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4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401号文),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82,7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356,999,975.1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924,999.38元(含税)后,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 元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183.88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4,674.1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止2024年1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交通银行昌吉分行 | 728728036013000067021 | 348,074,975.72 |
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和“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两个募投项目共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0,154.36万元,结余募集资金3,376.23万元(含募投项目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
530.5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2024年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3,376.23万元(截止2024年1月12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至“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中使用,同时同意将“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截止2024年1月22日,公司募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公司“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0元,公司已办理完成专户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1,886.03万元,支付发行费1,025.8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5,50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1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238.79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1,030.7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057.6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557.63万元,理财产品余额5,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存款账号 | 存储余额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 513010100100270496 | 5,576,338.85 |
合计 | / | 5,576,338.85 |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无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即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即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5,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止日期 | 是否赎回 | 到期收回情况 | |
本金 | 收益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23/12/6 2024/3/7 | 已赎回 | 4,000 | 25.9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23/12/7 2024/1/8 | 已赎回 | 2,000 | 4.2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 | 2023/12/7 2024/1/8 | 已赎回 | 1,200 | 2.5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 | 2024/2/20 2024/4/23 | 已赎回 | 1,500 | 6.4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24/3/7 2024/4/23 | 已赎回 | 4,000 | 12.3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银行理财产品 | 5,500 | 2024/4/23 2024/7/24 | 未赎回 | - | - |
合计 | - | - | 18,200 | - | - | 12,700 | 51.5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3,376.23万元(截止2024年1月12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至“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中使用,同时同意将“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0日、2024年1月23日分别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止2024年1月22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转入公司“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经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1-6月 单位:人民币 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6,999,975.1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684,872.8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3,215,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8,860,325.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4.91%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 是 | 147,000,000.00 | 175,456,440.75 | 175,456,440.75 | 17,640,821.55 | 117,316,766.30 | -58,139,674.45 | 66.86 | 2024年12月 | - | - | 否 |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 是 | 130,000,000.00 | 59,731,005.04 | 59,731,005.04 | 3,903,477.88 | 59,731,005.04 | 100.00 | 2024年1月 | - | - | 否 |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是 | - | 41,812,554.21 | 41,812,554.21 | 1,140,573.44 | 41,812,554.21 | 100.00 | 2024年1月 | -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100.00 | - | - | - | 否 | ||
合计 | / | 357,000,000.00 | 357,000,000.00 | 357,000,000.00 | 22,684,872.87 | 298,860,325.5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4年半年度,公司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之说明。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七)之说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正在实施。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截至报告期末,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完工结项,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2,845.64万元及利息收入投入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使用。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时确认的募集资金(不含利息收入)累计投入金额作为其“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实际转入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含利息收入)为准调增该项目的“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