好地回报股东。
(4)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一旦实施将有助于扩大现有产品产能、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其中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效率,加大研发资源的覆盖领域,推动研发成果的产业化,从而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定了《公司章程》,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生效。《公司章程》规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另外,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每股收益,填补股东即期回报。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就本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注解11: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公司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注解12: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公司承诺: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公司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司董事会应在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5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但尚未上市,则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则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但尚未上市,则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则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格应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注解1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发生同业竞争关系,保证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及其控制的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于2020年4月28日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单位未直接或间接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明冠新材及其子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也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与明冠新材及其子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
2、本人/本单位将来亦不会直接或间接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明冠新材及其子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控制与明冠新材及其子公司有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如本人/本单位未来面临任何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可从事任何可能会与明冠新材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在同等条件下,本人/本单位将赋予明冠新材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
3、本人/本单位保证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将承担因此给公司及股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在公司上市且本人/本单位担任明冠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企业期间持续有效,本承诺不可变更或撤销。为确保承诺能够切实保证公司与城邦达益未来不发生重大的利益冲突,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于2020年8月进一步承诺如下:
1、2020年8月,闫洪嘉、闫勇(以下简称“承诺人”)共同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内容如下:
(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控制的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承诺人及承诺人分别或共同控制的除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没有计划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未来承诺人及其分别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机会,承诺人将确保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3)承诺人将致力于保持公司与城邦达益及承诺人分别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相互独立性,防止发生人员、机构、资产的混同,确保各自具有面向市场独立发展经营业务的能力。
(4)承诺人保证公司、城邦达益及承诺人分别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保守自身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执行行之有效的信息隔离,防止秘密信息的相互泄露,避免公司、城邦达益及承诺人分别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进入彼此的业务领域。
(5)承诺人在此明确:
公司的业务定位是:基于现有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从事新型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重点服务于光伏、软包锂电池、户外建筑材料、高铁及航空器内饰、户外广告牌等空间膜等行业,为其提供背板、铝塑膜、特种防护膜、POE胶膜等封装保护产品;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巩固现有
光伏背板市场优势地位、拓展铝塑膜及特种防护膜的产品市场、提升复合膜材料的综合研发能力,以及基于现有膜材料相关技术开发新的产品和市场。城邦达益的业务定位是:基于城邦达益现有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从事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重点为电子产品等行业提供电磁屏蔽膜、导电胶、挠性覆铜板、挠性印制电路板等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城邦达益的发展战略是:抓住国家FPC产业、5G产业战略发展机遇,通过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和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城邦达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其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电子专用材料生产企业。基于上述,承诺人保证维持前述业务定位,并围绕前述发展战略分别开展公司、城邦达益的业务,保持明确的业务界限划分;同时,对于公司、城邦达益无法避免且合理存在的重叠客户,双方应保持业务独立运营。承诺人保证避免公司、城邦达益发生相互业务引流、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情形;截至承诺函出具日及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在承诺人共同及分别控制的企业中,公司为从事新型复合膜材料业务的唯一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共同及连带地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2、2020年8月,闫勇进一步出具《关于避免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城邦达益未从事且无计划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闫勇将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或者利益对城邦达益倾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自身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公司的发展、促进城邦达益的发展;利用自身控制地位施加影响,造成公司管理人员、研发技术人员、生产人员、营销人员向城邦达益转移等不利于公司发展的情形。
(3)如未来闫勇或城邦达益控制的其他企业拟开展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闫勇或其控制的城邦达益的股东将对此行使否决权,避免城邦达益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以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4)若公司今后涉足新的业务领域,则城邦达益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5)闫勇将对城邦达益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若城邦达益将来因收购、兼并或者以其他方式增加与公司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资产或业务,闫勇将要求城邦达益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①停止生产或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业务;
②以不亚于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的交易条件将竞争性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③将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如闫勇违反上述承诺,则城邦达益因此而获得的收入全部归公司所有;城邦达益因此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闫勇将予以全额赔偿。
注解14: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股东博强投资、中泰创投、博汇银投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本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相关权利,不会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持股关系/任职关系操纵、指示公司或其(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本人/本单位将尽量避免本人/本单位以及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明冠新材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或有合理理由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根据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本人/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本单位以及本人/本单位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解15:
关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如因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处罚或被任何第三方依法索赔的,本人将无条件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注解16: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
公司将切实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公司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时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因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对公司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闫洪嘉及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承诺:
本人作为明冠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切实履行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同时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因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因本人违反承诺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此外,本人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3)主要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主要股东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中泰创投承诺:
本单位作为明冠新材的主要股东,将切实履行本单位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单位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单位同时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因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因本单位违反承诺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单位应得的现金分红。此外,本单位不得转让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明冠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同时需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因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因本人违反承诺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薪酬及津贴,直至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④如本人违反承诺,公司有权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
注解17:
公司控股股东闫洪嘉,实际控制人闫洪嘉、闫勇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解1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解19: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23年5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解20:
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2023年5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解21:
报告期内,公司因收购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与安康地方政府等利益相关方存有争议,公司对博创宏远的控制存在不确定性风险,针对上述事项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闫洪嘉先生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承诺书》,承诺若相关争议在2023年4月前未得到妥善解决或达成明确的解决方案,由实际控制人先行以合理价格受让明冠新材持有的明冠投资100%股权,从而实现博创宏远从上市公司体系内的剥离。同时,待相关纠纷完全解决之后,实际控制人将最终确认的上市公司投资博创宏远的投资成本、期间投资收益之和超出交易方案中确认的博创宏远股权对价的差额(如有)全额返还给上市公司。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明冠投资所直接持有的博创宏远35%股权转让给陕西安康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冠投资已完成转让博创宏远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将博创宏远从上市公司体系内剥离。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关于对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公司对相关投资协议及后续投资安排变更均未在签订时及时披露,直至2023年1月与安康高新区管委会产生纠纷后才予以披露,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述重要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也未揭示相关风险。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闫洪嘉、时任董事会秘书叶勇予以监管警示。
2、2023年5月12月,江西证监局下发《关于对明冠新材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闫洪嘉、董事会秘书叶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公司收到上述处罚决定书后,对其中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即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并召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分析研讨和全面自查,深刻反思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以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开展以下工作:
(1)夯实内控体系建设,完善信息披露沟通汇报机制。
(2)强化全员合规意识,深化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3)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职能。
(4)完善公章用印审批流程。
(5)妥善处理子公司股权纠纷,降低信披违规的负面影响。
上述整改已完成,并将长期保持规范运作。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明冠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167.74 | 2023年4月11日 | 2023年4月11日 | 2026年4月1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3,000.00 | 2022年3月30日 | 2022年3月30日 | 2023年3月3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 否 |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7,000.00 | 2022年4月21日 | 2022年4月21日 | 2023年10月2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167.74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12月18日 | 602,019,140 | 573,235,566.85 | 410,000,000 | 573,235,566.85 | 545,485,224.51 | 95.16 | 69,463,279.39 | 12.12 |
向特定对象发 | 2022年11月22日 | 1,675,382,473.64 | 1,655,881,457.62 | 1,675,382,500 | 1,655,881,457.62 | 382,564,884.00 | 23.10 | 292,447,466.41 | 17.66 |
