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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关于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2年6月2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姜晓丹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三)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7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

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7月18日为首次授权日,向313名激励对象授予1,580.7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763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2022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312名激励对象授予1,576.70万份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8月15日。

(七)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0月24日为预留授权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31.00万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763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2022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31.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1月17日。

(九)2022年7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3名已离职,公司注销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合计

227.9万份;因2022年公司业绩完成情况不满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应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份额539.52万份,涉及激励对象269人;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份额12.40万份,涉及激励对象3人。2023年7月21日,公司完成上述期权注销工作。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不再在公司任职,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8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规定注销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合计530,400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规定注销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51,000份。

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581,400份。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没有达到行权条件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TJAA5B0027《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3,781,200份应予以注销,涉及激励对象251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67,500份应予以注销,涉及激励对象2人。

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3,848,7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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