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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规定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了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前述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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