行股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12.18 | 否 | 200,000,000 | 116,990,000.00 | 111,094,193.62 | 94.96 | 2022.6.30 | 否 | 是 | 注1 | 是 | 11,688,876.45 | 否 | 不适用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12.18 | 否 | 80,000,000 | 43,764,100.00 | 27,865,476.80 | 63.67 | 2022.4.30 | 否 | 是 | 注1 | 是 | -18,244,800.22 | 否 | 不适用 |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0.12.18 | 否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6,977,510.52 | 56.59 | 2024.12.3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 股票 |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12.18 | 是 | 0 | 149,245,900.00 | 151,006,205.34 | 101.18 | 2023.12.14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变更前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12.18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338,232.85 | 100.34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12.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33,235,566.85 | 138,203,605.38 | 103.73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明冠锂膜公司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11.22 | 否 | 940,000,000 | 930,600,000.00 | 34,281,452.58 | 3.68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嘉明薄膜公司年产1亿平米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2022.11.22 | 否 | 420,000,000 | 415,800,000.00 | 151,220,463.91 | 36.37 | 2024.05.3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 票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11.22 | 否 | 315,382,500 | 309,481,457.62 | 197,062,967.51 | 63.68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注1: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与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报告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末投入进度未达100%原因是尚有部分尾款待支付。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原因为:下游行业阶段性需求减弱导致产品价格相较预期有所下滑,影响盈利水平。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原因为:铝塑膜产品整体产销规模较小,而折旧等固定成本相对较大,导致盈利不及预期。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首发募集资金和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2023年5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发超募资金4,8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9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定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7,000.00万元。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人民币4,819.38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13,820.36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0,984,182 | 55.1332 | -37,214,182 | -37,214,182 | 73,770,000 | 36.646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487,783 | 1.2358 | -2,487,783 | -2,487,783 | 0 | 0.0000 | |||
3、其他 | 106,141,891 | 52.7277 | -32,371,891 | -32,371,891 | 73,770,000 | 36.6464 |
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7,356,464 | 23.5251 | -24,586,464 | -24,586,464 | 22,770,000 | 11.311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8,785,427 | 29.2026 | -7,785,427 | -7,785,427 | 51,000,000 | 25.3351 | |||
4、外资持股 | 2,354,508 | 1.1696 | -2,354,508 | -2,354,508 | 0 | 0.0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354,508 | 1.1696 | -2,354,508 | -2,354,508 | 0 | 0.0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0,317,736 | 44.8668 | 37,214,182 | 37,214,182 | 127,531,918 | 63.353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0,317,736 | 44.8668 | 37,214,182 | 37,214,182 | 127,531,918 | 63.353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01,301,918 | 100.0000 | 201,301,918 | 100.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37,214,182股于2023年6月6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8)。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刁春兰 | 1,110,617 | 1,110,617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黄志强 | 1,121,723 | 1,121,723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43,402 | 2,343,402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10,617 | 1,110,617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76,988 | 1,776,988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1,110,617 | 1,110,617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09,906 | 2,709,906 | 0 | 0 | 向特定 | 2023年 |
对象发行限售股 | 6月6日 | |||||
UBS AG | 1,243,891 | 1,243,891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10,617 | 1,110,617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魏巍 | 5,553,087 | 5,553,087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77,254 | 1,177,254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287,935 | 1,287,935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010,661 | 6,010,661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837,849 | 4,837,849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87,783 | 2,487,783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21,235 | 2,221,235 | 0 | 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合计 | 37,214,182 | 37,214,182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65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刁春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87,842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00,637股,合计持有公司1,588,479股。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闫洪嘉 | 0 | 51,000,000 | 25.34 | 51,000,000 | 51,000,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 267,700 | 21,517,700 | 10.69 | 21,250,000 | 21,250,0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206,044 | 8,206,044 | 4.08 | 0 | 0 | 无 | / | 其他 |
文菁华 | 0 | 6,066,621 | 3.01 | 0 | 0 | 冻结 | 6,066,621 | 境内自然人 |
魏巍 | -2,741,640 | 2,811,447 | 1.40 | 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吴昊天 | 558,300 | 2,145,788 | 1.07 | 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776,988 | 0.88 | 0 | 0 | 无 | / | 其他 |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752,063 | 1,670,063 | 0.83 | 0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刁春兰 | 173,602 | 1,588,479 | 0.79 | 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20,000 | 0.76 | 1,520,000 | 1,520,0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206,044 | 人民币普通股 | 8,206,044 |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6,295,596 | 人民币普通股 | 6,295,596 | ||||||||
文菁华 | 6,066,621 | 人民币普通股 | 6,066,621 | ||||||||
魏巍 | 2,811,447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1,447 | ||||||||
吴昊天 | 2,145,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5,788 | ||||||||
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76,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6,988 |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670,06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0,063 | ||||||||
刁春兰 | 1,588,4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8,479 | ||||||||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501,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1,505 | ||||||||
广发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广发原驰·明冠新材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403,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3,62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报告期末,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6,295,596股,持股比例为3.13%。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闫洪嘉、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构成
一致行动关系。
2、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闫洪嘉 | 51,000,000 | 2023年12月24日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 21,250,000 | 2023年12月24日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20,000 | 2023年12月24日 | /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闫洪嘉、博强投资、博汇银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徐海燕 | 研发主管 | 40,000 | 0 | 0 | 0 | 0 |
纪孝熹 | 研发工程师 | 40,00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80,000 | 0 | 0 | 0 | 0 |
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50,942,012.75 | 1,839,055,750.3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2,783,3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06,906,520.74 | 354,518,430.63 | |
应收账款 | 592,918,897.88 | 423,069,177.85 | |
应收款项融资 | 78,724,456.77 | 114,085,809.82 | |
预付款项 | 28,387,034.84 | 29,808,739.7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2,619,397.63 | 2,045,429.13 | |
其中:应收利息 | 13,870,027.17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50,674,298.65 | 259,547,271.4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473,190.43 | 25,022,605.44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60,429,109.69 | 3,047,153,214.3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7,216,720.1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646,140.35 | 10,929,841.05 | |
固定资产 | 402,352,175.91 | 378,035,162.65 | |
在建工程 | 130,720,292.45 | 66,391,714.9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882,080.62 | 5,507,594.88 | |
无形资产 | 119,205,932.06 | 120,788,080.2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687,341.05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841,628.18 | 14,120,776.5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404,296.56 | 21,826,348.9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442,660.78 | 15,618,346.5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38,495,206.91 | 702,121,927.14 | |
资产总计 | 3,798,924,316.60 | 3,749,275,141.5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9,231,987.4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35,312,507.43 | 301,633,091.27 | |
应付账款 | 276,531,568.51 | 192,154,944.3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437,231.59 | 6,977,374.6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6,228,733.85 | 11,829,651.57 | |
应交税费 | 9,196,185.93 | 3,271,029.76 | |
其他应付款 | 46,579,860.55 | 12,285,527.4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5,101,137.9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53,480.65 | 52,112,706.4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06,882.33 | 888,998.55 | |
流动负债合计 | 814,278,438.30 | 581,153,324.0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390,036.37 | 3,701,234.7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816,568.31 | 12,470,886.6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95,184.89 | 1,978,752.2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101,789.57 | 18,150,873.55 | |
负债合计 | 829,380,227.87 | 599,304,197.5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1,301,918.00 | 201,301,91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28,136,203.52 | 2,322,239,036.83 | |
减:库存股 | 188,152,108.55 | ||
其他综合收益 | 4,167,961.03 | 832,728.3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5,675,278.11 | 75,675,278.1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48,414,836.62 | 536,784,198.1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69,544,088.73 | 3,136,833,159.4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137,784.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69,544,088.73 | 3,149,970,943.9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3,798,924,316.60 | 3,749,275,141.50 |
总计
公司负责人:闫洪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锡安会计机构负责人:赖锡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49,379,123.53 | 1,612,723,940.9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2,783,3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68,287,483.69 | 341,170,146.66 | |
应收账款 | 546,315,086.27 | 371,638,942.46 | |
应收款项融资 | 76,182,805.77 | 113,580,585.82 | |
预付款项 | 24,781,799.91 | 15,811,884.12 | |
其他应收款 | 68,271,696.03 | 97,058,044.43 | |
其中:应收利息 | 13,870,027.17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7,990,069.44 | 197,637,455.9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86,296.68 | 16,599,960.7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91,177,661.32 | 2,766,220,961.2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03,167,977.75 | 602,996,801.3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646,140.35 | 10,929,841.05 | |
固定资产 | 220,678,252.34 | 233,522,943.82 | |
在建工程 | 47,494,207.29 | 19,096,219.0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9,461,164.48 | 40,053,384.8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485,017.98 | 9,488,572.2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53,781.63 | 8,253,443.4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975,566.76 | 10,040,7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48,462,108.58 | 934,381,905.81 | |
资产总计 | 3,839,639,769.90 | 3,700,602,867.0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6,231,987.4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35,312,507.43 | 301,633,091.27 | |
应付账款 | 270,947,187.58 | 158,088,500.1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655,364.36 | 317,434.86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41,181.83 | 8,274,443.66 | |
应交税费 | 5,880,009.75 | 2,170,130.39 | |
其他应付款 | 43,940,278.21 | 11,050,113.7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5,101,137.96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5,197.37 | 40,917.45 | |
流动负债合计 | 788,223,713.99 | 481,574,631.5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051,985.59 | 10,547,553.8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95,184.89 | 1,978,752.2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947,170.48 | 12,526,306.09 | |
负债合计 | 799,170,884.47 | 494,100,937.6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1,301,918.00 | 201,301,91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28,136,203.52 | 2,322,239,036.83 | |
减:库存股 | 188,152,108.5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5,675,278.11 | 75,675,278.11 | |
未分配利润 | 623,507,594.35 | 607,285,696.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40,468,885.43 | 3,206,501,929.4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839,639,769.90 | 3,700,602,867.01 |
公司负责人:闫洪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锡安会计机构负责人:赖锡安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35,820,805.21 | 916,083,802.34 | |
其中:营业收入 | 835,820,805.21 | 916,083,802.34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78,035,733.82 | 794,474,312.52 | |
其中:营业成本 | 729,046,322.17 | 719,131,219.05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128,368.32 | 4,100,368.60 | |
销售费用 | 9,980,127.87 | 14,272,370.45 | |
管理费用 | 28,332,343.67 | 23,262,911.96 | |
研发费用 | 32,778,522.46 | 35,620,646.47 | |
财务费用 | -28,229,950.67 | -1,913,204.01 |
其中:利息费用 | 31,896.41 | 1,124,498.28 | |
利息收入 | 17,237,696.17 | 2,077,433.60 | |
加:其他收益 | 3,612,466.79 | 7,995,148.6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544,660.78 | 784,575.9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83,3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545,281.58 | -7,953,349.0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560,688.17 | -954,366.6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90,771.0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0,828,758.13 | 121,481,498.64 | |
加:营业外收入 | 67,865.35 | 501,903.9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119.79 | 5,199,600.6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0,873,503.69 | 116,783,801.90 | |
减:所得税费用 | 4,658,830.06 | 12,712,347.8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214,673.63 | 104,071,454.0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214,673.63 | 104,071,454.0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731,776.47 | 94,204,170.7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7,102.84 | 9,867,283.3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35,232.64 | 814,358.8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35,232.64 | 814,358.8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35,232.64 | 814,358.8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335,232.64 | 814,358.89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9,549,906.27 | 104,885,812.9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067,009.11 | 95,018,529.6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17,102.84 | 9,867,283.3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4 | 0.57 |
(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5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闫洪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锡安会计机构负责人:赖锡安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63,344,751.63 | 795,788,505.70 | |
减:营业成本 | 675,783,399.82 | 630,781,427.92 | |
税金及附加 | 4,207,391.10 | 3,300,872.68 | |
销售费用 | 7,005,844.72 | 11,176,668.70 | |
管理费用 | 14,348,731.79 | 13,533,346.72 | |
研发费用 | 26,614,128.88 | 23,921,729.22 | |
财务费用 | -25,819,583.57 | -3,089,190.51 | |
其中:利息费用 | 4,598.61 | ||
利息收入 | 18,031,023.19 | 1,926,941.09 | |
加:其他收益 | 3,402,302.72 | 6,342,576.3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7,436.2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83,3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90,453.06 | -9,265,651.6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94,653.79 | -786,944.5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00,508.0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452,262.96 | 112,453,631.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43,181.54 | 479,002.64 |
减:营业外支出 | -46,017.69 | 5,162,634.1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7,541,462.19 | 107,769,999.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6,218,426.34 | 13,027,120.3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323,035.85 | 94,742,879.1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323,035.85 | 94,742,879.1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1,323,035.85 | 94,742,879.1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闫洪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锡安会计机构负责人:赖锡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16,879,349.69 | 727,761,798.0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830,369.20 | 5,214,343.3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05,600.11 | 45,305,031.5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0,215,319.00 | 778,281,172.9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4,312,381.52 | 709,108,556.5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736,096.90 | 50,647,316.7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083,551.63 | 19,658,417.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 36,476,757.70 | 51,535,389.59 |
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3,608,787.75 | 830,949,680.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93,468.75 | -52,668,507.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8,066.77 | 696,08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0,294,321.5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1,122,388.35 | 696,08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0,844,179.43 | 160,394,719.3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9,481,2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0,844,179.43 | 199,875,919.3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721,791.08 | -199,179,839.3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231,987.4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9,231,987.46 | 7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041.0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224,458.2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9,308,499.31 | 1,0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076,511.85 | 74,000,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078,034.11 | 814,247.0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8,113,737.57 | -177,034,099.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38,722,250.32 | 393,216,455.2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50,608,512.75 | 216,182,355.41 |
公司负责人:闫洪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锡安会计机构负责人:赖锡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3,588,025.04 | 666,050,872.3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268,935.42 | 3,608,284.4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627,553.13 | 4,853,183.2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2,484,513.59 | 674,512,340.0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0,215,061.80 | 613,029,939.9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214,724.47 | 35,248,802.0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262,760.20 | 19,409,190.3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761,489.89 | 149,206,878.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7,454,036.36 | 816,894,810.9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030,477.23 | -142,382,470.9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3,709.30 | 696,08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813,709.30 | 696,08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031,920.34 | 921,370.7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48,886,098.6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8,1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5,918,018.99 | 49,071,370.7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5,104,309.69 | -48,375,290.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231,987.4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231,987.4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8,152,108.5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152,108.55 | 5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920,121.09 | -500,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49,136.1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3,344,817.45 | -191,257,761.6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 1,612,723,940.98 | 351,080,844.12 |
价物余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9,379,123.53 | 159,823,082.47 |
公司负责人:闫洪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锡安会计机构负责人:赖锡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1,301,918.00 | 2,322,239,036.83 | 832,728.39 | 75,675,278.11 | 536,784,198.11 | 3,136,833,159.44 | 13,137,784.48 | 3,149,970,943.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1,301,918.00 | 2,322,239,036.83 | 832,728.39 | 75,675,278.11 | 536,784,198.11 | 3,136,833,159.44 | 13,137,784.48 | 3,149,970,943.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5,897,166.69 | 188,152,108.55 | 3,335,232.64 | 11,630,638.51 | -167,289,070.71 | -13,137,784.48 | -180,426,855.19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35,232.64 | 46,731,776.47 | 50,067,009.11 | -517,102.84 | 49,549,906.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97,166.69 | 188,152,108.55 | -182,254,941.86 | -182,254,941.8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8,152,108.55 | -188,152,108.55 | -188,152,108.55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897,166.69 | 5,897,166.69 | 5,897,166.69 | ||||||||||||
4.其他 | |||||||||||||||
(三)利 | -35,101,137.96 | -35,101,137.96 | -35,101,137.96 |
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101,137.96 | -35,101,137.96 | -35,101,137.96 | ||||||||||||
4.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2,620,681.64 | -12,620,681.64 | |||||||||||||
四、本期期末余 | 201,301,918.00 | 2,328,136,203.52 | 188,152,108.55 | 4,167,961.03 | 75,675,278.11 | 548,414,836.62 | 2,969,544,088.73 | 2,969,544,088.73 |
额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4,087,736.00 | 703,300,554.70 | -189,465.89 | 61,470,630.24 | 487,064,826.83 | 1,415,734,281.88 | 11,070,812.24 | 1,426,805,094.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其他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4,087,736.00 | 703,300,554.70 | 0 | -189,465.89 | 61,470,630.24 | 487,064,826.83 | 1,415,734,281.88 | 11,070,812.24 | 1,426,805,094.12 | ||||||
三、本期 | 127,667.9 | 0 | 814,358 | - | 53,182,23 | 54,124,263. | 67,977,34 | 122,101,608 |
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 | .89 | 6.71 | 57 | 4.47 | .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4,358.89 | 94,204,170.71 | 95,018,529.60 | 9,867,283.33 | 104,885,812.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 | - | -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41,021,934.00 | -41,021,934.00 | - | -41,021,93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021,934.00 | -41,021,934.00 | -41,021,934.00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 |
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六)其他 | 127,667.97 | 127,667.97 | 58,110,061.14 | 58,237,729.1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4,087,736.00 | 0 | 0 | 0 | 703,428,222.67 | 624,893.00 | 61,470,630.24 | 540,247,063.54 | 1,469,858,545.45 | 79,048,156.71 | 1,548,906,702.16 |
公司负责人:闫洪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锡安会计机构负责人:赖锡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 | 永续 | 其他 |
股 | 债 | 收益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1,301,918.00 | 2,322,239,036.83 | 75,675,278.11 | 607,285,696.46 | 3,206,501,929.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1,301,918.00 | 2,322,239,036.83 | 75,675,278.11 | 607,285,696.46 | 3,206,501,929.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97,166.69 | 188,152,108.55 | 16,221,897.89 | -166,033,043.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323,035.85 | 51,323,035.8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97,166.69 | 188,152,108.55 | -182,254,941.8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8,152,108.55 | -188,152,108.5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897,166.69 | 5,897,166.6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5,101,137.96 | -35,101,137.96 | |||||||||
1.提取盈余公 |
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101,137.96 | -35,101,137.9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1,301,918.00 | 2,328,136,203.52 | 188,152,108.55 | 75,675,278.11 | 623,507,594.35 | 3,040,468,885.4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4,087,736.00 | 703,300,554.70 | - | 61,470,630.24 | 520,418,125.02 | 1,449,277,045.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4,087,736.00 | - | - | - | 703,300,554.70 | - | - | - | 61,470,630.24 | 520,418,125.02 | 1,449,277,045.9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 | - | - | 53,720,945.18 | 53,720,945.1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4,742,879.18 | 94,742,879.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41,021,934.00 | -41,021,934.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021,934.00 | -41,021,934.00 | |||||||||
3.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2.本期使用 |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4,087,736.00 | - | - | - | 703,300,554.70 | - | - | - | 61,470,630.24 | 574,139,070.20 | 1,502,997,991.14 |
公司负责人:闫洪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锡安会计机构负责人:赖锡安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宜春市商务局批准,由原明冠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于2013年08月22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900667497406N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1,301,918.00元,股份总数201,301,918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电池背板、铝塑膜、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PVB膜、多功能薄膜、特种防护膜、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锂膜)、苏州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明冠)、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国际)、明冠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明冠)、苏州嘉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嘉明)、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投资)、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明薄膜)、苏州达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达冠)、明冠新材料(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合肥))9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部分长期资产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
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应收政府款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客户类型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3)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项目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五、10.金融工具之说明。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五、10.金融工具之说明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五、10.金融工具之说明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五、10.金融工具之说明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
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光伏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有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专利权,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及按合同约定摊销年限 |
软件 | 5 |
专利权 | 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
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
(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
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公司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免税、8.25%、15%、16.5%、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 %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明冠锂膜公司 | 15 |
明冠国际公司 | 8.25、16.5 |
越南明冠公司 | 免税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取得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6000812,有效期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 明冠锂膜公司于 2021年11月3日取得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6000491,有效期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 根据越南2013年企业所得税法、政府2013年12月26日第218/2013/ND-CP号议定书有关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16条第3项之规定、越南财政部第151/2014/TT-BTC号公告第六条3项之规定,在经济社会困难地区投资,企业所得税享有自发生应纳税所得额起“两免四减半”,优惠期结束后适用普通税率为20%。越南明冠公司位于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云中乡云中工业区,并于2021年度开始有应纳税所得额,因扩大生产,2023年依照越南政策可以申请减免,办理中,故2023年还属于减免所得税。
根据越南北江省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4月2日核发之第982000240号投资证明书,越南明冠公司系加工出口企业(Export Processing Enterprises-EPE),产品全部用于出口,取得依越南2014年投资法、进出口税法及税务管理法对EPE之合法进出口权,可享有越南法律施用于加工出口企业之优惠。据此,越南明冠公司享有在EPE经营过程中免缴增值税、免缴进出口关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61.03 | 824.12 |
银行存款 | 1,350,602,435.06 | 1,838,721,426.20 |
其他货币资金 | 338,716.66 | 333,500.00 |
合计 | 1,350,942,012.75 | 1,839,055,750.3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6,147,912.20 | 24,116,014.68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履约保函保证金,使用受限制。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302,783,300.00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302,783,300.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02,783,3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45,344,566.47 | 230,439,645.00 |
商业承兑票据 | 161,561,954.27 | 124,078,785.63 |
合计 | 406,906,520.74 | 354,518,430.6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92,295,234.29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92,295,234.29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5,409,781.48 | 100 | 8,503,260.74 | 2.05 | 406,906,520.74 | 365,372,998.68 | 100 | 10,854,568.05 | 2.97 | 354,518,430.63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45,344,566.47 | 59.06 | 245,344,566.47 | 230,439,645 | 63.07 | 230,439,645.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0,065,215.01 | 40.94 | 8,503,260.74 | 5.00 | 161,561,954.27 | 134,933,353.68 | 36.93 | 10,854,568.05 | 8.04 | 124,078,785.63 |
合计 | 415,409,781.48 | 100.00 | 8,503,260.74 | 2.05 | 406,906,520.74 | 365,372,998.68 | 100.00 | 10,854,568.05 | 2.97 | 354,518,430.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245,344,566.47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170,065,215.01 | 8,503,260.74 | 5.00 |
合计 | 415,409,781.48 | 8,503,260.74 | 2.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 10,854,568.05 | -2,351,307.31 | 8,503,260.74 | ||
合计 | 10,854,568.05 | -2,351,307.31 | 8,503,260.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21,274,594.31 |
1年以内小计 | 621,274,594.31 |
1至2年 | 5,000,468.65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2,838,542.11 |
合计 | 629,113,605.0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950,867.38 | 0.79 | 4,810,090.63 | 97.16 | 140,776.75 | 4,950,867.38 | 1.10 | 4,810,090.63 | 97.16 | 140,776.75 |
其中: | ||||||||||
组1 | 4,950,867.38 | 0.79 | 4,810,090.63 | 97.16 | 140,776.75 | 4,950,867.38 | 1.10 | 4,810,090.63 | 97.16 | 140,776.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4,162,737.69 | 99.21 | 31,384,616.56 | 5.03 | 592,778,121.13 | 446,131,046.97 | 98.90 | 23,202,645.87 | 5.20 | 422,928,401.10 |
其中: | ||||||||||
组1 | 624,162,737.69 | 99.21 | 31,384,616.56 | 5.03 | 592,778,121.13 | 446,131,046.97 | 98.90 | 23,202,645.87 | 5.20 | 422,928,401.10 |
合计 | 629,113,605.07 | 100.00 | 36,194,707.19 | 5.75 | 592,918,897.88 | 451,081,914.35 | 100.00 | 28,012,736.50 | 6.21 | 423,069,177.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建开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85,143.75 | 885,143.75 | 100.00 | 财务困难 |
江西瑞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555,418.13 | 555,418.13 | 100.00 | 财务困难 |
辽宁矽钛照临能源有限公司 | 511,534.00 | 511,534.00 | 100.00 | 财务困难 |
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91,004.00 | 1,591,004.00 | 100.00 | 财务困难 |
新余英泰能科技有限公司 | 1,407,767.50 | 1,266,990.75 | 90.00 | 财务困难 |
合计 | 4,950,867.38 | 4,810,090.63 | 97.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22,882,762.36 | 31,144,138.11 | 5.00 |
1至2年 | 1,154,996.53 | 115,499.65 | 1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24,978.80 | 124,978.80 | 100.00 |
合计 | 624,162,737.69 | 31,384,616.56 | 5.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10,090.63 | 4,810,090.6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202,645.87 | 8,181,970.69 | 31,384,616.56 | |||
合计 | 28,012,736.50 | 8,181,970.69 | 36,194,707.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 212,244,477.43 | 34.58 | 10,612,223.87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5,120,397.97 | 12.24 | 3,756,019.90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71,663,929.64 | 11.68 | 3,583,196.48 |
Waaree Energies Ltd | 57,433,926.70 | 9.36 | 2,871,696.33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 43,684,180.97 | 7.12 | 2,184,209.05 |
合计 | 460,146,912.71 | 74.97 | 23,007,345.63 |
其他说明
[注1]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包括晶澳(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JA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等同一控制下企业。
[注2]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包括嘉兴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
[注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包括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8,724,456.77 | 114,085,809.82 |
合计 | 78,724,456.77 | 114,085,809.8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对除此之外的商业银行承兑的票据,公司未将已背书或贴现的承兑汇票终止确认。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035,989.26 | 91.72 | 29,384,230.50 | 98.58 |
1至2年 | 2,334,545.58 | 8.22 | 408,009.26 | 1.37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6,500.00 | 0.06 | 16,500.00 | 0.05 |
合计 | 28,387,034.84 | 100.00 | 29,808,739.7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陶氏化学太平洋有限公司 | 11,380,918.46 | 40.09 |
中央金库-进口增值税/关税 | 2,842,262.89 | 10.01 |
宜春深燃天燃气有限公司 | 1,425,609.55 | 5.02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 1,249,206.72 | 4.40 |
广州福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15,287.80 | 3.93 |
合计 | 18,013,285.42 | 63.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3,870,027.17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749,370.46 | 2,045,429.13 |
合计 | 32,619,397.63 | 2,045,429.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理财产品 | 13,870,027.17 | |
合计 | 13,870,027.17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203,786.04 |
1年以内小计 | 19,203,786.04 |
1至2年 | 414,870.20 |
2至3年 | 89,810.00 |
3年以上 | 1,47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9,709,936.2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837,170.68 | 1,146,483.51 |
员工备用金 | 156,702.32 | 118,943.83 |
其他 | 1,716,063.24 | 929,656.39 |
股权转让款 | 15,000,000.00 | |
合计 | 19,709,936.24 | 2,195,083.7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2,583.71 | 27,525.89 | 29,545.00 | 149,654.60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28,835.00 | -3,053.82 | -14,870.00 | 810,911.18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921,418.71 | 24,472.07 | 14,675.00 | 960,565.7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变动主要系出售控股公司所致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9,654.60 | 810,911.18 | 960,565.78 | |||
合计 | 149,654.60 | 810,911.18 | 960,565.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赣州睿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转让款 | 15,000,000.00 | 1年以内 | 76.10 | 750,000.00 |
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09,157.68 | 1年以内 | 2.58 | 36,758.19 |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92,200.00 | 1年以内 | 0.47 | 4,610.00 |
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350,000.00 | 1年以内 | 1.78 | 17,500.00 |
江西融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租金 | 65,506.00 | 1年以内 | 0.33 | 3,327.55 |
合计 | 16,016,863.68 | 81.26 | 812,195.7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72,987,447.51 | 8,134,107.08 | 164,853,340.43 | 161,549,695.47 | 15,305,902.04 | 146,243,793.43 | |
在产品 | 30,423,916.67 | 1,504,185.78 | 28,919,730.89 | 40,029,873.53 | 393,234.01 | 39,636,639.52 | |
库存商品 | 65,262,351.07 | 12,178,285.58 | 53,084,065.49 | 64,912,904.80 | 4,908,725.61 | 60,004,179.19 |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3,652,597.94 | 3,652,597.94 | 9,435,717.19 | 9,435,717.19 | ||
在途物资 | 622,006.36 | 622,006.36 | ||||
委托加工物资 | 164,563.90 | 164,563.90 | 3,604,935.72 | 3,604,935.72 | ||
合计 | 272,490,877.09 | 21,816,578.44 | 250,674,298.65 | 280,155,133.07 | 20,607,861.66 | 259,547,271.4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305,902.04 | 4,050,557.27 | 11,222,352.23 | 8,134,107.08 | ||
在产品 | 393,234.01 | 1,393,400.22 | 282,448.45 | 1,504,185.78 | ||
库 | 4,908,725.61 | 8,151,663.74 | 882,103.77 | 12,178,285.58 |
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0,607,861.66 | 13,595,621.23 | 12,386,904.45 | 21,816,578.4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 |
在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领用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16,473,190.43 | 21,349,239.3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673,366.08 | |
合计 | 16,473,190.43 | 25,022,605.4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资损益 | 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安康兴华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883,773.97 | 16,883,773.97 | |||||||||
共青城兴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69,988.94 | 1,269,988.94 | |||||||||
共青城金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3,598.35 | 223,598.35 | |||||||||
博创宏远公司 | 48,839,358.87 | 48,839,358.87 | |||||||||
小计 | 67,216,720.13 | 67,216,720.13 | |||||||||
合计 | 67,216,720.13 | 67,216,720.13 |
其他说明
2023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赣州睿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款总额为4,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050,578.98 | 2,124,944.80 | 13,175,523.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1,050,578.98 | 2,124,944.80 | 13,175,523.7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80,900.74 | 364,781.99 | 2,245,682.7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2,451.28 | 21,249.42 | 283,700.7 | |
(1)计提或摊销 | 262,451.28 | 21,249.42 | 283,70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143,352.02 | 386,031.41 | 2,529,383.4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907,226.96 | 1,738,913.39 | 10,646,140.3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169,678.24 | 1,760,162.81 | 10,929,841.0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02,352,175.91 | 378,035,162.6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02,352,175.91 | 378,035,162.65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光伏电站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205,420,333.15 | 259,665,027.58 | 3,814,997.68 | 12,083,543.26 | 20,070,370.57 | 501,054,272.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129,623.26 | 10,103,569.46 | 550,686.17 | 5,290,105.52 | 2,179,716.11 | 49,253,700.52 |
(1)购置 | 1,218,208.15 | 550,686.17 | 2,179,716.11 | 3,948,610.4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1,129,623.26 | 8,885,361.31 | 5,290,105.52 | 45,305,090.0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866,474.61 | 227,310.34 | - | 243,713.04 | 5,337,497.99 |
(1)处置或报废 | 4,688,495.63 | 227,310.34 | 243,713.04 | 5,159,519.01 | ||
(2)外币报表折算 | 177,978.98 | 177,978.98 | ||||
4.期末余额 | 236,549,956.41 | 264,902,122.43 | 4,138,373.51 | 17,373,648.78 | 22,006,373.64 | 544,970,474.7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148,413.90 | 87,262,903.80 | 1,230,474.54 | 2,279,779.14 | 3,097,538.21 | 123,019,109.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117,476.02 | 12,384,881.42 | 216,226.92 | 405,695.14 | 1,814,568.41 | 22,938,847.91 |
(1)计提 | 8,117,476.02 | 12,384,881.42 | 216,226.92 | 405,695.14 | 1,814,568.41 | 22,938,847.9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2,965,896.67 | 176,354.92 | - | 197,407.05 | 3,339,658.64 |
(1)处置或报废 | 2,965,896.67 | 176,354.92 | 197,407.05 | 3,339,658.64 | ||
4.期末余额 | 37,265,889.92 | 96,681,888.55 | 1,270,346.54 | 2,685,474.28 | 4,714,699.57 | 142,618,298.8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 |
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9,284,066.49 | 168,220,233.88 | 2,868,026.97 | 14,688,174.50 | 17,291,674.07 | 402,352,175.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6,271,919.25 | 172,402,123.78 | 2,584,523.14 | 9,803,764.12 | 16,972,832.36 | 378,035,162.6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8#楼 | 16,519,645.32 | 处于规划验收阶段,2023年4月消防验收已通过,预计2023年9月办妥 |
仓库(2#、3#、4#) | 13,887,679.45 | 处于规划验收阶段,2022年11月消防验收已通过,预计2023年9月办妥 |
职工宿舍-3号楼 | 5,166,155.41 | 处于规划验收阶段,2023年4月消防验收已通过,预计2023年9月办妥 |
9#丁类仓库 | 4,235,346.91 | 处于规划验收阶段,2023年4月消防验收已通过,预计2023年9月办妥 |
5#水泵房 仓储室 变电所 | 1,654,675.49 | 处于规划验收阶段,2022年11月消防验收已通过,预计2023年9月办妥 |
保安室(6#、7#) | 275,322.06 | 处于规划验收阶段,2022年11月消防验收已通过,预计2023年9月办妥 |
合计 | 41,738,824.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0,720,292.45 | 66,391,714.9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30,720,292.45 | 66,391,714.99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亿平方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 46,683,898.98 | 46,683,898.98 | 40,188,606.72 | 40,188,606.72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 4,270,240.32 | 4,270,240.32 | 4,294,391.70 | 4,294,391.70 |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 | 32,880,942.82 | 32,880,942.82 | 7,164,722.14 | 7,164,722.14 | ||
POE新建项目 | 132,327.40 | 132,327.40 | 132,327.40 | 132,327.40 |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2,272,348.73 | 2,272,348.73 | 2,396,413.28 | 2,396,413.28 | ||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 4,272,807.09 | 4,272,807.09 | 2,153,730.00 | 2,153,730.00 | ||
越南POE新建项目 | 29,946,841.51 | 29,946,841.51 | 1,956,319.07 | 1,956,319.07 | ||
厂房(苏州) | 1,769,106.33 | 1,769,106.33 | 524,996.62 | 524,996.62 | ||
装修工程(苏州嘉明) | - | 352,293.58 | 352,293.58 | |||
年产2亿平方米铝塑膜项目 | 835,040.78 | 835,040.78 | 280,640.78 | 280,640.78 | ||
年产1亿平方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 244,074.33 | 244,074.33 | 94,339.62 | 94,339.62 | ||
零星工程 | 3,493,611.05 | 3,493,611.05 | 5,504,013.21 | 5,504,013.21 | ||
在安装设备 | 3,919,053.11 | 3,919,053.11 | 1,348,920.87 | 1,348,920.87 | ||
合计 | 130,720,292.45 | 130,720,292.45 | 66,391,714.99 | 66,391,714.9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 | 119,428,000.00 | 7,164,722.14 | 27,467,112.58 | 1,750,891.90 | 32,880,942.82 | 93.72 | 93.72%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厂房(苏州明冠) | 124,100,000.00 | 524,996.62 | 1,259,812.36 | 15,702.65 | 1,769,106.33 | 27.93 | 27.93% | 自有资金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 | 73,450,000.00 | 4,294,391.70 | 639,048.62 | 663,200.00 | 4,270,240.32 | 107.05 | 100.00%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越南POE新建项目 | 62,393,400.00 | 1,956,319.07 | 34,759,973.27 | 6,769,450.83 | 29,946,841.51 | 89.33 | 89.33% | 自有资金 |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 | 36,424,700.00 | 2,396,413.28 | 188,976.58 | 313,041.13 | 2,272,348.73 | 61.70 | 100.00%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 | 28,727,100.00 | 2,153,730.00 | 2,497,838.06 | 378,760.97 | 4,272,807.09 | 22.71 | 22.71% | 募集资金 |
年产1亿平方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 446,104,900.00 | 94,339.62 | 149,734.71 | 244,074.33 | 4.92 | 4.92% | 自有资金 | |||||
年产2亿平方米铝塑膜项目 | 952,008,000.00 | 280,640.78 | 554,400.00 | 835,040.78 | 3.49 | 3.49%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年产1亿平方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 440,000,800.00 | 40,188,606.72 | 41,322,311.15 | 34,827,018.89 | 46,683,898.98 | 33.16 | 33.16%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合计 | 2,282,636,900.00 | 59,054,159.93 | 108,839,207.33 | 44,718,066.37 | 123,175,300.89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54,900.28 | 6,354,900.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38,457.33 | 1,138,457.33 |
(1)处置 | 1,138,457.33 | 1,138,457.33 |
4.期末余额 | 5,216,442.95 | 5,216,442.9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47,305.40 | 847,305.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9,790.27 | 929,790.27 |
(1)计提 | 929,790.27 | 929,790.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2,733.34 | 442,733.34 |
(1)处置 | 442,733.34 | 442,733.34 |
4.期末余额 | 1,334,362.33 | 1,334,362.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882,080.62 | 3,882,080.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07,594.88 | 5,507,594.88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8,421,853.50 | 2,336,779.40 | 130,758,632.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6,940.42 | 78,217.82 | 215,158.24 | ||
(1)购置 | 78,217.82 | 78,217.8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报表折算 | 136,940.42 | 136,940.4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8,558,793.92 | 2,414,997.22 | 130,973,791.1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971,866.00 | 998,686.64 | 9,970,552.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67,754.27 | 229,552.17 | 1,797,306.44 | ||
(1)计提 | 1,567,754.27 | 229,552.17 | 1,797,306.4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539,620.27 | 1,228,238.81 | 11,767,859.0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8,019,173.65 | 1,186,758.41 | 119,205,932.0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9,449,987.50 | 1,338,092.76 | 120,788,080.2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979,494.75 | 13,979,494.75 | ||||
合计 | 13,979,494.75 | 13,979,494.75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292,153.70 | 12,292,153.70 | ||||
合计 | 12,292,153.70 | 12,292,153.7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
转让给赣州睿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款总额为4,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兴华财通于2023年6月办理完股权变更。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工程 | 13,446,842.44 | 2,783,576.18 | 1,694,485.77 | 14,535,932.85 | |
绿化工程及零星土建工程 | 673,934.14 | 388,333.72 | 67,749.45 | 994,518.41 | |
其他 | 1,258,401.08 | 947,224.16 | 311,176.92 | ||
合计 | 14,120,776.58 | 4,430,310.98 | 2,709,459.38 | 15,841,628.18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8,285,553.77 | 8,742,833.07 | 58,878,709.84 | 8,651,881.1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58,795.07 | 98,819.26 | ||
可抵扣亏损 | 94,618,348.23 | 14,334,203.72 | 74,516,741.93 | 11,485,108.30 |
股份支付 | 271,206.51 | 40,680.97 | ||
租赁 | 208,697.96 | 52,174.49 | 222,305.20 | 55,576.30 |
政府补助 | 8,500,568.55 | 1,275,085.28 | 9,961,886.97 | 1,494,283.04 |
合计 | 161,613,168.51 | 24,404,296.56 | 144,509,645.52 | 21,826,348.9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100%加计扣除 | 12,634,565.93 | 1,895,184.89 | 13,191,681.42 | 1,978,752.21 |
合计 | 12,634,565.93 | 1,895,184.89 | 13,191,681.42 | 1,978,752.2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90,827.00 | 746,110.97 |
可抵扣亏损 | 34,242,515.28 | 27,474,979.90 |
合计 | 35,533,342.28 | 28,221,090.8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5,521,581.94 | 5,521,581.94 | |
2024年 | 5,526,870.45 | 5,526,870.45 | |
2025年 | 3,561,709.47 | 3,561,709.47 | |
2026年 | 4,399,896.59 | 4,399,896.59 | |
2027年 | 8,464,921.45 | 8,464,921.45 | |
2028年 | 6,767,535.38 | ||
合计 | 34,242,515.28 | 27,474,979.9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31,442,660.78 | 31,442,660.78 | 15,618,346.57 | 15,618,346.57 | ||
合计 | 31,442,660.78 | 31,442,660.78 | 15,618,346.57 | 15,618,346.57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 | 129,231,987.46 | |
合计 | 129,231,987.46 | -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依照最新会计准则,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还原至短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35,312,507.43 | 301,633,091.27 |
合计 | 335,312,507.43 | 301,633,091.2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商品及劳务款 | 246,804,694.25 | 158,749,742.83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29,726,874.26 | 33,405,201.51 |
合计 | 276,531,568.51 | 192,154,944.3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8,437,231.59 | 6,977,374.63 |
合计 | 8,437,231.59 | 6,977,374.6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825,948.33 | 39,772,523.81 | 45,370,848.49 | 6,227,623.6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703.24 | 2,808,009.25 | 2,810,602.29 | 1,110.2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829,651.57 | 42,580,533.06 | 48,181,450.78 | 6,228,733.8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791,786.19 | 37,041,284.63 | 42,638,357.64 | 6,194,713.18 |
二、职工福利费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96.51 | 861,180.09 | 863,076.6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71.07 | 769,557.09 | 771,128.16 | |
工伤保险费 | 145.89 | 91,623.00 | 91,768.89 | |
生育保险费 | 179.55 | 179.55 | ||
四、住房公积金 | 1,387,804.00 | 1,387,264.00 | 540.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2,265.63 | 482,255.09 | 482,150.25 | 32,370.4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1,825,948.33 | 39,772,523.81 | 45,370,848.49 | 6,227,623.6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91.02 | 2,695,882.17 | 2,698,362.99 | 1,110.20 |
2、失业保险费 | 112.22 | 112,127.08 | 112,239.3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 3,703.24 | 2,808,009.25 | 2,810,602.29 | 1,110.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73,020.81 | 22,497.7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5,620,922.29 | |
个人所得税 | 1,074,833.57 | 1,236,151.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3,030.41 | 1,544.76 |
教育费附加 | 104,155.89 | 662.0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9,437.26 | 441.36 |
房产税 | 190,006.60 | 372,166.71 |
土地使用税 | 1,040,833.18 | 1,040,833.18 |
环境保护税 | 7,500.85 | 30,774.55 |
印花税 | 172,445.07 | 565,957.86 |
合计 | 9,196,185.93 | 3,271,029.7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5,101,137.96 | |
其他应付款 | 11,478,722.59 | 12,285,527.48 |
合计 | 46,579,860.55 | 12,285,527.48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5,101,137.96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35,101,137.9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963,177.43 | 7,092,710.35 |
应付暂收款 | 3,253,311.87 | 3,818,665.35 |
其他 | 3,262,233.29 | 1,374,151.78 |
合计 | 11,478,722.59 | 12,285,527.4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0,084,041.09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53,480.65 | 2,028,665.34 |
合计 | 1,653,480.65 | 52,112,706.43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106,882.33 | 888,998.55 |
合计 | 1,106,882.33 | 888,998.5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2,424,458.90 | 3,833,287.62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4,422.53 | 132,052.92 |
合计 | 2,390,036.37 | 3,701,234.70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2,470,886.64 | 1,654,318.33 | 10,816,568.31 | 尚在受益期 | |
合计 | 12,470,886.64 | 1,654,318.33 | 10,816,568.3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企业合并增加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企业合并减少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研发设备及生产设备的购买”企业发展资金计划政府补助 | 356,542.00 | 273,875.02 | 82,666.98 | 与资产相关 | ||
“宜春市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补助 | 116,860.00 | 87,645.00 | 29,215.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背板补助 | 473,385.45 | 340,887.51 | 132,497.94 | 与资产相关 | ||
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 | 1,383,333.45 | 50,000.60 | 1,333,332.85 | 与资产相关 | ||
铝电池封装塑膜的研发与应用项目 | 3,933,333.21 | 400,000.06 | 3,533,333.15 | 与资产 |
相关 | ||||||
氟化聚烯烃背板开发项目 | 576,600.00 | 57,660.00 | 518,940.00 | 与资产相关 | ||
钢塑板用耐候复合膜开发项目 | 1,209,000.00 | 93,000.00 | 1,11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热法铝塑复合膜开发项目 | 1,299,999.88 | 100,000.04 | 1,199,999.84 | 与资产相关 | ||
高功率一体化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材料研发项目 | 121,666.55 | 10,000.04 | 111,666.51 | 与资产相关 | ||
透明网格结构太阳能电池背板开发项目 | 121,666.55 | 10,000.04 | 111,666.51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1000VBO背板开发项目 | 243,333.45 | 19,999.96 | 223,333.49 | 与资产相关 | ||
光伏组件专用快固型封装POE胶膜开发项目 | 85,166.55 | 7,000.04 | 78,166.51 | 与资产相关 | ||
封装一体式背板的研发 | 206,666.79 | 15,499.98 | 191,166.81 | 与资产相关 | ||
高韧性氟膜在太阳能背板中的应用研究 | 210,000.00 | 15,000.00 | 19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一种白色EVA专用PET型结构背板 | 210,000.00 | 15,000.00 | 195,000.00 | 与资产 |
相关 | ||||||
锂电池电极极耳胶膜 | 119,999.88 | 10,000.02 | 109,999.86 | 与资产相关 | ||
耐腐蚀锂电池铝塑膜 | 119,999.88 | 10,000.02 | 109,999.86 | 与资产相关 | ||
高端3C锂电池专用黑色铝塑膜 | 600,000.46 | 50,000.32 | 550,000.14 | 与资产相关 | ||
一种动力锂电池用新型结构铝塑膜 | 900,000.00 | 75,000.00 | 8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铝塑膜两次成型工艺的研发 | 133,332.54 | 9,999.68 | 123,332.86 | 与资产相关 | ||
柔性电池用铝塑膜的研发 | 50,000.00 | 3,750.00 | 46,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12,470,886.64 | 1,654,318.33 | 10,816,568.31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201,301,918 | 201,301,918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50,880,842.28 | 6,168,373.20 | 2,157,049,215.4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71,358,194.55 | 271,206.51 | 171,086,988.04 | |
合计 | 2,322,239,036.83 | 6,168,373.20 | 271,206.51 | 2,328,136,203.5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增减变动系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加速行权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份 | 188,152,108.55 | 188,152,108.55 | ||
合计 | 188,152,108.55 | 188,152,108.5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95,596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152,108.55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32,728.39 | 3,335,232.64 | 3,335,232.64 | 4,167,961.0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32,728.39 | 3,335,232.64 | 3,335,232.64 | 4,167,961.03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32,728.39 | 3,335,232.64 | 3,335,232.64 | 4,167,961.0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5,675,278.11 | 75,675,278.1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75,675,278.11 | 75,675,278.1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6,784,198.11 | 487,064,826.8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36,784,198.11 | 487,064,826.8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6,731,776.47 | 104,898,278.5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204,647.87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5,101,137.96 | 40,974,259.37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8,414,836.62 | 536,784,198.1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07,946,569.46 | 703,980,378.52 | 894,350,527.62 | 695,266,448.15 |
其他业务 | 27,874,235.75 | 25,065,943.65 | 21,733,274.72 | 23,864,770.90 |
合计 | 835,820,805.21 | 729,046,322.17 | 916,083,802.34 | 719,131,219.0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太阳能电池背板 | 531,946,023.20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 240,599,958.75 |
其他光伏产品 | 215,970.82 |
铝塑膜 | 35,261,870.41 |
其他业务 | 27,796,982.03 |
小计 | 835,820,805.2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550,770,922.30 |
海外 | 285,049,882.91 |
小计 | 835,820,805.21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商品(在某一时点转让) | 833,749,844.38 |
服务(在某一时段内提供) | 2,070,960.83 |
小计 | 835,820,805.21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835,820,805.2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65,036.20 | 1,139,163.32 |
教育费附加 | 713,586.94 | 813,688.0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866,360.23 | 303,202.24 |
土地使用税 | 1,961,830.46 | 1,335,318.45 |
车船使用税 | 660.00 | 660.00 |
印花税 | 401,903.30 | 489,906.0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75,724.64 | |
环保税 | 43,266.55 | 18,430.50 |
合计 | 6,128,368.32 | 4,100,368.6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福利费 | 3,516,883.43 | 4,689,749.69 |
业务招待费 | 2,113,945.31 | 1,858,444.08 |
业务推广费 | 1,013,792.61 | 2,173,934.49 |
检测服务费 | 1,685,834.76 | 4,757,022.02 |
差旅费 | 638,431.83 | 411,651.08 |
折旧及摊销费 | 4,587.42 | 3,804.88 |
办公费 | 3,145.63 | 1,137.92 |
运输费 | 39,088.78 | 28,510.29 |
其他费用 | 964,418.10 | 348,116.00 |
合计 | 9,980,127.87 | 14,272,370.4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福利费 | 10,836,097.86 | 11,815,900.90 |
中介机构咨询费 | 4,405,811.41 | 2,516,948.08 |
折旧及摊销费 | 9,042,985.74 | 4,566,323.69 |
办公费 | 747,623.29 | 820,726.98 |
差旅费 | 603,183.92 | 378,295.29 |
业务招待费 | 973,754.56 | 742,177.76 |
其他费用 | 1,722,886.89 | 2,422,539.26 |
合计 | 28,332,343.67 | 23,262,911.96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物料消耗 | 20,175,015.54 | 28,013,423.33 |
工资及福利费 | 6,720,204.78 | 5,873,570.28 |
认证测试费 | 429,209.74 | 308,040.63 |
折旧及摊销费 | 251,255.02 | 100,084.84 |
股份支付 | 3,931,444.46 | |
其他 | 1,271,392.92 | 1,325,527.39 |
合计 | 32,778,522.46 | 35,620,646.4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7,237,696.17 | -2,077,433.60 |
利息支出 | 31,896.41 | 1,124,498.28 |
汇兑损益 | -11,567,822.34 | -1,285,173.13 |
手续费 | 402,526.68 | 159,489.77 |
现金折扣 | 141,144.75 | 165,414.67 |
合计 | -28,229,950.67 | -1,913,204.0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654,318.33 | 1,912,071.2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802,000.00 | 6,080,991.02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56,148.46 | 2,086.35 |
合计 | 3,612,466.79 | 7,995,148.64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84,575.9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50,000.00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84,171.03 | |
处置长投与控股公司产生的利得 | 8,423,620.37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544,788.56 | |
合计 | 8,544,660.78 | 784,575.9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83,300.00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783,30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坏账损失 | -6,545,281.58 | -7,953,349.03 |
合计 | -6,545,281.58 | -7,953,349.0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560,688.17 | -691,492.9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62,873.78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3,560,688.17 | -954,366.69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790,771.08 | |
合计 | -1,790,771.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21,250.8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21,250.80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67,865.35 | 380,653.11 | 67,865.35 |
合计 | 67,865.35 | 501,903.91 | 67,865.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162,634.1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162,634.15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00,000.00 | ||
其他 | 23,119.79 | 36,966.50 | 23,119.79 |
合计 | 23,119.79 | 5,199,600.65 | 23,119.7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153,210.32 | 15,251,299.0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94,380.26 | -2,538,951.14 |
合计 | 4,658,830.06 | 12,712,347.8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0,873,503.6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133,605.4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7,054.9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7,563.8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6.88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3,997,494.53 |
其他 | 1,178,367.23 |
所得税费用 | 4,658,830.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第十节 七之57说明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1,958,148.46 | 4,141,324.41 |
收到利息收入 | 3,371,430.26 | 2,077,433.60 |
收到往来款 | 14,108,156.04 | 28,144,870.38 |
收回保函等各类保证金 | ||
其他 | 67,865.35 | 10,941,403.19 |
合计 | 19,505,600.11 | 45,305,031.5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往来款 | 13,000,026.63 | 23,333,755.31 |
支付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款项 | 19,807,678.42 | 26,079,871.95 |
支付手续费等财务费用 | 489,348.47 | 2,121,762.33 |
支付保函等各类保证金 | ||
其他 | 3,179,704.18 | |
合计 | 36,476,757.70 | 51,535,389.5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 | 129,231,987.46 | |
合计 | 129,231,987.4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股份 | 188,152,108.55 | |
租赁费用 | 1,072,349.67 | |
合计 | 189,224,458.2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6,214,673.63 | 104,071,454.0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0,105,969.75 | 8,907,715.72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2,906,974.01 | 14,146,179.1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929,790.27 | 467,966.55 |
无形资产摊销 | 1,190,757.08 | 1,174,774.5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44,894.23 | 1,499,125.6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90,771.08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017.69 | 2,043,932.0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83,300.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643,844.56 | 122,346.3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702,350.43 | -784,575.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77,947.58 | -3,277,033.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3,567.3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047,642.25 | -50,011,926.1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3,475,798.85 | -191,194,848.7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0,086,003.20 | 60,166,382.89 |
其他 | 5,897,166.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393,468.75 | -52,668,507.5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50,608,512.75 | 216,182,355.4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38,722,250.32 | 393,216,455.2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8,113,737.57 | -177,034,099.8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5,403,380.00 |
其中: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 45,403,380.00 |
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5,148,538.34 |
其中: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148,538.34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50,254,841.66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50,608,512.75 | 1,838,722,250.32 |
其中:库存现金 | 861.03 | 824.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50,607,651.72 | 1,838,721,426.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50,608,512.75 | 1,838,722,250.3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33,500.00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92,295,234.29 |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 |
存货 | 3,652,597.94 | 发出商品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882,080.62 | 租赁办公楼 |
合计 | 200,163,412.85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078,442.95 | 7.2258 | 7,792,613.06 |
欧元 | |||
港币 | 3,669.88 | 0.9220 | 3,383.63 |
越南盾 | 51,234,511,344.00 | 0.0003 | 15,783,855.58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1,473,777.11 | 7.2258 | 82,907,218.65 |
欧元 | |||
港币 | |||
越南盾 | 342,961,651,407.81 | 0.0003 | 105,656,461.37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其中:美元 | 2,189.25 | 7.2258 | 15,819.08 |
欧元 | |||
港币 | |||
越南盾 | 83,615,327,978.40 | 0.0003 | 25,759,438.79 |
其他说明:
越南盾汇率折算人民币差异是汇率小数点引起的差异,本报告只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1,654,318.33 | 其他收益 | 1,654,318.33 |
与收益相关 | 1,958,148.46 | 其他收益 | 1,958,148.46 |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企业合并增加 | 本期摊销 | 企业合并减少 | 期末递延收益 | 本期摊销列报项目 | 说明 |
“研发设备及生产设备的购买”企业发展资金计划政府补助 | 356,542.00 | 273,875.02 | 82,666.98 | 其他收益 | ① | ||
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背板补助 | 473,385.45 | 340,887.51 | 132,497.94 | 其他收益 | ② | ||
光伏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 | 1,383,333.45 | 50,000.60 | 1,333,332.85 | 其他收益 | ③ | ||
铝电池封装塑膜的研发与应用项目 | 3,933,333.21 | 400,000.06 | 3,533,333.15 | 其他收益 | ④ | ||
“宜春市光电复合材料工程 | 116,860.00 | 87,645.00 | 29,215.00 | 其他收益 | ⑤ |
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补助 | |||||||
氟化聚烯烃背板开发项目 | 576,600.00 | 57,660.00 | 518,940.00 | 其他收益 | ⑥ | ||
钢塑板用耐候复合膜开发项目 | 1,209,000.00 | 93,000.00 | 1,116,000.00 | 其他收益 | ⑦ | ||
热法铝塑复合膜开发项目 | 1,299,999.88 | 100,000.04 | 1,199,999.84 | 其他收益 | |||
高功率一体化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材料研发项目 | 121,666.55 | 10,000.04 | 111,666.51 | 其他收益 | ⑧ | ||
透明网格结构太阳能电池背板开发项目 | 121,666.55 | 10,000.04 | 111,666.51 | 其他收益 | |||
新型1000VBO背板开发项目 | 243,333.45 | 19,999.96 | 223,333.49 | 其他收益 | |||
光伏组件专用快固型封装POE胶膜开发项目 | 85,166.55 | 7,000.04 | 78,166.51 | 其他收益 | |||
锂电池电极极耳胶膜 | 119,999.88 | 10,000.02 | 109,999.86 | 其他收益 | ⑨ | ||
耐腐蚀锂电池铝塑膜 | 119,999.88 | 10,000.02 | 109,999.86 | 其他收益 | |||
高端3C锂电池专用黑色铝塑膜 | 600,000.46 | 50,000.32 | 550,000.14 | 其他收益 | |||
一种动力锂电池用新型结构铝塑膜 | 900,000.00 | 75,000.00 | 825,000.00 | 其他收益 | |||
封装一体式背板的研发 | 206,666.79 | 15,499.98 | 191,166.81 | 其他收益 | ⑩ | ||
铝塑膜两次成型工艺的研发 | 133,332.54 | 9,999.68 | 123,332.86 | 其他收益 | ? | ||
柔性电池用铝塑膜的研发 | 50,000.00 | 3,750.00 | 46,250.00 | 其他收益 | |||
高韧性氟膜在太阳能背板中的应用研究 | 210,000.00 | 15,000.00 | 195,000.00 | 其他收益 | ? | ||
一种白色EVA专用PET型结构背板 | 210,000.00 | 15,000.00 | 195,000.00 | 其他收益 | |||
合 计 | 12,470,886.64 | 1,654,318.33 | 10,816,568.31 | ||||
① 根据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和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企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宜区经计字〔2008〕71号),公司分别于 |
2011年收到4,960,000.00元、2012年收到517,500.00元,合计5,477,500.00元补助款,根据资产的折旧进度2023年6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273,875.02元。 |
② 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和宜春市科技局《关于下达宜春市2013年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项目与资金的通知》(宜财教指〔2013〕171号)、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和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企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宜区经计字〔2014〕20号)、《江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背板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能煤炭字〔2014〕238号),公司分别于2013年收到500,000.00元、2014年收到5,700,000.00元补助款,根据资产的折旧进度2023年6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340,887.51元。 |
③ 根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光伏产品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宜财企指〔2014〕6号),公司于2014年收到2,000,000.00元补助款,根据资产的折旧进度2023年6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50,000.60元。 |
④ 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和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企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宜区经计字〔2017〕111号),公司于2017年收到8,000,000.00元补助款,根据资产的折旧进度2023年6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400,000.06元。 |
⑤ 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和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企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宜区经计字〔2015〕19号、〔2013〕22号),公司于2013年收到1,752,900.00元补助款,2015年收到3,600,000.00元补助款(其中611,111.11元与资产相关,2,988,888.89元与收益相关),根据资产的折旧进度2023年6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87,645.00元。 |
⑥ 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和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企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宜区经计字〔2017〕111号),公司于2017年收到1,153,200.00元补助款,根据资产的折旧进度2023年6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57,660.00元。 |
⑦ 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支出预算指标划转通知单(〔2018〕宜区财预指189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抄告单(宜区办经费抄字〔2018〕58号),公司于2018年6月收到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企业发展资金3,860,000.00元,其中钢塑板用耐候复合膜开发项目指标1,860,000.00元,热法铝塑复合膜开发项目2,000,000.00元,根据资产的折旧进度2023年6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193,000.04元。 |
⑧ 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办法》(宜区管文〔2011〕1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支出预算指标划转通知单(〔2019〕宜区财预指57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抄告单(宜区办经费抄字〔2019〕15号),公司于2019年2月收到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资金26,630,000.00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设备补助金额为940,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补助金额为25,690,000.00元,根据资产的折旧进度及公司已发生的相关研发投入费用2023年6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47,000.08元。 |
⑨ 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办法》(宜区管文〔2011〕1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支出预算指 |
标划转通知单(〔2019〕宜区财预指20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抄告单(宜区办经费抄字〔2019〕3号),公司于2019年1月收到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资金20,601,800.00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设备补助金额为2,900,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补助金额为17,701,800.00元,根据资产的折旧进度及公司已发生的相关研发投入费用2023年6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145,000.36元。 | ||||
⑩ 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办法》(宜区管文〔2011〕1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支出预算指标划转通知单(〔2019〕宜区财预指379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抄告单(宜区办经费抄字〔2019〕95号),公司于2019年9月收到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资金1,240,000.00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设备补助金额为310,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补助金额为930,000.00元,根据资产的折旧进度及公司已发生的相关研发投入费用2023年6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15,499.98元。 | ||||
? 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办法》(宜区管文〔2011〕1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支出预算指标划转通知单(〔2019〕宜区财预指379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抄告单(宜区办经费抄字〔2019〕95号),公司于2019年9月收到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资金960,000.00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设备补助金额为275,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补助金额为685,000.00元,根据资产的折旧进度及公司已发生的相关研发投入费用2023年6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13,749.68元。 | ||||
? 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办法》(宜区管文〔2011〕1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抄告单(宜区办经费抄字〔2020〕49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支出预算指标划转通知单(〔2020〕宜区财预指169号),公司于2020年5月收到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企业发展资金6,352,500.00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设备补助金额为600,000.00元,与收益相关的补助金额为5,752,500.00元,根据资产的折旧进度及公司已发生的相关研发投入费用2023年6月摊销计入其他收益金额30,000.00元。 | ||||
2)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 ||||
项 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 1,019,400.00 | 其他收益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区管办发【2020】14号 | |
2022科技创新成效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宜春管办法【2021】1号 | |
工业奖补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年 |
政府奖励的汽车 | 88,000.00 | 其他收益 | 度全市工业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宜财工指【2022】77号 |
2022年出口奖励 | 542,600.00 | 其他收益 | 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年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第二批)资金的通知,宜财工指【2023】52号 |
2022年省级外经贸发展资金 | 2,000.00 | 其他收益 | |
其他 | 156,148.46 | 其他收益 | |
合 计 | 1,958,148.4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500.00 | 70 | 详见其他说明 | 2023年6月1日 | 详见其他说明 | 1,437.82 | 70 | 3,062.18 | 3,001.31 | -60.87 | 评估价值 | 5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赣州睿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款总额为4,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明冠新材料(合肥)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023/2/17 | 10,000万元 | 100 |
宜春明冠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2/7/8 | 2,000万元 | 66.67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明冠公司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明冠锂膜公司 | 江西 | 江西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明冠国际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100 | 设立 | |
越南明冠公司 | 越南 | 越南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苏州嘉明公司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明冠投资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商务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嘉明薄膜公司 | 江西 | 江西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苏州达冠公司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明冠(合肥)公司 | 合肥 | 合肥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6、8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77.61%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本期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
应付票据 | 335,312,507.43 | 335,312,507.43 | 335,312,507.43 | ||
应付账款 | 276,531,568.51 | 276,531,568.51 | 276,531,568.51 | ||
其他应付款 | 46,579,860.55 | 46,579,860.55 | 46,579,860.5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1,653,480.65 | 1,653,480.65 | 1,653,480.65 |
债-长期借款 | |||||
小 计 | 660,077,417.14 | 660,077,417.14 | 660,077,417.14 | ||
(续上表) | |||||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
应付票据 | 301,633,091.27 | 301,633,091.27 | 301,633,091.27 | ||
应付账款 | 192,154,944.34 | 192,154,944.34 | 192,154,944.34 | ||
其他应付款 | 12,285,527.48 | 12,285,527.48 | 12,285,527.4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 52,112,706.43 | 54,820,058.51 | 54,820,058.51 | ||
小 计 | 558,186,269.52 | 560,893,621.60 | 560,893,621.60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2之说明。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2,783,300.00 | 302,783,3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2,783,300.00 | 302,783,3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理财产品 | 302,783,300.00 | 302,783,30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78,724,456.77 | 78,724,456.7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02,783,300.00 | 78,724,456.77 | 381,507,756.7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系公司持有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因其理财周期短,收益稳定,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采用计量收益后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系公司持有的信用较好银行承兑汇票,因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 - | - | - | - | -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不适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闫洪嘉、闫勇其他说明:
自然人股东 | 身份证号码 | 地 址 | 与本公司关系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闫洪嘉 | 14222319800120****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25.34 | 25.34 |
闫勇 | 14222319760730**** |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9.76 | 9.76 |
闫洪嘉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5.34%的股份;闫勇系闫洪嘉之兄长,通过博强投资持有公司9.62%的股份,通过博汇银投资持有公司0.14%的股份。闫洪嘉及闫勇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公司35.1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之九说明。
2、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之九说明。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西融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控人控制之公司 |
宜春鑫合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 实控人控制之公司 |
安康兴华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合伙企业 |
共青城兴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合伙企业 |
共青城金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合伙企业 |
其他说明共青城金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兴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康兴华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公司为兴华财通控股企业,兴华财通于2023年6月已出售。
4、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江西融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29,012.00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050,457.49 | 4,346,655.8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安康兴华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1,912.32 | 30,464.11 | |||
小 计 | 571,912.32 | 30,464.11 | |||
其他应收款 | |||||
安康兴华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 | 4,780.00 | 1,178.00 |
(有限合伙) | |||||
共青城兴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100.00 | 955.00 | |||
共青城金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80.00 | 139.00 | |||
江西融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5,506.00 | 3,275.30 | |||
小计 | 65,506.00 | 3,275.30 | 26,660.00 | 2,272.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
共青城兴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62.03 | ||
小 计 | 40,062.03 |
6、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 6日以及2023年5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电池背板、铝塑膜、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和其他光伏产品等。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本公司收入分解信息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七之61之说明。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28之说明。
(2)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42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929,790.27 | |
合 计 | 929,790.27 |
(3)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26,147.18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816,778.96 |
(4)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告第十节(十)二之说明。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1) 租赁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收入 | 2,291,051.90 |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2) 经营租赁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投资性房地产 | 10,646,140.35 | 10,929,841.05 |
小 计 | 10,646,140.35 | 10,929,841.05 |
经营租出投资性房地产详见本财务报表报告第十节(五)22之说明。
(3)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未来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剩余期限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1年以内 | 331,724.56 | 1,123,328.80 |
1-2年 | 987,168.00 | 1,123,328.80 |
2-3年 | 465,696.00 | 994,316.79 |
3-4年 | 865,304.78 | |
4-5年 | 865,304.78 | |
5年以后 | 8,533,524.00 | 5,382,008.37 |
合 计 | 10,318,112.56 | 10,353,592.32 |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67,876,205.16 |
1年以内小计 | 567,876,205.16 |
1至2年 | 903,678.72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2,559,422.11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71,339,305.9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52,095.88 | 0.34 | 1,952,095.88 | 100.00 | 1,952,095.88 | 0.50 | 1,952,095.88 | 100.00 | ||
其中: | ||||||||||
组合1 | 1,952,095.88 | 0.34 | 1,952,095.88 | 100.00 | 1,952,095.88 | 0.50 | 1,952,095.8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9,387,210.11 | 99.66 | 23,072,123.84 | 4.05 | 546,315,086.27 | 389,009,305.93 | 99.50 | 17,370,363.47 | 4.47 | 371,638,942.46 |
其中: | ||||||||||
组合1 | 569,387,210.11 | 99.66 | 23,072,123.84 | 4.05 | 546,315,086.27 | 389,009,305.93 | 99.50 | 17,370,363.47 | 4.47 | 371,638,942.46 |
合计 | 571,339,305.99 | 100.00 | 25,024,219.72 | 4.38 | 546,315,086.27 | 390,961,401.81 | 100.00 | 19,322,459.35 | 4.94 | 371,638,942.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建开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85,143.75 | 885,143.75 | 100.00 | 财务困难 |
江西瑞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555,418.13 | 555,418.13 | 100.00 | 财务困难 |
辽宁矽钛照临能源有限公司 | 511,534.00 | 511,534.00 | 100.00 | 财务困难 |
合计 | 1,952,095.88 | 1,952,095.8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20,387,610.34 | ||
账龄组合 | 448,999,599.77 | 23,072,123.84 | 5.14 |
合计 | 569,387,210.11 | 23,072,123.84 | 4.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52,095.88 | 1,952,095.8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370,363.47 | 5,701,760.37 | 23,072,123.84 | |||
合计 | 19,322,459.35 | 5,701,760.37 | 25,024,219.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 154,771,396.09 | 27.09 | 7,738,569.80 |
越南明冠公司 | 78,262,924.57 | 13.70 |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5,120,397.97 | 13.15 | 3,756,019.90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71,663,929.64 | 12.54 | 3,583,196.48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 25,814,532.92 | 4.52 | 1,290,726.65 |
合计 | 405,633,181.19 | 71.00 | 16,368,512.83 |
其他说明
[注1]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包括晶澳(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JA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等同一控制下企业。[注2]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包括嘉兴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注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包括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同一控制下企业。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3,870,027.17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4,401,668.86 | 97,058,044.43 |
合计 | 68,271,696.03 | 97,058,044.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理财产品 | 13,870,027.17 | |
合计 | 13,870,027.17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4,186,438.70 |
1年以内小计 | 54,186,438.70 |
1至2年 | 188,864.00 |
2至3年 | 89,810.00 |
3年以上 | 1,47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4,466,582.7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52,279,579.29 | 95,957,431.39 |
押金保证金 | 447,450.00 | 432,500.75 |
员工备用金 | 98,215.48 | 60,304.88 |
其他 | 1,641,337.93 | 672,721.25 |
合计 | 54,466,582.70 | 97,122,958.2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6,828.84 | 300.00 | 7,785.00 | 64,913.84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58.60 | 358.60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00.00 | -1,200.00 | -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57,670.24 | 658.60 | 6,585.00 | 64,913.8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913.84 | 64,913.84 | ||||
合计 | 64,913.84 | 64,913.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6,873,157.17 | 1年以内 | 49.34 | |
明冠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1,683,339.03 | 1年以内 | 39.81 | |
苏州嘉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000,000.00 | 1年以内 | 3.67 |
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450,103.09 | 1年以内 | 2.66 | |
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350,000.00 | 1年以内 | 0.64 | 17,500.00 |
合计 | / | 52,356,599.29 | / | 96.13 | 17,5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03,167,977.75 | 703,167,977.75 | 602,996,801.35 | 602,996,801.3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03,167,977.75 | 703,167,977.75 | 602,996,801.35 | 602,996,801.3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 | 减值准备期 |
值准备 | 末余额 | |||||
明冠锂膜公司 | 250,056,501.35 | 1,228,576.40 | - | 251,285,077.75 | ||
苏州明冠公司 | 48,000,000.00 | 9,725,000.00 | 57,725,000.00 | |||
明冠国际公司 | 40,853,800.00 | 61,604,100.00 | 102,457,900.00 | |||
明冠投资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苏州嘉明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嘉明薄膜公司 | 208,586,500.00 | 27,413,500.00 | 236,000,000.00 | |||
苏州达冠公司 | 500,000.00 | 200,000.00 | 700,000.00 | |||
合计 | 602,996,801.35 | 100,171,176.40 | - | 703,167,977.7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20,974,324.57 | 536,814,870.19 | 764,391,773.96 | 601,783,451.61 |
其他业务 | 142,370,427.06 | 138,968,529.63 | 31,396,731.74 | 28,997,976.31 |
合计 | 763,344,751.63 | 675,783,399.82 | 795,788,505.70 | 630,781,427.9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太阳能电池背板 | 531,946,023.20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 88,812,330.55 |
其他光伏产品 | 215,970.82 |
其他业务 | 142,370,427.06 |
小计 | 763,344,751.6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582,962,690.53 |
海外 | 180,382,061.10 |
小计 | 763,344,751.6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商品(在某一时点转让) | 760,144,885.60 |
服务(在某一时段内提供) | 3,199,866.03 |
小计 | 763,344,751.63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763,344,751.6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50,000.00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84,171.03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518,392.73 | |
合计 | 147,436.2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44,753.3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56,318.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83,30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5,897,166.6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788.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56,148.46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06,467.3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903,831.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8 | 0.24 | 0.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4 | 0.25 | 0.2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闫洪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